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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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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動公司系統三個文明建設的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經濟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線,是團結全黨和全國各族人民實現黨和國家各項任務的中心環節,是我們黨和社會主義國家的重要政治優勢。”公司系統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深刻領會,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義。

  第三條 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必須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作為主要任務,引導企業廣大黨員、幹部、員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努力造就一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隊伍。

  第四條 必須牢固樹立服務意識,緊緊圍繞“一強三優”發展目標和電力生產經營中心,將思想政治工作貫穿電力改革的全過程和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確保公司健康快速持續發展。

  第五條 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必須堅持教育與管理相結合。努力把思想政治工作融於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的管理之中,實現對人、對事、對物管理的一體化。

  第六條 員工是企業的主人,是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動力,企業的改革、發展、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必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切實尊重和維護員工群眾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權益,真正發動和依靠員工群眾參與企業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使企業與員工形成一個目標共創、命運相連的利益共同體,齊心協力辦好企業。

  第二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內容

  第七條 突出抓好理論教育。認真組織員工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思想政治工作部門要切實加強理論的學習、研究與宣傳,自覺擔負起推動學習、引導學習、服務學習的重任。各級領導幹部尤其要做學習和實踐理論的模範。要深入分析當前思想政治領域的狀況,及時找出帶傾向性的問題,進行正確的教育引導,把廣大幹部員工的思想統一到“一強三優”發展目標上來,統一到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上來。

  第八條 着力抓好學習貫徹黨章。要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學習好、遵守好、貫徹好、維護好黨章,圍繞立黨、治黨、管黨,把握黨章是黨的正確方向的根本準則,堅持從嚴治黨的根本依據,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第九條 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要緊密聯繫廣大幹部員工的思想實際,圍繞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大力加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的宣傳教育,大力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宣傳教育,大力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宣傳教育,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教育,大力加強形勢政策教育,引導廣大幹部員工進一步增強凝聚力和戰鬥力,為“一強三優”現代公司做貢獻。

  第十條 切實抓好思想道德建設。要制定和完善具體的思想道德行為規範,並與崗位責任、獎懲制度等掛鈎,與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聯繫起來,努力使思想道德的要求具體化、規範化。通過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道德教育活動,發揮道德建設載體的作用,大力營造良好的企業道德風尚。特別要抓好員工職業道德建設,增強“熱愛電業、忠於職守、為人民服務、對社會負責”的職業責任感。重點要加強青年員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發揮共青團的作用。

  第十一條 大力進行形勢、政策、民主和紀律、法制教育。要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及時進行國際國內形勢教育,不斷增強幹部員工的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要配合企業重大改革決策和措施及規章制度的出台,向員工介紹企業面臨的形勢、改革與發展的目標任務及其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增強改革的承受能力。要加強民主和紀律、法制教育,引導廣大員工學法、懂法、守法和遵紀,增強紀律、法制觀念,堅持依紀依法辦事,不參加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堅持同各種違紀違法現象作鬥爭。要疏通和拓寬民主渠道,發動員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監督,積極推行“廠務分開”,增強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

  第十二條 普及科學文化知識。要積極鼓勵和引導員工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努力學習現代管理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職業技術知識以及其他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知識,不斷提高員工的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要大力開展創建學習型企業工作,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術革新和技術比武競賽活動,鼓勵和引導員工崗位成才、自學成才。

  第十三條 搞好企業文化建設。各單位要把企業文化建設作為結合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徑,把企業廉政文化納入企業文化建設,進一步拓寬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大力弘揚企業精神。要加強企業文化陣地建設,營造團結和諧、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圍。要深化企業內質外形建設,塑造“國家電網”統一品牌,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則

  第十四條 堅持以電力生產經營為中心,為企業改革發展服務。要把企業改革和生產經營的難點,員工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強化服務意識,增強服務本領,為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和思想動力。

  第十五條 堅持群眾路線,貼近基層、貼近員工。要抓住員工群眾最關心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將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到具體工作崗位和具體員工身上,把解決思想問題同解決與員工密切相關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努力為員工辦好事、辦實事,把思想政治工作寓於企業的管理和服務之中。

  第十六條 堅持重在建設,以立為本。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為系統工程來抓,認真搞好思想建設、制度建設、陣地建設和隊伍建設,使思想政治工作有目標、有規劃、有措施、有考核、有獎懲,使之真正落到實處。

  第十七條 堅持領導幹部以身作則,身教重於言教。各級領導幹部要廉潔勤政,公道正派,嚴於律己,率先垂範,以人格的力量教育人、影響人、帶動人。

  第十八條 堅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以誠待人,平等待人,尊重人的人格和權利;要承認人們的不同性格、愛好和興趣,建立生活上相互關心、工作上相互支持、學習上相互勉勵、思想上相互溝通、感情上相互交融、交往中相互尊重的社會主義新型人際關係。

  第十九條 堅持繼承、借鑒和創新。繼承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借鑒國內外關於人的管理的成功經驗,運用心理學、行為科學、社會學、教育學等一系列社會科學理論,不斷探索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以改進求加強,促進思想政治工作科學化。

  第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運行機制

  第二十條 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為使思想政治工作逐步實現規範化、制度化,保證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任務的落實,應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一)建立黨委會、黨委擴大會、黨政工聯席會會議制度。定期研究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劃、計劃、重要活動,企業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建立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按照省公司黨組和上級黨組織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定期組織黨委中心組的學習,定期向公司黨組和上級黨組織彙報學習情況。

  (三)建立政工部門、基層黨組織負責人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政工例會,傳達上級黨組織有關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專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反饋、分析各個時期各個層次員工思想動態,部署階段性工作。

  (四)建立思想工作年度會議制度。總結經驗,部署工作,表彰先進。

  (五)建立幹部員工政治學習制度。根據企業不同時期的中心工作和上級黨組織的部署,定期組織幹部員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堅持每月學習一次。

  (六)建立黨政幹部“一崗雙責”制度。建立企業黨組織對思想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行政領導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責任體系。

  (七)建立文明建設目標管理制度。制定企業不同時期三個文明建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總體目標,原則上做到企業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八)建立員工思想動態分析制度。各級黨組織必須經常深入生產工作一線調查研究,定期分析員工思想動態。黨支部每月結合支委會進行分析一次,並將分析情況及時向黨委彙報。黨委每季進行一次思想動態分析,如企業遇有重大改革或發生重大事情時,黨委應及時進行分析和處置。

  (九)建立機關黨員幹部基層蹲點、勞動制度。各級領導班子要建立工作聯繫指導點,並經常深入聯繫點跟班勞動,檢查、指導工作。機關黨員幹部每年應下基層或生產施工現場,參加一次義務勞動或跟班作業,增進與基層、與一線員工的聯繫,切實改變機關工作作風。

  (十)建立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運行體制。以培養“四有”新人,推動企業改革和發展為目標,逐步形成和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共同負責,黨政工團明確分工,齊抓共管,以專職政工幹部為骨幹,經營管理人員和員工群眾廣泛參與的思想政治工作運行體制。

  第二十一條 合理設置思想政治工作職能機構。政工機構的設置要本着“精幹、高效、協調”、有利於思想政治工作和有利促進生產經營的原則確定。企業改制或成立新的經濟組織的同時,必須按企業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設立政工機構,確保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強而不被削弱。

  第二十二條 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必須建立一支黨性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專職政工隊伍。

  (一)加強企業思想政治工作,關鍵在於配備好企業領導班子。配備黨組織負責人要貫徹“四化”方針,選拔黨性強、懂生產經營、有組織能力、有開拓創新精神、年富力強、德才兼備的同志擔任書記職務。要有計劃地把後備幹部安排在黨組織重要崗位上工作一段時間,實行黨政崗位輪換制度。

  (二)專職政工人員的配備,原則上不低於員工總數的1%。人數較少的單位可適當放寬比例。

  (三)專職政工人員在工資、獎金、福利等方面應與同級行政管理人員享受同等待遇。

  (四)要把大力培養政工後備人才列入黨政領導議事日程,有計劃選擇一批文化層次高、政治素質好、經過基層鍛煉的年輕同志充實到政工隊伍。政工人員與經營管理人員要進行必要的換崗交流,努力培養複合型人才。

  第二十三條 保證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投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是企業整體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物質保證必須到位。各級行政領導要把政治工作的日常經費列入企業財務計劃,並盡量做到每年增加投入。黨務政工經費按員工工資總額的1.5%控制使用(其中公司0.1%,基層單位1.4%),青工經費按35歲下團員、青年每人每年50元掌握,分別由各單位黨委部門、團委掌握,專款專用。條件允許的單位可設立精神文明專項獎金。

  第二十四條 加強企業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和管理。企業的一切思想陣地都應該成為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心靈的陣地。各單位應根據經濟發展和實際需要,不斷加大基本建設投入,加強新聞輿論陣地建設和文藝、圖書、文化體育等設施建設,以拓寬思想政治工作渠道,擴大工作覆蓋面,進一步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

  第二十五條 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企業黨組織必須切實加強對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主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重要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行政領導行使職權,動員員工完成改革和生產經營等各項任務;充分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掌握思想動態,對員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支持員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領導工會、共青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工隊伍建設。

  第五章 思想政治工作的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六條 公司結合《某公司基層黨委工作責任制》進行年度考核。各基層單位也應制訂具體的考核辦法,確保思想政治工作各項任務落實到基層。

  第二十七條 各基層單位要結合企業表彰,對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先進單位、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成效和實績作為考核任用、獎懲各級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為貫徹執行本制度,各基層單位可結合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條 其它有關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規定,凡與

  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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