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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成長之路"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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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人成長之路"徵文

  律動,良心

  江蘇警官學院法律系 汪羽靜

  曾看過學長寫的一篇實訓感想,名為《年少往事總是詩》。年少往事總是詩,誰說不是呢。高中語文課談理想,少年總是意氣風發的,我站起來就是一番慷慨陳詞:“我並沒有什麼確定的想法,只是想讓黑暗無所遁形,讓更多的人看到這世間孤獨無依的人們,給他們帶去希望。”那時有人說那是作家,有人說那是記者。當我在高考志願上寫下“法學”專業時,這一幕在我腦海中閃過,生活就像布滿迷霧的叢林,走下去才會知道路通向何方。

  “法學”在我的腦海里最初只是成千上萬法條的集合,而那些能將法條信手拈來,甚至具體到某款某項的人們在我的感知里無一不是記憶超絕,可望而不可及的。一如所有剛入學的法學生們,雖然對於厚厚的法條無從入手,但對法律的信仰卻在心裡萌芽生長。我們崇尚公平正義,將蘇格拉底的“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說得朗朗上口,雖然對於“法律人”這個詞沒有清晰的認識,但我們都從心底認可我們是未來的“法律人”,這個崇高的理想常常會讓自己激動不已。

  我們在白色的象牙塔里,讀先賢的法治思想,探討法條背後的立法精神,勾畫未來的理想圖景,卻在現實照進來的那一刻,感到無所適從。本是一次很好的實訓機會,多次爭取,我如願跟着學長藉著學校法律診所的平台代理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能真正地做一次法律人,興奮、好奇還有無法避免的畏懼在我的心裡洶湧澎湃,崇高的責任感讓我更加堅信,這一次的經歷必將會讓我引以為傲。閱卷、討論案情、寫辯護詞,每一步我們都走得小心謹慎一絲不苟,即使我只是個副手,但我也能充分感受到學長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痛苦,這才體會到“學以致用”這四個字的艱難。如蹣跚學步,在老師的指導下,幾經大改,跌跌撞撞地完成了辯護詞,已是開庭的前一晚,雖然連續熬夜疲憊不堪,但看着精心完成的辯護詞,我們的內心還是抑制不住的激昂,只等着第二日的大展拳腳。但開庭的情況卻是大大出乎我們的意料,公訴人的遲到、漫不經心,毫無原因的休庭,審判書竟也是早已準備好的,我們少有開口的機會,這一切都讓我們無奈。這就是我們憧憬已久的法庭么?這就是我們埋頭苦讀為之驕傲的法律么?庭審結束后,我們一言不發地回到學校。學長默默然地寫下一篇后感發給了我,然後埋頭大睡。《年少往事總是詩》,我的耳邊是一片破碎的聲音。

  大學過了一半,身邊的同學有的沉迷於渾渾噩噩的生活,有的發奮鑽研生財之道,有的學習第二專業另謀出路,年年低迷的法學就業率,處處講人情的社會環境,讓我們不得不向現實低頭。談到“法律人”這個理想,也還會殘存着些許當年的激情,但身邊卻是一片嘲笑。這竟是一個談不得理想的現實么?

  不是的。刑法老師曾在課堂上問我們,法律在哪裡。法律在哪裡?他指着自己的心,法律在心裡。這不是虛無的唯心主義,而是實實在在的做人之道,做法律人之道。王陽明曾說,人之一切發明於心。人人都有良心,法律人更要有一顆法律人的良心。談理想、談公平正義受人嘲笑,嘲笑的人卻無法將它從你的心裡拿走,因為你有一顆法律人的良心,除非你自己丟棄了它。

  我們的心是自由的,即使在行為上我們不得不適應現實,勉強自己做一些不願意做的事,但一個真正的法律人決不會丟棄他的良心。一個法律人,追求名滿四海,寶馬香車,無可厚非,但如果把這些放在第一位,甚至為此而丟棄了他的良心,則枉為法律人。一些律師罔顧事實,不顧被害人的聲聲控訴,為犯罪嫌疑人作無罪辯護,或是利用媒體自我炒作,不管是為名還是為利,行徑已是醜陋不堪。這些人已丟棄了法律人的良心,最終免不了會落得個人人唾棄的下場。

  多少人奮鬥卻迷茫着,多少人行走卻困在原地,歲月匆匆,當初我們想改變世界,現在我們被世界改變。在變與不變之間,許許多多的法律人都始終堅守着一顆法律人的良心,在歲月的歷練中得到成長。現在我還是一名法科生,每一天都在積累着知識的資本,還會不斷爭取實訓的機會,懷抱着我“法律人”的理想在現實里遊走,我的外在和內心都渴求着成長。面對現實,適應而不屈從,跳出內心的牢籠,法律人的良心正生機勃勃地跳動。莫忘初衷,莫忘初衷,我跋涉在法律人的路上。

  我的律師之路

  廖旭東(廣東粵法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與律師結緣

  人生有許多事,總讓人無法理解,年近四十的我,如何與律師結上緣,我也說不清。

  1984年在報考高考志願的時候,第一志願選擇了歷史專業,

  也知道這是個冷門,當時我想,這樣有更大可能被重點大學錄取,果然不出所料,被廈門大學歷史系錄取了,在廈大的四年中,日子過得充實快樂,在大海中游泳 ,在球場上打球,雖說沒有談戀愛,但每一天真的過得很開心,可謂少年不知愁滋味,為賦新詩才強說愁。在專業課的學習上,則抱60分萬歲的態度,得過且過。1988年大學畢業,分入一所師範學院從事歷史教學工作,五年後,評為講師,1993 年正值法學熱在全國掀起,我所在的系也準備開設法學專業,但法學教師稀少,於是,我就向學院申請到武漢大學法學院參加國際經濟法助教進修班,申請很快就得到了批准,9 月,我進入了武漢大學法學院的課堂,開始了法律專業的學習。

  一年後,我回到師院,擔任了法學教學工作,1996年獲取律師資格,在一家律師事務所作兼職律師,當時作兼職律師沒有一點壓力,只是把它當作一種法律實踐,是為法學教學服務,在課堂上將自己辦的案子作為案例講授,受到學生的普遍歡迎,我自己也有一種成就感。

  2001年,我南下廣東,在一家公司擔任專職法律顧問,後到律師事務所作專職律師,真正開始了我的律師生涯,我想,以後我不會再選擇其它職業了,因為我已深深愛上了律師這一職業。

  二、飄在廣東的律師

  在廣東珠三角地區,有一批內地來的律師,他們執有內地的律師執業證,卻以各種方式在珠三角地區從事法律服務,他們為了在廣東生存和發展,付出不為人所知的辛苦。

  在中國,能做律師的人是不簡單的人,能南下到廣東做律師就更不簡單了,這些南下的律師大都在內地從事律師工作多年,在當地有一定案源,有的已有妻小,他們能隻身一人,離家別子,南下廣東,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律師業務,這的確需要足夠的勇氣和膽識。

  在珠三角有的地方,從內地來的律師想在當地執業,必須具備當地戶口或法律本科的條件,剛到廣東的律師要達到這一條件,難度很大,有的律師無奈只好在當地租房開設辦公地點,以內地的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接案,在辦公地點,不敢掛上律師事務所的招牌,只寫上“法律諮詢”幾個大字,以較低的收費吸引客戶,他們時刻擔心當地的司法局前來查處,因為他們被當地的司法局認定為黑律師。

  有的南下的律師則選擇到廣東的律師事務所作律師的助理,不以律師的名義執業,在珠三角做律師助理,收入不高,工作量又大,他們之所以接受這些,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若干時間的積累,能夠結識當地的客戶,一旦條件成熟,就在當地註冊,出來單獨辦案。

  還有些南下律師,他們到珠三角大公司擔任專職法律顧問,收入穩定,在當地算不高也不低,但工作不自由,無法拓展自己的律師業務,沒有自己的客戶,只為一個客戶服務,無法看到事業發展的前途。我認識很多飄在廣東的律師,因為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在我認識的這些律師中,有的成功了,大多數離開了廣東,每當我送別他們的時候,他們無奈的眼神,讓我最為銘心。

  三、為律師而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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