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提及傳銷,給人的印象是誘騙,囚禁,勒索,詐騙,種種行為都和犯罪有關。最初的傳銷是吸收會員銷售產品為惶,瞞天過海誘導上當受騙,在施以強制參與人員犯罪,情節輕的犯罪,在上一級管制下誘騙親人,同學,朋友,可能認識的或搭訕認識的參加傳銷組織,發展壯大,只到沒有利用價值方能脫離傳銷組織,任何犯罪行為在傳銷組織內存在司空見慣。傳銷歷經多年不斷在演變,從初期形態發展到更為隱蔽的分銷模式,社會眼下以這兩種形式存在發展,勢頭迅猛。
集資模式傳銷,以新會員入股參與和發展下線的一種模式。創始人平台——(若干分支)老總平台——(若干分支)一級,二級,三級,老總平台 ——(若干分支)經理平台——(眾多)經理人。傳銷模式,金字塔式疊加,每一層傳銷人員每月必須完成基本業績,完成不了基本業績必須自己墊付,為完成基本業績,必須吸收下一層傳銷人員,越多越好。完成基本業績的可以提取資本工資,超出基本業績的按比例分成,不同的金字塔平台比例分成不一樣層層提取相應基本業績資金。絕大多數傳銷者無法完成基本業績或無法吸收足夠新會員,必須墊付基本業績資金維持在傳銷金字塔內地位,只到無力墊付基本業績資金才明白傳銷是怎麼回事,為擺脫自身噩夢不擇手段吸收新會員,引誘拐騙,強制他人從事犯罪行為,走上一條損人利己的道路,最終很多人以家破人亡告終。
分銷模式傳銷, 應當說分銷模式是從企業市場發展演變而來,保留了企業特性,便於合法化操作,實質半公開傳銷。註冊企業和法人代表——全國範圍企業總代理——省,市,縣——各級區域代理——業務加盟商。每一級代理必須完成基本業績,每一加盟商必須完成基本業績,完不成業績的必須自行擔負基本業績基數,獲得代理或加盟許可。大多代理和加盟商產品賣不出,貨物積壓傾家蕩產或退出加盟。這類傳銷和真實企業行為幾乎同出一轍,根本分不清真偽,上當受騙后也不一定能弄清,是加盟失敗還是進了設好的圈套。
主要兩種傳銷有着不同傳銷性質。第一類,犯罪率高,第二類,犯罪率低,大多不明真偽,自願參加,人生安全幾乎可以保證,傳銷的目的明確,求財。 兩種傳銷類型首要一科,洗腦,人際交往實戰應用,發展下線的必要技能,傳銷的紅利,推責技能指導,傳銷的安全防範等。 傳銷的終極目標,不擇手段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