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格長工作心得體會
"我是一名網格長,是政府一名工作人員。是我鄉劉溝村1-3組的網格長,作為一名網格長,群眾和我熟悉以後大事小事都給我說,群眾反映的事情,我也都詳細記錄在民情日誌上,並幫助他們協調解決。"
"小侯,我們家老大該上大學了你給俺建議一下,現在上什麼專業比較好。"、"小侯,我在網上找到了一部小說,想下載下來看,你能不能幫幫忙。"、"小侯,我家的石榴樹出現的這種癥狀不知道是什麼病,你能不能幫俺聯繫專家看看……這就是我的日常工作。
今年6月份,我在、村委和一名群眾聊天時,一名路過的群眾看見我,記者說:"小侯那邊打開架了!"。我趕快和他一起到現場,一看雙方,一個是頭上流血了,一個是腿上流血了,而且還都打了110和120,一會兒120來把他們雙方都拉走了。他們走後,我向周圍群眾了解了情況。原來是因為一組群眾王某未經允許私自在三組水管上接通了水,三組組長和群眾代表找王某說事,由於言語不和打了起來。到了晚上三組組長就給我打來了電話,說法醫鑒**果出來了,一組王某輕傷,他輕微傷,王某現在一向公安部門上訴要求抓人判刑。得知這一情況后,感覺這件事情不是我這個三級網格長能解決了的,就連夜向二級網格彙報了此事,隨後二級網格又向一級網格彙報了此事。一級網格負責協調公安部門給一個月的調解時間,我們二級、三級負責調解,詳細了解矛盾起因。但是,一組王某以自己輕傷可以判對方刑拘而自居,始終高姿態不讓步非讓公安部門抓人。後來經過耐心細緻的勸解,王某又同意對方拿錢作為賠償來解決,張口要4萬元,但三組組長只願意出幾千元的醫藥費,而且還說:"要不是他鑒定個輕傷,醫藥費也不打算給他出。"事情就又僵持了下來。針對此種情況,決定改變思路,把這件事情先放一放,等雙方的情緒緩和一些再調解。等過了一周后,鄉二級網格長、和我以及村支部書記、主任一同出面又將雙方喊到了一起分別進行談話,苦口婆心的給他們講:"冤家易結不易解,都是鄉親爺們,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不要把事情弄得太僵!"那一天,開着車拉着王某的愛人往返**縣城4趟去見她父母、哥哥等親人一塊做工作,雙方都退讓一步,最終以1.8萬元賠償費作為底線將此事了結。
通過此事,是我深深體會到在網格化工作中,"網格化管理"織起了便民服務之網,感情溝通之網。做到群眾的需求在網格中辦理,矛盾在網格中化解,不僅提高了辦事效率,也將黨員幹部與群眾融為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