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合同
甲方:北京金萬東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產品名稱:標題:《》
產品背景:本光盤系由甲方研製開發的《》系列商用光盤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條: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出讓,乙方同意受讓《》光盤的著作權,現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甲方保證擁有本產品的著作權。
第三條:轉讓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
1售付萬元於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萬元,於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萬元,於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甲方權力和義務
1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產品著作權轉讓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銷售權。
2甲方對上述產品仍保留署名權。
3甲方有獲取著作權轉讓金的權力。
4甲方有權從乙方處按零售價折進貨銷售本產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應提供本產品的CD-R。
第六條:乙方權力和義務
1乙方對上述產品有署名權。
2乙方有按時支付轉讓金的義務。
3成品盤製作完成後,乙方應撥出少量贈送盤,其中提供給出版社樣盤片,提供給甲方樣品盤片。
第七條: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對本產品內容和版本進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權和產品標題名稱。
第八條:違約條款:
1甲方逾期日交付本產品的CD-R,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2根據上述第四條各項,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如該項付款超過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自由使用著作權,不再受本合同之約束。已收取的款項不再退回,且對於乙方已生產出的成品盤有權按基本成本價格回收。
第九條: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權轉讓生效以最後一筆轉讓費結清之日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北京金萬東科技發展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