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職過程中,學生的實踐經歷越來越受到用人單位的重視,但是很多學生卻不知道如何在簡歷中表達這一部分最能展示自己的內容,往往不是面面俱到、偏離主題,就是太過簡明、抽象,達不到實際效果。
一家跨國公司在上海企業的人力資源部招募經理建議,簡歷中實踐經歷的表述應盡量翔實,例如在什麼公司、什麼部門、做什麼具體工作、取得哪些成績等信息均要表述清楚。同時要注意措辭,最好寫“參與或協作了什麼工作”,如果以“負責什麼工作”行文,容易讓人懷疑實習經歷的真實性。
另一家跨國公司的亞太地區人力資源總監章琦,則為參加用人單位面試的學生推薦了一則“STAR”技巧,STAR即Situat-ion(背景)、Task(任務)、Action(行動)、Result(結果)四個英文單詞的首字母組合。根據這條準則,面試者最好從實習所從事的工作特點、環境,具體做了哪些工作,採取了哪些行動,這些行動是如何幫助你完成任務,結果是怎樣等方面充分準備。這些往往是用人單位較感興趣的。
專家指導說,簡歷是一種很淳樸的東西,表述要客觀實在,要讓招聘者一眼就能探索到關鍵詞。在所學課程的表述上,一些看似冠冕堂皇的學科名稱簡單羅列,遠遠不如寫明你到底學了哪些知識、掌握了哪些技能的效果好,突出“我會什麼”往往比較討巧。
另外,有關用人單位也表示,如果學生能在簡歷上明確註明個人的求職意向,把所求具體職位明確定位出來,這種方法他們很歡迎。對於某些學生喜歡在結尾處寫類似“錯過我將會是你一生的遺憾”這類話,他們覺得是畫蛇添足之舉,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