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暑假,姑媽從上海帶回來一條狗。
一條狗沒什麼稀奇,但稀奇的是它的長相。乍一看,此狗長着一對彈珠般大的眼睛,跟它對眼,輸的準是你;它長着一對尖尖的獠牙,被它咬上一口,八兩肉就沒了;它還長着一身又密的絨毛,所以因此得名“毛毛”。
毛毛最駭人的不是它的長相,而是它的性格。此狗兇狠彪悍,好吃“人肉”,脾氣又不好,並且“一觸即發”。聽姑媽講,它沒過多久,便成為小區里“風雲動物”,左鄰又舍對它是深惡痛絕。就連小區保安也曾被它咬得整隻腳踝鮮血淋漓。只要到那個小區隨便找個人來打聽毛毛的“光榮事迹”,他便會咬牙切齒,破口大罵。正因為毛毛隨意亂咬人,搞得姑媽一家人不得安寧,幾乎每天都要垂聽政治教育,讓姑媽一家人對這惡犬很頭痛。這隻狗連二郎神都那它沒辦法。
記得那次我慕名而去,想見識一下慕名已久的惡犬。
不料一進門,它就衝著我拼了命的叫。我見了它的第一反應則是驚呼:“天吶,夜叉!”。我陡然明白世界上最凶的動物不是什麼母老虎,而是正在對我咆哮的公夜叉。
我畢恭畢敬的坐在沙發上,盡量不去看它。姑媽熱情地招待我,我突然打了一個噴嚏,着實嚇了公夜叉一跳衝過來咬住了我的褲腳,有力撕扯着,姑媽急忙上前“勸架”,我逃過一劫。我自認惹不起這位“爺”,無奈,我只好溜之大吉。就這樣,我與久仰大名的惡犬say“good bye”了。
與毛毛的初次見面就像相親是見了個傻瓜,令人窩火頭頂!話雖如此,我儘管和它見過寥寥數面,但我好歹是它主人的親戚,不敢對我下毒口。
可好景不長,沒過幾天,姑媽一家人要去北京度假,把毛毛托給我家照顧,咱家不好意思拒絕,只好免為其難地收留毛毛。
兩個星期過去了,每當我晚飯後遛狗時,周邊的人跑的一個比一個快。每當它咬了人,我們就採取措施懲罰它。狗最具靈性,倒也安穩了不少。可我的床單上經常會留下它的梅花腳印。一次我回家后,看見他將我的鞋咬的七零八落,就剩下幾條鞋帶和兩個鞋底了,我恨鐵不成鋼,正欲揍它時,硬是被它兇狠的架勢嚇退了。
媽媽見狀,無奈地撂下一句:“今天餓他一頓。”毛毛頓時仰天長嘯。
在日後的相處中,我們慢慢產生了感情。
有一回,朋友硬要拉我去逛街,我使勁掙扎,卻無濟於事。這時,毛毛衝上來咬了她一口,朋友嚇傻了,急忙落荒而逃。我被它護主的行為感動了,高興地蹲下來摸摸它的頭,它則搖着尾巴伏在我腳邊,似乎很得意的似的。
暑假快結束了,姑媽從北京回來了,她要帶走毛毛我心裡十分不舍。毛毛卻怎麼也不肯上車,但最後還是被姑媽強行抱上車。
失去毛毛的日子裡,我感到十分寂寞。彷彿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
數天後,姑媽對我說:毛毛現在乖了很多,也不再咬人了。它幾次都偷跑回去,但都被我抓了回來。”
我突然明白:我與惡犬,相見恨晚!
指導老師: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