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樓堂館所新建打擦邊球 制度落實是關鍵
近年來,中央三令五申禁止政府機關修建樓堂館所;濕地上修建大型建築更是國家林業、環保等多部委制定的不可逾越之紅線。(4月23日 法制日報)
又是一起樓堂館所新建行為被媒體曝光。看到這則報道,筆者和許多公眾一樣感到困惑,樓堂館所違規新建行為何以總是屢禁不止?思來想去,無非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其一,中央出台禁令和制度時,一些在建的樓堂館所正在實施中,這些建設者就打起擦邊球,認為只是在建項目的延續,不完成,就會造成浪費,與其那樣,不如繼續加緊建設,故將禁令和制度置之腦後,大膽頂風建設。給其他準備建設的地方或部門造成一種誤解,誤認為別的地方或部門都可以建,為什麼自己不能建設呢?造成跟風建設行為。
其二,明知故犯。這起事件中的國土部門,它肯定懂法規,知禁令,但它卻採取更換項目名稱繼續修建,這種行為說直白點其實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典型表現。此風絕不可長,對這種知法犯法的部門應嚴格責任追究,嚴肅查處,只有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才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其三,可能還存在諸如奢靡之風和腐敗行為。為什麼?試想這些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如果是一個有艱苦樸素作風的人,那他絕不會去追求舒適的工作環境,一定會以身作則起好帶頭作用。奢靡思想必然滋生腐敗行為這個淺顯的道理肯定不用細說,道理都懂,但能夠落實的又有幾個。
知道問題存在的根源,就可以來個對症下藥。筆者認為,一方面既需要提高所有人對相關制度的認知力,又要自覺從制度的學習者變為執行者;另一方面加強查處力度,只有嚴格查處違規行為,才能推動制度的真正落實。樓堂館所新建之風就必然不會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