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火車頭,是帽子。帽內暗藏棉花,帽布軍綠色,帽邊綿綿絨絨一圈,栗色、黑色或兔灰,浮雕出一輪簡約的圖案,彰顯出尊貴和大氣。兩扇帽耳朵可以綁在頭頂,冠冕堂皇;也能拉下來綁在下巴底下護耳暖腮,滑稽可愛。十幾年前,山裡的老年人戴的多,年輕人和女人幾乎沒人戴過。
雷鋒有張畫像,笑笑的戴頂火車頭帽子,紅星閃閃,親切和藹,看他那種善良可親的笑容,我按耐不住想去做一件好事,發誓今生要做一個讓人尊敬的人。
在電視里偶爾也能看到朝鮮軍人和俄羅斯軍人戴着“火車頭”,男兵戴着威風凜凜,女兵戴着端莊靚麗,沒裝飾出來威儀,倒給人一種懷舊的美麗,勾起許多老故事。
戴着“火車頭”的老人,走親訪友回來,帽沿四周插滿長長短短、白花花的香煙,不夠一盒,也夠半盒,遇到熟人,揚手從帽沿里拔出一根,用雙手食指和大拇指捋直,遞過去,寒暄幾句各自回家。再有大意潦草的人,戴頂“火車頭”,一扇耳朵豎起,一扇耳朵耷拉,走路一扇一扇,流里流氣。其實是習慣,沒惡意,只是有點“帽子歪歪戴,媳婦快回來”的不正經。
老家人有句話:取冠不取帽,取帽惹狐臊。意思是頭上的帽子比“官位”重要,是不准他人摘取的,關係再好,若摘掉朋友帽子,那會翻臉不認人的。《史記》載:“黃生曰:冠雖敞,必加予首:履雖新,必關於足。”冠帽戴在頭頂象徵尊嚴。古代,冠和帽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取冠,像免冠免官;取帽,好像殺頭,忌諱。
老家還有一句俗語:男人頭,女人腳,只准看,不準摸。農民身份兒雖然卑微,但頭顱很有尊嚴。
想起一個故事。公元前480年,子路與人斗,冠墜,曰非禮也,取冠,乃為敵所醢。為撿拾一頂墜落在地的帽子,被敵人剁成肉醬,子路不是傻,而是古代帽子比生命還重要。難怪孔夫子說:“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在聖人眼裡,帽子是一種尊貴、威儀、正直,使人生畏。至於是否能夠防風、遮陽、保暖,毫不在意。
沒搜索出來歌頌帽子的詩詞,卻有幾首藉著帽子抒發胸臆的詩,怒火衝天,氣勢磅礴。唐朝盧照鄰《詠史》:“直髮上沖冠,壯氣橫三秋。”看看,多麼豪言壯語,凌雲壯志!宋朝岳飛《滿江紅》有:“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因一句怒髮衝冠,就把一個胸懷壯烈、正氣凜然的民族英雄活靈活現刻畫出來,讓人們無比敬仰。最無奈的要算魯迅先生的《自嘲》:“破帽遮顏過鬧市,漏船載酒泛中流”。寫盡處境尷尬,人間險惡,社會陰暗,拿着筆杆子戰鬥的英雄,也不得不破帽遮顏、躲躲藏藏、迂迴作戰。唐宋肯定沒有“火車頭”,至於魯迅先生是否戴過“火車頭”,無從考證。
氣候變暖,冬天難見雪花紛紛,寒氣逼人,極少碰見頭戴“火車頭”帽子的人了。小街上也沒賣的,上網,淘寶里有,圖片顯示的樣子風趣——男人戴着傻氣,女孩兒戴着帥氣,有種矯揉造作的時髦兒。
老了,冬天戴着一頂“火車頭”帽子走在風雪裡,頂上添花,詩意又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