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那天晚上,一個人到熱熱鬧鬧的桂林路逛夜市。
始因是不想無事懶散在家裡,卧在沙發上看自己並不喜歡的電視。
聲情並茂的內容繁多的叫賣如影隨形般剿殺着安靜。
讓人不由得懷念着春和景明的日子。
在喧鬧中,牆角邊與富貴竹相伴的香水百合很安靜。
在我的視線中,一個女子走過去,沒有詢價,從花叢中抽出數枝,愛惜地注視着,
我感覺剎時間,月光和着花香灑了她一身——並不時尚的衣,並不漂亮的臉,還有那燙了又開了的發。
擺在家裡好嗎?她感覺到我的存在,側身轉向我發問。
我點點頭,由衷的微笑迎着她的目光。
看清了,她也和我一樣,早過了別人送花給自己的年齡。
她付了錢,拿了花,輕輕的走了,匯入熙攘的人流中。
那背影卻留在了我的心上。
離開夜市時,我也買了3枝香水百合,擁着淡雅的香味回家。
不知過了多少日子,瓶中的花枝已枯寂。
我曾悄悄地感嘆:淡雅遠逝,芬芳不再。
可是在一個夜裡,我夢到了她,恍若老朋友重逢,只是像在霧中,看不清她的模樣;
又彷彿她就是我,我就是她。
此間說了許多的話。
送花給自己沒有什麼不好。
是她說的,還是我說的,已經不重要。
重要的是:
做個懂得珍惜生活,懂得欣賞自己,懂得愛美的有品味的女人,
沒有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