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培訓心得
2016年4月14-15日通過2天的培訓,我對營改增相關文件和實例做了一些思考,形成以下學習筆記希望和同行共同學習。
一是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意義: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下達全面實施營改增的‘總攻令’,確保營改增5月1日如期落地,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全面規定了營改增方案內容。營改增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前期試點已經取得了積極成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覆蓋面更廣,意義更大。
二、營改增的計稅:1、增值稅稅率:有17%、13%.11%、6%、0%.17%適用於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11%適用於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6%適用於現代服務(除了有限動產租賃),0%適用於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及設計服務,小規模的納稅人適用於3%的徵收率。
2、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3、納稅人資格認定: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建築安裝業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年應稅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可以對年應稅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
三、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不得進項抵扣。(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以上六重情況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都不能從進項稅額中抵扣。
四、建築業營改增政策:1、老項目的界定: 建築工程老項目是指:(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項目。
2、進項稅額的特殊規定:(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2)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諮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3)單位職工出差要有車票、住宿費,車票不用抵扣,住宿費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從進項稅額中抵扣。
五、建築業計稅方法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餘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5.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六、項目部應利用營改增改革,降低成本、規避風險:1注意完善合同約定,明確付款程序。在合同約定的稅費憑證,項目部在分包合同、採購等合同中約定對方承擔合法、有效、同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同時還要在對方提供相應的進度申請,購銷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再付款。2.加強對勞務分包的管理。分包單位不注重工程財務管理成本,營改增後有些分包單位認為只要提供相應的工程款發票便可,這會造成結算時發生糾紛,營改增后要對勞務分包單位及時溝通,要求注意收取並保存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選擇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供應商,這樣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天山公司:秦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