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制度(一)
1、出納員負責現金、支票、發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記錄,支有簽字。
2、現金業務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商場制定的現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辦理。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認真稽核,不符合規定的有權拒付。
3、現金要日清月結,按日逐筆記錄現金日記帳,並按日核對庫存現金,做到記錄及時、準確、無誤。
4、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簽逾期支票、空頭支票。對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用途、限額,除特殊情況需填寫收款人。應定期監督支票的收回情況。
5、辦理其它銀行業務要核對發票金額是否正確、準確,並經領導批准后簽發,不得隨意辦理匯款。
6、收付現金雙方必須當面點清,防止發生差錯。
7、對庫存現金要嚴格按限額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額。妥善保管現金、支票、發票,不得丟失。
8、杜絕白條抵庫,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
9、按期與銀行對帳,按月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隨時處理未達帳項。
10、對領導交與的其他事務按規定辦理。
企業會計制度(二)
1、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
2、即使確認銷售收入,正確計算增值稅、消項稅額。
3、劃清費用的開支範圍及營業內外收入。
4、認真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金。
5、按財務制度規定正確核算利潤分配。
6、按期繳納各種稅款。
7、債權、債務及時登記、及時查清、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
8、對會計帳目及憑證要按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9、對商場的財務檔案要立冊,嚴格執行查閱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記帳要及時、準確,明細帳要按日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但不能超過三天。不許先出報表和后帳。
11、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及商場制定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經理。
企業會計制度(三)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現金管理制度,熟練掌握收付辦法和手續。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正確和完整性,保證內容真實、手續完備。
3、記賬憑證的填制要準確反映經濟內容的主體,正確運用會計科目和記賬規則,做到摘要簡明扼要,數字準確,內容完整。
4、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時辦理收付款業務。對於大的開支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或領導同意方可辦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憑證上加蓋收、付訖戳記或出納人員名章。
5、根據辦理完畢的記賬憑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並結出當日餘額,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6、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庫存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保證安全。不得以“白條子”充抵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庫存現金與賬不相符時,應及時報告領導查明原因。
7、不準“坐收坐支”現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則提取”,不套取現金。
8、做好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對各項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報,對同一人的現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時發放獎金福利及學生的獎學金、生活補貼、勤工儉學等費用
10、做好學生的收費及欠費管理工作。
11、認真做好基建總賬的記賬、報賬工作,按時編製和報送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