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拘留小八
回來后即向沈彙報海小八離婚證為假證。沈帶我向縣紀委書記作了彙報。書記指示,諮詢縣公安局海小八偽造假離婚證怎麼辦,答覆是可以依法治安處罰海小八。也就是說可以拘留罰款。
我趕到公安局治安大隊,同治安大隊的同志研究先把海小八拘傳到縣裡來,治安大隊帶了拘傳手續。我帶領兩個公安幹警一起趕往海集鎮海小八家。我擔心小八不聽從拘傳。我對帶隊幹警說,先不要亮拘傳手續,我用計騙海小八讓他到縣裡協助說明情況,不要來硬來的。我擔心我們人手少,怕控制不住小八。我也考慮了,如果不行,再亮拘傳手續。幹警表示聽從我的安排。海小八由於缺乏這方面的經驗,加之過於自信,認為縣裡的公檢法他都打過交道,根本沒有人能把他怎麼的,所以很自信地跟着我們上了車。據後來小八在辦案點說閑話時說過,如果那時他想跑,我們去的幾人是無法能夠控制住他的。這也再一次說明了我當時的小心和策略是對的。
我們先到海集派出所找到所長,讓所長帶隊,所長安排副所長帶隊去。我說明了情況,擔心副所長壓不住陣,還是請所長親自帶隊。於是我們一行開了兩輛車來到小八家。為慎重起見,所長安排一聯防隊員先騎摩托車去到小八家看看小八是否在家,因為小八剛買了一輛皇冠車。車在人肯定在。我擔心那聯防隊員會走漏風。所長說你放心,不會的。很快聯防隊員回來報告說,小八的車在食品站里停着。於是我們分乘兩輛車快速來到食品站,剛到食品站,便看到小八。我即對小八說,我們向領導彙報了他的情況,領導安排我們請小八到縣裡去一趟。到那裡說明情況后,即回來。我們請小八上我們的車。小八說,我坐我自己的車去吧。我心想只要小八同意去,說明沒有起疑心,沒有必要再堅持坐哪個車的事,於是同意了小八的要求。我使個眼色,讓公安局的同志分坐在小八的兩側,我則坐在小八車的副駕駛座上。路上我向領導彙報,領導同意我將之帶到單位辦公室問話。
到了辦公室后,我讓公安的同志在門外等候,我自己單獨找小八談話,亮明了我們的觀點,亦即找小八即是為他超生五胎的事,請他配合,並說明已查明他的離婚證是假的。請他實事求是說明情況,接受處理和處罰。小八見狀,耍起了孬勢。說什麼,他沒有超生,如發現他超生,讓他坐牢,槍斃他都可以。我反覆找他談,他均是一副賴皮相,拒不承認。最後,我亮明組織的態度,說如果他承認超生,則對他偽造假離婚證的事可以不追究。否則公安介入先追究他的偽造假證的責任。他仍是不聽。僵持了有兩三個小時,我向領導彙報,領導表示交由公安處理。於是我請公安來人將小八帶走。
後來聽說,公安請示領導怎麼辦時,領導的答覆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第二天,我知道小八被拘留15天,罰款1000元。對於小八來說,拘留罰款對他來說,套用現在很流行一句話就是天空飄來五個字:那都不是事。因為他經常因打人滋事沒少到拘留所去。罰款1000元對小八來說更是小菜一碟。
他擔心是如果一旦承認超生,他不怕罰款,他怕的是他的食品站長干不上了,所以他拒不承認超生五胎一事。
海集街上原先告海小八的人,現在看縣兩非辦動真格的了。於是重新燃起了希望,紛紛來到縣紀委再次提供其他線索反映小八的問題。
領導安排我繼續了解小八的相關情況。並將信訪人反映的有關情況簽批給我要求併案查處。
我再次約見信訪人。信訪人又提供了海小八的姘婦說是在縣醫院已經生產了。
我根據提供的線索,帶領有關人員到縣醫院請求縣醫院給予配合調查。縣醫院領導安排人帶領我們來到二樓的婦產科,找到科室負責人,安排查看產婦的逐人登記本。在產婦的登記表上發現有海集一產婦,在2009年的8月的一天生產一男孩。經接生的醫生回憶,產婦生過孩子后,第二天便出院了。產婦登記表上留下了產婦夫婦的名字及聯繫電話號碼。我安排將登記表進行了複印。
回到辦公室,我便與海集鎮負責計生工作的副鎮長聯繫,請他協助查找縣醫院提供的產婦登記人員的相關情況。
那副鎮長辦事效率很高,一會兒便打來電話,說是那產婦登記的是海小八的四哥夫婦的名字。小八四哥夫婦均已超過50周歲,不可能再生孩子了。而況登記的聯繫電話是海小八家裡的座機。為了穩妥起見,我安排那副鎮長帶人到小八的四哥家裡去一趟,做個問話材料,將證據固定。並將材料報到我處。從縣醫院產婦登記本的證據及海集鎮副鎮長反饋的信息看,雖然不能定性海小八超生第五胎,但是從側面證實海小八妻子許春麗超生第五胎的事實是真實的。
我拿着海集計生辦及縣醫院的有關材料,向領導作了彙報。領導安排我到縣拘留所繼續找小八談話。
於是我來到拘留所,看到小八在拘留所過得很自在,可以自由打電話,並在拘留所的院子里隨意散步。我很奇怪,為什麼同是拘留的人待遇不一樣,有的人被關在號子裡面,有的人卻可以隨意在院內自由地散步。我來到公安局治安大隊,治安大隊的人說,拘留所里的人不像話,當天拘留小八時,小八還對我們耍態度,直弄到那晚的夜裡的12點多,我們又到民政局取了材料,才把小八的拘留手續做好。公安局的領導專門安排不能關勞動號,不能隨便接打手機。沒有想到拘留所的人連領導的話都不聽。並且在第二天,江小八就出來應人之約請吃飯洗澡。我聽了很是詫異,但不好說什麼。我想我得將這樣的情況向領導彙報。領導聽了我的彙報后,讓我到拘留所,找相關人員談話,說要讓小八不能住勞動號,不能接打手機,如果再發現有住勞動號和接打手機的現象,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我來到拘留所將領導的講話要求作了傳達,拘留所的負責人哪敢怠慢,於是立即作了安排和保證。
然後,我讓拘留所的人將小八叫出來,給我一間辦公室,我要和小八談話。讓小八交代其超生五胎的事實,小八雖然被關進了拘留所,但態度依然不老實,仍不承認其超生的事實。並且百般抵賴。我說了我們到縣醫院及海集了解的相關情況。小八仍然不買帳。說什麼就是沒有超生,你要是能查出,你讓我坐牢,槍斃我,我都沒有二話。
像這樣,我在小八被拘留所拘留15天的期間內三次到拘留所找其談話,讓其承認超生一事。小八均執迷不悟。
這期間,信訪人也多次來單位反映小八的經濟問題,敲詐勒索問題,損害公私財物問題,打架問題。
沈常委到北京出差。我想等他回來再作彙報,我不能越級向縣紀委書記彙報。很快沈出差回來了。對小八的調查也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期間,可能有人通過其他途徑找到了沈常委給小八說情。沈帶着我一起到書記辦公室,向書記彙報情況,彙報后並向書記請求,提出迴避。說是其家人在海集工作,有熟人關係,所以提出迴避。書記說,你迴避什麼,這個案件還必須你辦,如是那樣說,我還得迴避呢。好了,不要說了,繼續調查,就是你辦,並且一定要辦好!需要什麼我給你提供。
另外又做了安排,如果小八在拘留期間不承認,那麼等小八拘留期滿,直接將之轉到辦案點進行規避談話。並交代讓公安將小八送到辦案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