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殺死一隻知更鳥》有感
在讀閭丘露薇《我所理解的世界》這本書時,讀到這篇《不要去殺死那隻知更鳥》,看到文中這段話:"在我能和別人過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過得去。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之前小陳就給我提到這本書,她看過英文原版書和電影,是美國中學必讀之書,這部電影也是很早就有人推薦過。當看到這段話,我立馬在網上下單買了這本書。
買回來迫不及待進入閱讀,前面內容有些枯燥,看了很大一部分都沒進入主題,便有些不耐煩,問小陳到底說得啥意思,看了半天還沒進入主題,小陳說知更鳥是一種不危害人類的鳥,暗指殺死了一個並未妨礙白人的黑人。
雖然看了一大半還是沒有進入我認為的主題,但越來越被吸引,故事的背景是大蕭條時期的美國,地點是美國南部的一個小鎮,主角是一個七歲女孩和大她四歲的哥哥和另外一個和她同齡的男孩,故事最吸引人的是這個女孩的父親,他是一位律師,一位為黑人辯護的律師,這位父親以身作則、言傳身教,並滲透在每一個細節中,讓孩子知道什麼是擔當、正義、善良、勇敢、謙虛、教養、平等、尊重,這是一部特別適合父親帶着孩子閱讀的一本書,我也抓住機會給小小陳讀了一部分。
下面小陳來說說自己的觀點。雖然這本書看似乏味,沒有起伏跌宕的情節,所講的主題還是側重於黑人與白人之間的關係。橫縱美國歷史,黑人平等運動就沒有停止過,很多白人就像書中的父親,用自己的力量幫助和推動了黑人運動。但在小陳自身的認知中,也有部分白人有着一種謎一樣的優越感,小陳並不知道這種優越感是從哪裡來的,但這種優越感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對黑人(甚至對黃種人)的歧視。所以,在此小陳要糾正國人的一個觀點,基本上每個親戚朋友在小陳回國后都會問一個問題:你們那邊有很多黑人嗎?那些黑鬼是不是很恐怖很危險啊?他們是不是特別黑長得不好看啊?首先,叫黑人黑鬼是非常不禮貌的,若黑人是黑鬼,那中國人豈不是黃鬼?其次,大多數黑人是很有禮貌的並且非常友好的,小陳的很多黑人同學長得非常帥氣或漂亮。平心而論,我們是沒有資格看不起黑人的,大家都是平等的。當然,因為教育和出生的原因,部分黑人的確是危險的,小陳對美國downtown的黑人聚集地都是避而遠之的。但是中國人對黑人的歧視是非常沒必要的,每個種族有各自的優勢,實在沒必要貶另一方。
下面截取了《殺死一隻知更鳥》中比較經典的段落,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這本書或者改編的電影:
"知更鳥唱歌給我們聽,什麼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們園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倉里做窩,它們只是衷心地為我們唱歌。" "你射多少藍鳥都沒關係,但要記住,殺死一隻知更鳥,就是一樁罪惡。‘’
‘’我想讓你見識一下什麼事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錯誤地認為一個人手握把槍支就是勇敢。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經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
"我不是一個理想主義者,會絕對相信我們法庭和陪審制度的完善與公正——那對我來說不是理想,而是活生生的工作現實。先生們,法庭不會比坐在我面前的陪審團的任何一位成員更完美。法庭只能和它的陪審團一樣健全,而陪審團只能和它的每一位成員一樣健全。我對你們這些先生充滿信心,我相信你們會公正、理性地重新審查所得到的證據,做出一個裁決,放這位被告人回家。以上帝的名義,盡你們的神聖職責吧。"
"如果別人認為那是個下賤的說法並用來稱呼你,對你來說永遠構不成侮辱。他只能顯示那個人有多可憐",父親讓他們做的是:昂起頭,走過去,作一位紳士。"
"在這個國家時,有一種方式讓一切人生來平等---有一種人類社會機會可以讓乞丐平等於洛克菲勒,讓蠢人平等於愛因斯坦,讓無知的人平等於任何大學的校長。這種機構,就是法庭。我們的法庭有缺陷,但在這個國家中,我們的法庭是最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來平等的。"
"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在我能和別人過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過得去。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