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會計內部稽核制度的是整個財務會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會計監督工作的組織措施,保證會計工作順利進行,加強會計控制,根據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本單位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辦,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辦理或兼管。如:業務人員進貨,出納員會款,會計人員記帳,起到互相牽制的作用。
2、帳、錢(物)實行分管。以貨幣資金而言,出納人員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會計檔案和其他帳目的登記工作,現金銀行存款總分類帳由會計人員記帳。
3、嚴格執行憑證制度和帳務自理傳遞程序制度。每發生一項經濟事項都要有合法的憑證。
4、本店各職能部門的人員必須明確本崗位的職權的責任。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把好每項經濟業務關。
5、辦公室人員嚴格把握財產物資領用手續,購買用品用具及其他財產物資時,必經分管領導同意后購買,發票必由二人以上簽字手續。糾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續。
6、嚴禁倉庫部門收現金,其他銷貨部門的現金必當天經二人以上匯總清帳送交銀行。
7、嚴禁現金進貨音像門市,確因需要必經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意,由二人以上經辦方可進貨。
會計內部稽核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