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電子廠管理制度
總則:
一、愛國、愛家、愛公司、愛同事。
二、國有國法,廠有廠規,公司規章制度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執行。
三、工廠的生產是有組織,有紀律,有標準,有任務,有時限的群體活動,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聽
從命令。
四、不論年資新老,不論職位大小,公司制度面前一視同仁。
五、一教育、二警告、三開除。
六、教育從嚴、處罰從寬。
七、勤者留、懶者退,能者上,無能下。
人事管理制度:
一、新進員工試用期為3——7天,7天內辭工或不能勝任工作都不記工資,試用期合格后可提供吃住,
試用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廠規。
二、遲到曠工的處理
1、遲到1——10分鐘扣5元工資,10——20分鐘扣10元工資,20——30分鐘扣15元工資,30——
60分鐘扣20元工資,1小時—— 4小時扣30元工資。
2、曠工半天扣30元工資,曠工一天扣50元工資,晚上加班曠工扣20元工資,當月連續或累計曠工
3次而無正當理由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3、請假未得到批准按礦工計算,曠工一天就推移三天發工資,以此內推。
三、請假規定
1、凡請假都必須有請假單,不能代人請假、電話請假、口頭請假、請假單由人事保存,以便查
詢。
2、病假可先電話告知公司,事後再出示有效證明補假,否則不予補假。
四、節假日
公司保留要求上班權利,根據生產情況而進行調休,儘可能補回法定節假日。
五、辭職規定
1、辭職員工(上滿三個月者)需提前一個月預先通知公司批准,如果即辭即走,將扣除半個月工
資。
2、辭職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須移交完工作內容及工具或資料清單方可離開。
車間管理制度:
一、下級絕對無條件服從上級管理,各就各位,各負其責。
二、嚴格按照工藝要求作業,不能隨意變更。
三、愛惜物料、嚴禁浪費。
四、專心工作,積極完成生產任務,上班場所嚴禁閑談、嬉笑起鬨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時常保持周邊環境及工作台的整潔,生產垃圾應放在垃圾桶,嚴禁隨地吐痰。
六、坐姿端正,精力充實,不能沒精打採的應付工作。
七、遇到不了解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切不可想當亂來。
八、下班時要按要求斷開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獎懲制度:
為確保公司的穩定發展,首先得使公司形成良性競爭循環,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做到唯才是用,
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來不斷提 升企業的競爭實力。
一、獎勵部分
1、為公司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者。
2、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3、改善工作,成效顯著者。
4、專註、熱衷本職工作一絲不苟者。
二、懲罰部分
警告、解僱、開除三類在執行過程中連帶經濟處罰。
1、警告:主要是爭對新犯或犯規但不足於解僱處分者,給予改過機會,並處2元以上50元以下罰
款。
(1)打卡插隊扣2元一次,幫他人打卡扣20元一次。
(2)隨意進入非職場所,即串崗者,最低處罰標準5元一次。
(3)在上班時行為不檢點,嬉戲作弄,喧嘩講髒話等不文明行為,罰2元一次。
(4)不服從拉長工作者罰5元一次。
(5)不做好本職工作,消極怠工者罰5元一次。
2、解僱:適用於經常違規,不知悔改者,但不足於開除處分者(根據情況輕微罰50——200元不
等)
(1)嚴重違規,但未造成後果者。
(2)惹事生非,不團結同事,做事斤斤計較毫無團隊意識者。
(3)有意煽動他人違返紀律,或搬弄事非、辱罵、刁難上級者。
3、開除:適用於嚴重違規,已造成嚴重後果,經過討論研究不願繼續留用人員(不予結算工資,
程度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有必要的追究刑事責任)
(1)有恐嚇上級或同事的事實依據存在,擾亂他人工作者。
(2)未經批准和自動拿公司財物者。
(3)嚴重失職造成經濟損失者。
(4)打架鬥毆、拉幫結夥鬧事者。
(5)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機器、設備者。
工資福利制度:
公司以多勞多得,實際勞動付出與薪水相對成正比為原則來分配工資,儘可能做到勞有所值。
1、發工資時間定於每月25號,特殊情況或遇節假日另行通知。(現金支付或銀行代發)
2、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時須心得體會持廠證或身份證。
3、代領工資須提供代領人及委託人複印身份證件,並交委託書,委託方簽名才能有效。代領人要持身
份證元件才可領取工資。
4、工資計算方案:多勞多得,以產品單價為準,(詳見產品單價表)。根據生產如果需要加通宵者,
每晚上補貼10元。第二天休息不算休假。每月全勤獎為30元,生活補貼每天3元,每月和工資一起
發放。績效獎以每季度為單位。
每季度工效排第一名的獎勵200元,第二名的獎勵100元,第三名的獎勵30元。
關於本廠管理制度的修訂事宜:
本制度作為內部管理的規範,本廠內部管理以此制度為準,如有特殊情況超出制度規範範圍,有本
廠研究決定如何處理,厂部保留修訂權。謝謝合作!
2011年2月5日 春(字)
希望同行的朋友指點下,不怎麼完善,請幫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