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不管是申請會計、老師、首席執行官,或者是政府僱員等等,我們都要用到個人簡歷。但是如果在發出簡歷前,不仔細地檢查一下,那可能就會錯誤百出,貽笑大方。所以在下次發出簡歷前,仔細地檢查一下下面的這十個“不要”:
不要寫上個人信息。
在北美求職簡歷上是不帶私人信息的。不要把你的婚姻狀況,年齡,種族,家庭狀況或者個人愛好等都寫到簡歷上。
不要捏造事實。
不要因為沒有工作經驗,頻繁換工作或是以前從事的工作職位較低而捏造事實。如果僱主檢查你的工作經歷,發現你在撒謊的話,你就可以同你的工作“吻別”了。
不要一成不變。
如果你申請的工作崗位是你從來沒有接觸過的,那就不要按時間順序排列你的工作經歷,把相關的工作經驗和技能排在前面,以便老闆能第一眼看到。
不要太複雜。
如果你申請的公司允許用兩頁簡歷,那就事先為你的經驗和成果等等創建一個目錄。簡歷要一目了然,不要排列太擁擠,讓人難以閱讀。
不要貪圖省事。
不要簡單地照抄公司人力資源手冊上列出的工作崗位描述。為了證明你比別人更適合這份工作,只靠列出工作職責是不夠的。向老闆出示你的成果和功績,獲得的獎勵等等。
不要找借口。
別把你辭職的原因也寫在簡歷上。像“公司破產了”,“老闆是個蠢貨”,“為了賺更多錢”等等這些話語都是不應該出現在簡歷上的。
不要不分主次。
雖然公司允許你提交兩頁簡歷,但是也不要把你做過的每一份工作都寫上去。人事主管一般只對求職者最近10年的經歷感興趣,所以簡歷要着重說明你最近的工作經驗和相關的工作經驗。
不要太摳門。
別為了省錢,用粗糙的複印紙來代替打印紙。檢查一下簡歷上有沒有語法錯誤,拼寫錯誤或是咖啡漬。讓朋友幫你檢查一下,看是否還有遺漏的錯誤。
不要附件太多。
當你投遞簡歷的時候,別把你的複印件,推薦信,獲獎證書等都投過去。如果你被通知面試,那再把這些資料帶上不遲。
不要盲目投簡歷。
不要一看到報紙上的招聘廣告,就把簡歷投過去。看到招聘廣告,先思考一下自己是否適合。如果你根本不適合那份工作,那就不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