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井上下供電系統安全、經濟、合理地運行,現就地面變配電所及井下機電硐室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部分:地面變配電所 一、變配電所值班制度 (一)必須設人值守的變配電所 1、35KV 及以上供電的變電所,運行值班應實行雙人三班輪值。 2、6KV~10KV 供電的區域變電所(如風井變電所、井口中央 變電所等)及帶有一類供電負荷的變電所,運行值班應實行雙人三班輪值。 3、帶有一類供電負荷的變配電所,變配容量在500KVA 以下,應有人24 小時值班。 (二)可無人值守的變配電所 1、6KV—10KV 供電的專用且無高壓配電線路、不帶有一類供電負荷的變配電所。 2、低壓供電變配容量較小,故障時不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用電,且較易恢復的配電站。 二、值班員文化水平、專業素質及崗位職責要求 1、變配電所值班電工,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持證上崗。變配電所值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2、認真貫徹執行集團公司電力調度命令和本單位分管供電領導的指示,熟悉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部分、電力線路部分)》、《電力調度規程(某市供電總公司)》、《事故處理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電氣接線和運行方式,熟悉電氣設備的作用和性能,二次迴路(繼電保護、計量指示儀錶)的原理,繼電保護的方式、定值、保護範圍及各級熔絲配置容量。 4、嚴格按照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規定進行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具備進行倒閘和事故處理的能力。 5、正確執行工作票制度,審查工作票內容,認真履行工作許可手續,負責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挂表示牌和裝設遮攔),指明設備帶電、停電範圍,向工作人員明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負責檢查驗收並簽認檢修設備的工作質量,做好設備投入或檢修工作。 6、掌握電氣設備的運行狀態,認真執行設備巡視制度,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並認真記錄,及時彙報有關人員。按時抄報電壓、電流、負荷電量、主設備溫度等報表,做好用電負荷調整工作。 7、對無人值守變配電所,必須加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配備專職維護電工,負責變配電所的設備維護和設施管理,保持設備完好。維護電工應對變配電所每周進行一次巡視檢查,並做好相應記錄。 8、實行雙人值班的場所,每班至少應有1 名正值當值,並設立1 名值長。 9、各變配電所設班長、副班長各1 名。 三、變配電所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崗位責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電制度;4)要害場所管理制度;5)幹部查崗制度;6)停電申請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設備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視檢查制度;10)安全活動制度;11)業務學習制度;12)操作規程;13)事故處理規程;14)電業安全工作規程;15)變電運行規程 調度管理規程。 2、圖紙資料 1)有人值班的變配電場所 (1)原始設計;(2)設備技術檔案;(3)進出架空線路(電纜)技術檔案;(4)一次系統圖;(5)模擬圖板;(6)平面布置圖;(7)防雷系統圖;(8)接地系統圖;(9)巡迴檢查圖;(10)保護定值配置圖;(11)電氣試驗資料、報告;(12)保護整定資料;(13)登桿檢查資料。 2)無人值班的變配電場所 (1)一次系統圖;(2)平面布置圖;(3)防雷系統圖;(4)接地系統圖;(5)巡迴檢查圖。 四、運行記錄 1、有人值班的變配電場所 1)運行日誌記錄;2)交接班記錄;3)要害場所登記;4)幹部查崗記錄;5)設備缺陷記錄;6)設備檢修記錄;7)開關跳閘、繼電保護動作記錄;8)業務學習記錄(事故預想、考問講解、技術問答、規程學習,每月各進行兩次);9) 安全活動記錄;10)反事故演習記錄(每月集體進行四次);11)電氣事故記錄;12) 電氣事故調查報告;13)停電申請票.工作票、操作票統計記錄;14)停送電操作記錄。 2、無人值班的變配電場所 1)巡視記錄;2)設備缺陷檢修記錄;3)工作票.操作票統計記錄;4)開關跳閘繼電保護動作記錄。 五、變配電場所文明生產、環境 1)室內外環境應清潔衛生,物品擺設整齊(一周一次自查);2)室內外通道及巡視路道暢通無阻,門、窗無孔洞,電纜溝無積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統;3)金屬構架無綉蝕。 六、綜合管理 1、供電專業管理網絡健全:有領導小組、安全專管。 2、人員配備符合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要求;值班員、地面電工、安全專(兼職)管應持證上崗; 3、設備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專業例會按時參加。 5、季節性工作及集團公司下達的任務保質保量全面完成。 6、資料、檔案應規範齊全。 7、兩路通訊,一部專用話機,專用話機有錄放功能。 8、有應急照明電源自動裝置。 9、有事故應急預案。 10、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七、變配電場所應按要求配置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具體要求按消防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八、變配電場所均應配備的安全用具 1、相應電壓等級驗電器兩隻。 2、短路接地線不少於兩組。 3、絕緣桿(令克)壹根。 4、絕緣隔板兩塊。 5、絕緣手套兩副。 6、絕緣靴兩雙九、新安裝變配電所及臨時變配電場所設計安裝必須符合變電所設計規程(SDJ2-79)。 第二部分:井下機電硐室 1、井下機電硐室和變配電設備安裝都必須要有設計,設計應考慮該硐室服務期間內設備最多、容量最大時的情況。 2、採區變電所應實現雙迴路或環形供電,高突及高瓦斯地區的變電所必須實現雙迴路供電。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變電所和井底車場內的其它機電設備硐室,應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護。採區變電所應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4、硐室必須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鐵門全部敞開時,不得妨礙巷道交通。鐵門上應裝設便於關嚴的通風孔,以便必要時隔絕通鳳。裝有鐵門時,可加設向外開的柵欄鐵門,但不得妨礙鐵門的開閉。 5、從硐室出口防火鐵門起5m內的巷道,應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護。 6、井下中央變電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標高,應分別比其出口與井底車場或大巷連接處的底板標高高出0.5m。 7、井下機電設備硐室應設在進風風流中。井下個別機電設備硐室,如確需設在迴風流中,此迴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必須安裝甲烷斷電儀並報礦總工程師批准后,方可實施。 8、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峒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如果硐室深度小於6m、入口寬度不小於1.5m而無瓦斯湧出,可採用擴散通風。採區變電所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 9、井下充電室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迴風風流應引入迴風巷。井下充電室在同一時間內,5t及其以下的電機車充電電池的數量不超過3組、5t以上的電機車充電電池的數量不超過1組時,可不採用獨立的風流通風,但必須在新鮮風流中。井下充電室風流中以及局部積聚處的氫氣濃度,不得超過0.5%。 10、硐室內各種設備與牆壁之間應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相互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對不需從兩側或後面進行檢修的設備,可不留通道。 11、帶油的電氣設備必須設在機電硐室內。嚴禁設集油坑。機電硐室內不應有滴水。峒室的過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存放無關的設備和物件。帶油的電氣設備,如果溢油或漏油時,必須立即處理。 12、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當空氣溫度超過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並按規定給予高溫補貼。 13、機電峒室內必須設置足夠數量撲滅電氣火災的滅火器材。每個入口應有不少於2只合格的滅火器、0.3 m3黃砂及6個砂袋,並備有一把鏟子。滅火器材應放置在峒室內入口處明顯的地方。 14、峒室入口處應懸挂“非工作入員禁止入內”字樣的警示牌和場所名稱牌,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峒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挂“高壓危險”字樣的警示牌。 15、井下變電所(中央、水平區域、一翼、為2個及以上採區服務)及為高瓦斯頭面供電的採區變電所應設專人值班。無人值班的變電硐室必須關門加鎖,並有專人巡迴檢查。鼓勵採用新技術,實現變電所無人值守。 值班人員一般為1人,嚴禁打開電氣設備進行任何工作。鑰匙管理:供電範圍內的採掘等單位按單位配置,由採掘電鉗工現場交接;機電值班室、專職檢查人員按需配置。專職巡迴檢查人員由防爆檢查員擔任,24小時內巡查1次。 16、電纜穿過牆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並嚴密封堵管口。護管可用鋼管製作,封堵材料可用黃泥或其它不燃性材料。 17、有專人值班的變電峒室內應有: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電氣試驗制度、巡迴檢查制度、幹部上崗制度、包機制度、停送電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終結制度)制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供電系統圖,巡迴檢查記錄薄、要害場所登記薄、幹部上崗登記薄、事故記錄薄、交接班記錄薄。無人值班的變電峒室內應有:供電系統圖、巡迴檢查記錄薄、事故記錄薄。供電系統圖必須與實際相符,圖上應註明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裝置、信號裝置的規格型號,電纜截面長度,過流保護整定值和被保護幹線和支線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值。硐室內的設備,必須分別編號,並有標誌牌,在牌上註明用途、保護整定值和包機人。 18、井下高壓電動機、動力變壓器的高壓控制設備,應具有短路、過負荷、接地和欠壓釋放保護。低壓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檢漏保護裝置。 19、變電所內必須清潔衛生,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擺放整齊,四線弔掛分開,接地線符合規定。 20、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礦務集團有限公司,同時原某市煤局機(81)280號文件中的《機電硐室管理規定》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