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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務集團有限公司礦井風量計算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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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某礦務集團有限公司礦井風量計算細則(試行)

  一、礦井供風原則

  1、礦井供風總的原則是,既要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需要,又要符合經濟要求。

  2、礦井所需風量的確定,必須符合安監總煤礦字〔2005〕42 號“ 關於印發《煤礦通風能力核定辦法(試行)》的通知”及《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條文的規定,即:

  (1)氧氣含量的規定;

  (2)沼氣、二氧化碳、氫氣等有害氣體安全濃度的規定;

  (3)井巷風流速度的規定;

  (4)空氣中懸浮粉塵允許濃度的規定;

  (5)空氣溫度的規定;

  (6)每人每分鐘供風量不少於4m3 的規定。

  二、礦井需要總進風量計算

  礦井需要總進風量按各採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硐室、備用工作面及其它巷道等用風地點實際需要風量分別進行計算。

  Q 礦=(∑Q 采+∑Q 掘全+∑Q 硐+∑Q 備+∑Q 其它)×K 礦通(m3/min) (1-1)式中:Q 礦——礦井需要總進風量,m3/min;

  ∑Q 采——礦井獨立通風采煤工作面需要風量之和,m3/min;

  ∑Q 掘全——礦井獨立通風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安裝處全風壓需要風量之和,m3/min;

  ∑Q 硐——礦井獨立通風硐室需要風量之和,m3/min;

  ∑Q 備——礦井獨立通風備用工作面需要風量之和,m3/min;

  ∑Q 其它——礦井除了采、掘、硐室和備用工作面以外的其它用風巷道需要風量之和,m3/min;

  K 礦通——礦井通風係數,包括礦井內部漏風和配風不均衡等因素,一般可取K 礦通=1.15~1.2,低瓦斯礦井(有高瓦斯地區的礦井除外)獨立供風采掘工作面數量少於12 個且最大通風流程小於10000m 時,取K 礦通=1.15,否則,取K 礦通=1.2。

  1、採煤工作面需要風量計算

  每個採煤工作面需要風量,應按瓦斯、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和爆破後有害氣體產生量以及工作面氣溫、風速和人數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取Q 采1~Q 采5的最大值作為該採煤工作面需要風量。

  (1)採煤工作面按氣象條件確定需要風量,其計算公式為:

  Q 采1=Q 基本×K 采高×K 采面長×K 溫(m3/min) (2-1)

  式中: Q 采1——採煤工作面需要風量,m3/min;

  Q 基本——不同採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風量,m3/min。

  K 采高——採煤工作面采高調整係數(見表1);

  K 采面長——採煤工作面傾斜長度調整係數(見表2);

  K 溫——採煤工作面溫度與對應風速調整係數(見表3)。

  Q 基本=60×V 采1×S 采max×70% (m3/min) (2-2)

  式中:V 采1——採煤工作面適宜風速,取V 采1≥1m/s;

  S 采max——採煤工作面最大控頂距時凈斷面積,m2。

  S 采max=採煤工作面最大控頂距×工作面實際采高-輸送機、支架(支柱)、梁子等所佔的面積(m2) (2-3)

  表1 K 采高——採煤工作面采高調整係數采高(m) <2.0 2.0~2.5 ≥2.5 及放頂煤工作面係數(K 采高) 1.0 1.1 1.5表2 K 采面長——採煤工作面傾斜長度調整係數採煤工作面傾斜長度(m) <150 150~200 >200

  調整係數(K 長) 1.0 1.0~1.3 1.3~1.5表3 K 溫——採煤工作面溫度與對應風速調整係數採煤工作面空氣溫度(℃) 採煤工作面風速(m/s) 配風調整係數K 溫

  <18 0.3~0.8 0.90

  18~20 0.8~1.0 1.00

  20~23 1.0~1.5 1.00~1.10

  23~26 1.5~1.8 1.10~1.25

  26~28 1.8~2.5 1.25~1.4

  28~30 2.5~3.0 1.4~1.6

  (2)按照瓦斯絕對湧出量計算需要風量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按採煤工作面迴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的要求計算:

  Q 采2=100×q 采CH4×K 采CH4 (m3/min) (2-4)

  式中:Q 采2——採煤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m3/min;

  q 采CH4——採煤工作面迴風巷風流中日平均瓦斯絕對湧出量(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1 個月,取月平均日瓦斯絕對湧出量),m3/min;K 采CH4——採煤工作面瓦斯湧出不均衡係數。(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1個月,日最大瓦斯絕對湧出量與月平均日瓦斯絕對湧出量的比值)。

  100——採煤工作面迴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所換算的常數。按二氧化碳或其它有害氣體的絕對湧出量計算需要風量,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按採煤工作面迴風流中不同有害氣體的允許濃度並參照按瓦斯絕對湧出量的計算方法執行。

  布置有專用排放瓦斯巷(俗稱尾巷,且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的採煤工作面需要風量計算:

  Q 采2=Q 採回+Q 采尾(m3/min) (2-5)

  Q 採回=100×q 采CH4×K 采CH4 (m3/min) (2-6)

  Q 采尾= qCH4 尾×K 采CH4÷2.5% (m3/min) (2-7)

  式中:qCH4 尾——採煤工作面尾巷的風排瓦斯量,m3/min;

  其他符號的含義同上。

  (3)按採煤工作面溫度選擇適宜的風速計算需要風量:

  Q 采3 =60×V 采3×S 采平均(m3/min) (2-8)

  式中:V 采3——採煤工作面風速,可按本細則第四項第2 小項有關要求選取(見表3),m/s;

  S 采平均——採煤工作面最大和最小控頂距凈斷面積的平均值,m2。

  (4)按採煤工作面同時作業人數和炸藥量計算需要風量:

  每人供風量≮4m3/min:

  Q 采4>4N (m3/min) (2-9)

  每千克炸藥供風量≮25m3/min:

  Q 采5>25A 葯(m3/min) (2-10)

  式中:N——工作面最多人數;

  A 葯——一次爆破炸藥最大用量,Kg。

  (5)按採煤工作面風速進行驗算:

  15S 采平均

  式中:S 采平均——採煤工作面最大和最小控頂凈斷面積的平均值,m2。

  採煤工作面採空區頂板懸頂時,必須採取加大風量及控制風流防止向採空區擴散的措施,確保採煤工作面控頂區域內最低風速不得小於0.5 m/s,有害氣體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2、備用採煤工作面需要風量計算

  備用工作面亦應滿足按瓦斯、二氧化碳、氣溫等規定計算的風量,且最少不得低於同一採煤方式相同的採煤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50%。

  Q 備≥0.5×Q 采(2-12)

  3、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處的需要風量

  (1)掘進工作面的需要風量

  每個掘進工作面需要風量,應按瓦斯、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和爆破後有害氣體產生量以及工作面氣溫、風速和人數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取Q 掘1~Q 掘4的最大值作為該掘進工作面需要風量。

  ①按照瓦斯絕對湧出量計算:

  Q 掘1=100×q 掘×K 掘(m3/min) (3-1)

  式中:Q 掘——單個掘進工作面需要風量,m3/min;

  q 掘——掘進工作面迴風流中瓦斯絕對湧出量(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1個月,取月平均日瓦斯絕對湧出量),m3/min;

  K 掘——掘進工作面瓦斯湧出不均衡係數。(正常生產條件下,連續觀測1 個月,日最大瓦斯絕對湧出量與月平均日瓦斯絕對湧出量的比值);100——掘進工作面迴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所換算的常數。按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計算需要風量時,可參照瓦斯絕對湧出量計算方法進行。

  ②按照風速、溫度計算掘進工作面需要風量

  Q 掘2=60×V 掘×S 掘max×K 溫m3/min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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