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初字第××號
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一審民事判決書樣式
相同。)
本院在審理……(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中,×告×××於×
×××年××月××日向本院提出先予執行的申請,要求……(概括寫明請求的具
體內容),並已提供擔保(未提供擔保的不寫此句)。
本院認為,……(寫明決定先予執行的理由)。依照……(寫明裁定所依據的
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先予執行的內容及其時間和方式)。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