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岡山市龍市鎮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為加強鎮機關內部管理,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達到內強素質,外塑形象之目的,使各項工作管理科學化、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實現以制度制度管人的目的。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學習制度
1、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努力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和科技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
2、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緊密結合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做到學以致用。
3、鎮機關全體工作人員以自學為主,每周一晚上為集中學習時間,由鎮班子成員及機關幹部輪流講學,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4、例會、學習與布置工作相結合,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到會、簽名,無故缺會,每次扣罰20元,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罰5元,當月兌現。同時,每人必須帶好筆記本,不準喧嘩或做其它事,與會人員一般不準在會場接打手機。
5、經常摘抄學習筆記,撰寫心得體會,科級幹部每人每年不少於5篇、1.5萬字,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年不少於3篇、1萬字。學習任務未完成,每少一篇扣津貼50元,每少一千字扣津貼20元。
二、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按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鎮機關實行考勤機考勤,時間為上午8:20以前,下午5:00至6:00,未按時考勤一次,扣罰10元。如遇下鄉或因公出差而不能及時考勤者,須電話向分管黨政辦班子成員告知。無故曠工者,每天扣津貼50元。
2、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如沒有下鄉或因公外出辦事,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凡因公出差、開會必須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並告知黨政辦。
3、嚴格請銷假制度。請病假、事假按規定程序辦理。一般幹部凡請假半天以內者,須向主要領導口頭請假;請假1天(含1天)以上者,需由鎮長審批(正股級崗位幹部還須向書記報告)。班子成員請假,需經黨委書記審批。凡請假1天(含1天)以上者必須寫請假條,領導審批后請假條需交辦公室登記,否則按無故曠工論處。無特殊情況每人每月請假不得超過4天,每請事假一天扣津貼20元;請病假一天扣津貼10元;超過4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除津貼分別為事假40元,病假20元。
4、婚假、產假、喪事假按上級有關規定的程序辦理。
5、節假日、雙休日實行輪流值班制。值班順序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原則上不允許調班或換班。如確需調換班,須先告知辦公室,並與調換人協商好,否則按缺勤處理。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處理鎮內日常事務並填寫好值班日誌,如遇重大事件,必須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主要領導對節假日、雙休日值班實行不定期巡查,發現一次不在崗,每人扣50元。
三、公文管理制度
1、凡來文、來信、來函件均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負責收發、登記、呈閱、歸檔。
2、辦公室文秘人員要認真做好公文處理工作,按擬辦意見及時辦理完呈閱、傳閱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好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3、凡分送的公文,辦公室文秘人員原則上須在公文製作完的當天分送完畢。凡需歸檔的分文,文秘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裝訂成冊,機要文件嚴禁外借。
4、以龍市鎮名義發文,其文稿均由各分管領導組織撰寫初稿,辦公室進行審核,再呈報主要領導簽發。
5、每年年終對各類文件要分類整理,並裝訂成冊、存檔。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人員要嚴格遵守
龍市鎮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標籤:三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