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法賠字第××號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住址或所在地等基本情況)。
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於××××年××月××日以……(申請共同賠償案由)為由,向本院和×××人民法院……(申請共同賠償的具體要求)。
經本院和××××人民法院查明:……(敘述應予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事實,以及認定的證據)。
本院和×××人民法院認為,……(決定賠償或者不予賠償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條之規定,決定如下:
……[寫明決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決定賠償的,表述為:
賠償……(賠償請求人姓或名稱職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第二,決定不予賠償的,表述為:
對……(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的申請不予賠償。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人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
(印章) (印章)
××××年××月××日
×××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共同賠償決定書(供人民檢察院辦理共同賠償案件時用) 標籤: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