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光天化日之下不讓天知道就過了大海。形容極大的欺騙和謊言,什麼樣的欺騙手段都使得出來。
【原典】
備周則意怠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②。太陽,太陰③。
【註釋】
①備周則意怠:防備十分周密,往往容易讓人鬥志鬆懈,削弱戰力。
②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陰陽是我國古代傳統哲學和文化思想的基點,其思想籠罩着大千宇宙、細末塵埃,並影響到意識形態的一切領域。陰陽學說是把宇宙萬物作為對立的統一體來看待,表現出樸素的辯證思想。陰、陽二字早在甲骨文、金文中出現過,但作為陰氣、陽氣的陰陽學說,最早是由道家始祖楚國人老子所倡導,並非《易經》提出。此計中所講的陰指機密、隱蔽;陽,指公開、暴露。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在兵法上是說秘計往往隱藏於公開的事物里,而不在公開事物的對立面上。
③太陽,太陰:太,極,極大。此句指非常公開的事物里往往蘊藏着非常機密的計謀。
【釋義】
防備得周全時,更容易麻痹大意;習以為常的事,也常會失去警戒。秘密常潛藏在公開的事物里,並非存在於公開暴露的事物之外。公開暴露的事物發展到極端,就形成了最隱秘的潛藏狀態。
【淺解】
所謂瞞天過海,就是故意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偽裝的手段迷惑、欺騙對方,使對方放鬆戒備,然後突然行動,從而達到取勝的目的。
【按語】
陰謀作為,不能於背時秘處行之。夜半行竊,僻巷殺人,愚俗之行,非謀士之所為也。如:開皇九年,大舉伐陳。先是弼請緣江防人,每交代之際,必集歷陽,大列旗幟,營幕蔽野。陳人以為大兵至,悉發國中士馬,既而知防人交代。其眾復散,后以為常,不復設備,及若弼以大軍濟江,陳人弗之覺也。因襲南徐州,拔之。
【解析】
“瞞天過海”之謀略決不可以與“欺上瞞下”、“掩耳盜鈴”或者諸如夜中行竊、拖人衣裘、僻處謀命之類等同,也決不是謀略之士所應當做的事情。雖然,這兩種在某種程度上都含有欺騙性在內,但其動機、性質、目的是不相同的,自是不可以混為一談。這一計的兵法運用,常常是着眼於人們在觀察處理世事中,由於對某些事情的習見不疑而自覺不自覺地產生了疏漏和鬆懈,故能乘虛而示假隱真,掩蓋某種軍事行動,把握時機,出奇制勝。
【探源】
見《永樂大典·薛仁貴徵遼事略》。唐太宗貞觀十七年,御駕親征,領三十萬大軍以寧東土。一日,浩蕩大軍東進來到大海邊上,帝見眼前只是白浪排空,海茫無窮,即向眾總管問及 過海之計,四下面面相覷。忽傳一個近居海上的豪民請求見駕,並稱三十萬過海軍糧此家業已獨備。帝大喜,便率百官隨這豪 民來到海邊。只見萬戶皆用一彩幕遮圍,十分嚴密。豪民老人東向倒步引帝入室。室內更是綉幔彩錦,茵褥鋪地。百官進酒, 宴飲甚樂。不久,風聲四起,波響如雷,杯盞傾側,人身搖動,良久不止。太宗警驚,忙令近臣揭開彩幕察看,不看則已,一 看愕然。滿目皆一片清清海水橫無際涯,哪裡是什麼在豪民家作客,大軍竟然已航行在大海之上了!原來這豪民是新招壯士 薛仁貴扮成,這“瞞天過海”計策就是他策劃的。 “瞞天過海”用在兵法上,實屬一種示假隱真的疑兵之計, 用來作戰役偽裝,以期達到出其不意的戰鬥成果。
【故事】
公元589年,隋朝將大舉攻打陳國。這陳國乃是公元557年陳霸先稱帝建國,定國號為陳,建都城於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戰前,隋朝將領賀若弼因奉命統領江防,經常組織沿江守備部隊調防。每次調防都命令部隊於歷陽(也就是今天安徽省和縣一帶地方)集中。還特令三軍集中時,必須大列旗幟,遍支警帳,張揚聲勢,以迷惑陳國。果真陳國難辨虛實,起初以為大軍將至,盡發國中士卒兵馬,準備迎敵面戰。可是不久,又發現是隋軍守備人馬調防,並非出擊,陳便撤回集結的迎戰部隊。如此五次三番,隋軍調防頻繁,蛛絲馬跡一點不露,陳國竟然也司空見慣,戒備鬆懈。直到隋將賀若弼大軍渡江而來,陳國居然未有覺察。隋軍如同天兵壓頂,令陳兵猝不及防,遂一舉拔取陳國的南徐州(今天的江蘇省鎮江市一帶)。
三十六計之第一計瞞天過海 標籤:三十六計作文 明天過後作文 十六歲作文 十六歲了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