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廣播站規章制度
總則
(一)組織紀律
1、凡廣播站成員應遵守學校的相關規程及廣播站的內部管理制度,廣播站成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好本質工作,無特殊情況不得私自調動。
2、廣播站會議成員必須按時參加,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請假。
3、禁止用廣播站之名處理私事,如有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一次給予解聘。
(二)廣播站內部管理條例
1、準時上崗開播,保證播音質量。
2、管理好廣播站所有用品,防止丟失損害。
3、播音員要盡職盡責,編輯要嚴格執行機器操作規程及話筒音量的調節,記者要準時供稿。
(三)其他要求
1、廣播站分小組,定期開會,總結經驗,協商工作。
2、每年評定一次優秀,根據廣播站日誌、稿件和平時工作表現。
3、衛生打掃:早播掃地,英播給植物換水,晚播倒垃圾,編輯負責保持廣播站潔凈。
分則
(一) 廣播站負責人守則
1、廣播站鑰匙由主要負責人攜帶,不得外借他人或私自配用。
2、廣播站負責人定期檢查器械的使用狀況,及時掌握站內情況。
3、廣播站負責人負責每年的優秀播音員、編輯和記者的評選工作,並上報指導老師。
(二)播音守則
1、播音員普通話標準、熱情、親切、大方,有責任心。
2、根據欄目內容形式的不同,播音員要以不同的形式傳播給聽眾。
3、播音員必須在播音前一天熟悉節目內容,並在開播前二十分鐘進入播音室,不能按時到者,提前向編輯請假,並找好替補人員。
4、未經編輯處理的稿子,播音員不得播出,實行播出簽字制度。
(三)編輯守則
1、編輯應具有一定的新聞敏銳性,絕對防止出現政治性錯誤,重要的稿件需廣播站負責人同意後方能播出。
2、編輯採用稿件,必須把質量放在第一位,選材得當,格調高雅,準備充分。
3、編輯和記者相互配合,在欄目播出后,寫好廣播站日誌。
4、非廣播站人員不得入內。
(四)記者守則
1、記者應具有敏銳的洞察力,給廣播站提供資料線索,也可在校內進行採訪報道。
2、按時、按量地提供稿件,稿件統一用記者本,字跡要端正。
3、記者和編輯配合工作,監聽播音質量,查漏補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採訪工具。
校園廣播站規章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