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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評《西遊記》(系列)(二十二)《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亂評《西遊記》(系列)

  陳宣章陳瓏玥

  (二十二)《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

  網上有人提出這個問題,並論證答案為“唐僧是私生子”。這的確令人震驚。

  有人說,這是《西遊記》中最大的一處敗筆,犯了寫小說不可犯的錯誤,最不合理,甚為荒誕!也有人說,作者吳承恩另有深意,這正是西遊作者的高明之處!“因為這一切的一切,都是菩薩安排好了的。然此篇正是作者立意高遠之處,讀懂了,方能明白何為“造化”,讀不懂,《西遊記》就永遠只能是兒童故事。”

  我認為:兩者皆錯。

  《西遊記》故事說:婚後8-18天,唐僧陳玄奘之父陳光蕊被水賊劉洪所殺,其母殷溫嬌被水賊霸佔。因知腹中有孕,殷溫嬌忍辱含垢,三個月後生了陳玄奘(現在通行的版本沒有“三個月”之說,而是“光陰迅速。一日,劉洪有事遠出,小姐在衙思念婆婆、丈夫,在花亭上感嘆,忽然身體睏倦,腹內疼痛,暈悶在地,不覺生下一子。”)陳玄奘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捉了殺父仇人,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一家團圓,殷小姐從容自盡。

  有人說:其中有兩個疑點:1。婚後8-18天怎能知道有孕?2。懷孕三個月怎能生孩子?

  我說:《西遊記》本身是神話小說,怎能用常識來推理?不說72變、斤斗雲之類的問題,第53回唐僧和豬八戒喝了子母河水後半個時辰就懷孕了,這不是更“荒謬”嗎?那婆子說:“吃水之後,便覺腹痛有胎。至三日之後,到那迎陽館照胎水邊照去。若照得有了雙影,便就降生孩兒。你師吃了子母河水,以此成了胎氣,也不日要生孩子”。八戒扭腰撒胯的哼道:“爺爺呀!要生孩子,我們卻是男身!那裡開得產門?如何脫得出來。”行者笑道:“古人云,瓜熟自落,若到那個時節,一定從脅下裂個窟窿,鑽出來也。”豬八戒說:“這半會一陣陣的動蕩得緊,想是摧陣疼。快了,快了!”難道這些都是敗筆?!如果男人生孩子,難道也是“私生子”?!書中說:後來吃了半盞落胎泉水。“那裡有頓飯之時,他兩個腹中絞痛,只聽輪轂輪轂三五陣腸鳴。腸鳴之後,那獃子忍不住,大小便齊流。唐僧也忍不住要往靜處解手。行者道:‘師父啊,切莫出風地里去。怕人子,一時冒了風,弄做個產後之疾。’那婆婆即取兩個凈桶來,教他兩個方便。須臾間,各行了幾遍,才覺住了疼痛,漸漸的銷了腫脹,化了那血團肉塊。”這是說,胎塊竟在腸內,不也是“荒謬之極”嗎?

  神話小說本來就是借特殊的邏輯來“胡說八道”,表達作者要表達的東西。怎能用常識去推理呢?

  第二,何為“私生子”?

  私生子是非婚生子女的俗稱,為有輕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各地法律定義有別),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係的子女。

  唐僧陳玄奘之父陳光蕊是狀元;其母殷溫嬌是丞相殷開山之獨生女。殷溫嬌拋打繡球卜婿,與陳光蕊結為夫婦。這是鐵定的婚姻關係。婚後,殷溫嬌懷孕,所生兒子陳玄奘絕不是私生子。

  陳光蕊同妻前赴江州之任途中,被水賊劉洪所殺,殷溫嬌被水賊霸佔。劉洪與殷溫嬌並無婚姻關係。殷溫嬌因知腹中有孕,只得權時應承,順了劉洪。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同殷溫嬌往江州上任。殷溫嬌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

  而陳光蕊生前曾經救過龍王(這個洪江口龍王不知是哪一個龍王?),所以陳光蕊的屍首沉在水底不動。龍王差夜叉徑往洪州城隍土地處投下,取秀才魂魄來,救了他的性命。在龍宮水府中做了個都領,卻只有魂魄,沒有真身只等日後好還魂報仇。其實,整件事情自始至終是佛祖安排的。

  在殷溫嬌生子暈悶在地時,耳邊有人囑曰:“滿堂嬌,聽吾叮囑。吾乃南極星君,奉觀音菩薩法旨,特送此子與你。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閑。劉賊若回,必害此子,汝可用心保護。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謹記吾言。快醒,快醒!”於是就有殷溫嬌到江岸,將此子安在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順水流去,直到金山寺腳下,被法明和尚收養,取名“江流”。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不覺江流年長一十八歲。長老就叫他削髮修行,取法名為玄奘,摩頂受戒,堅心修道。後來玄奘到京城報信,捉了殺父仇人,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一家團圓,殷小姐從容自盡。

  所以,玄奘從來就不是私生子。所謂“《西遊記》中最大的秘密”在《西遊記》第八回附錄中交代得清清楚楚,也就無所謂秘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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