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7日轉發住建部等十部門通知,自今年11月1日起,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據悉,通知明確,對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已經設立的私人會所依法依規整治,並區分不同情況給予關停、停業整頓、吊銷資質、到期后收回等處置。(人民網 10月27日)
公園之所以被稱之為公園, 顧名思義就是公眾的花園,是全體市民休閑健身的場所。曾經,在不少城市的公園裡頭,甚至是在一些歷史建築物的旁邊,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遊人止步”這樣的標誌。這些標註為“遊人止步”的場所,有的確實是因為規劃升級改造,園內正在施工,不久又會對公眾開放。有些卻是一直如此,裡面裝修豪華,成為特定人群聚會交流的私人場所。這些私人會所的存在,極不正常。作為景區、園區來說,背離了公園的公益性,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淪喪盡失;作為佔用公共資源,追求特殊享樂的那些黨員、幹部,他們的言行舉止正在直接傷害人民對黨員、幹部群體的信任,正在助長社會不公現象,引發群眾反感,他們也非常容易被抱有特定目的商人利用,在這特定的場合里逐漸腐化墮落,最終喪失黨性原則,作出違法違紀的事情。
整頓和停止營業公園私人會所相關的措施,就是要杜絕舌間上的腐敗,發力狠剎會所歪風。對黨員領導幹部的來說,就是要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持有和接受私人會所的會員卡,這樣就是不管是公款還是私款,作為領導幹部都不能進入公園內的私人會所,同時要自覺接受監督,歡迎社會各界積極發現線索,提供線索,對情況屬實的違紀案例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而且一定要公開曝光,要點名道姓曝光。
查處力度不容鬆懈,相關責任人員追責務必落實到位。這樣才能在社會上形成較大影響力,對潛在違規違紀人員形成震懾,從而實現整改措施切實取得預期效果,確保公園姓“公”不再姓“私”。畢竟,公園的公眾活動的地方建起了這些高端會所,標註“遊人止步”“禁止入內”等類似禁語,來確保個別人、少數人的消費,是不公平的。
作者:豫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