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凡是運管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都經歷過受到圍攻、毆打的情況,一些執法人員甚至在暴力抗法事件中獻出了生命。特別是打擊非法營運的過程中,許多地方都程度不同地出現了公開暴力抗法現象。 這種暴力抗法事件的屢屢發生,應當引起人們的警覺與思索。 近年來,通過全國範圍的大規模的普法教育,和媒體對一些行政機關違紀的事件的曝光,人們的法律知識是普遍的提高了,但是,法律知識的提高並不必然的意味着群眾的素質提高。相反,一些人認為,我犯不了好大的法,法律又不會把我怎樣。我沒有合法手續又怎樣,反正不會拿我去坐牢;我配不配合你檢查,我有問題你們也要罰款;我可以罵你威脅你,揚言要打死你,但你就不敢罵我。先抗着,頂多到最後抗不過就是罰款。那些煸動不明真相的群眾,暴力抗法、圍攻、毆打執法人員者,未必不知其行為屬於違法犯罪,只不過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在政府維穩的前題下他們知道法不責眾。故意的置法律於不顧罷了。的確,我在運管遇到過幾起暴力抗法的事,都沒有處理。 此外,我認為有些暴力抗拒執法人員檢查的事件,大都與當地的領導幹部、公安幹警態度暖味甚至暗中慫恿有關。首先,古話說:富必通官。一些人經過多年的積累,有了一定的資本,結識了一些權貴。或者和某位領導是親戚。這些人就不會服從管理了。你對他進行檢查,他是不會配合的,大話嚇人出口辱罵,都是常見的。另外,象出租車這些國家沒有明確的管理事物,城建、公安都想查手,有些當地政府又有給這些部門的意向。於是,出現暴力抗法時,就睜隻眼,閉隻眼。希望你運管部門管不下,然後好交給其它部門來管理。其次,我們一些執法人員素質低、名聲差、執法不文明、工作不細緻也是引起一些地方被管理者聚眾抗法的一個重要原因。一些執法人員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是熱情服務與公平公正公開的執法。而是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因此,在群眾心目中的地位也就大為降低,執法的權威性也就大打折扣。引起群眾的不滿,誘發管理與被管理者之間的矛盾。對予出現暴力抗法,我認為要注意幾點:一、依法治暴。有些違法分子表面上強硬,其實只是虛張聲勢。只要我們義正辭嚴,不要退縮,指出其暴力抗法的嚴重後果,對方懾於法律的威嚴,也會有接受處理的可能。 二、以退為進。在檢查中與違法分子僵持不下、劍撥弩張時,處理不當,即有流血事件發生的可能。為了自身的安全,可以先退一步,話語謙和,穩住對方。請求公安部門配合,或給雙方都找台階,暫不追究尋找合適的時機予以查處。 三、速戰速決。對有暴力抗法阻礙執法行為或有違法的確鑿證據。執法人員在檢查前先做好分工,到達現場后立即按照計劃展開工作,乘當事人未反應過來或搬“救兵”之際,迅速暫扣車輛,完成現場檢查任務。 四、擒賊擒王。此法適用於群體性抗法行為。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執法時,常會碰到不明真相的群眾在不法分子及不法分子親朋好友的煽動下聯合抗法的情況。此時,要重點突破、殺一儆百,只要將其中煽動最厲害或叫囂最猖狂者的氣焰撲滅,避開同群眾爭執。其餘的問題就可迎刃而解。現階段,凈化運輸市場的主要力量是稽查,稽查員成了管理中矛盾衝突的焦點,責任重、風險大。各級領導應重視維護稽查人員的自身安全,避免執法人員受到不法分子的暴力攻擊。保證執法人員能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為運輸行業創造良好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