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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4.3.8 工程交(竣)工驗收精細化管理

  按照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的規定,由現場辦組織編寫了《鄭盧高速公路工程驗收資料管理辦法》,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此辦法的規定,編製完善的交(竣)工驗收文件,及時組織交工驗收,按時申請竣工驗收。

  施工單位具體負責各個分項工程精細化管理的具體實施,首先必須按照《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中的規定,對每個分項工程制定詳細的精細化施工管理要求,內容包括質量目標、執行標準、材料、設備、人員、工藝要求、質量檢驗等,明確每道工序、環節的質量責任人,制定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

  施工精細化應重點解決:高填方路堤工后沉降迅速或不均勻沉陷、路基出現縱向裂縫和錯台、壓實層表面鬆散;橋樑裂縫、混凝土外觀質量缺陷、預應力張拉不足、鋼筋保護層厚度不足、橋頭跳車;瀝青路面層裂縫、車轍、泛油、唧漿、早期損壞。

  以下幾方面重點實施精細化管理。

  4.3.8.1路基工程施工精細化

  (一)填方路基

  A、填方路基試驗段

  1.在路基填築之前,應鋪築長度不小於 20Om(全幅路基)的試驗路段,通過試驗段確定路堤填築施工工藝。

  2.試驗段的試驗報告應包括:壓實設備的類型、最佳組合方式、碾壓遍數及碾壓速度、松鋪厚度、填築材料的最佳含水量、標準干密度等,以及標高、橫坡度、邊坡等的控制情況,把試驗報告報駐地辦批准后,作為填方路基施工控制的依據。

  B、 土方路基填築

  1.填方路基施工前,必須對原地面進行清理和壓實。

  2.填方路基施工要求:“划格上土,掛線施工,平地機整平”, 在上土前要求先打出方格控制卸土範圍,整平時根據松鋪厚度縱向邊緣釘樁掛線施工。

  3.在填築過程中,填築寬度應大於設計寬 30cm,以保證路基邊緣的壓實度。路基填築厚度,土質路基最大的松鋪厚度不得超過 30cm,壓實厚度不大於 20cm,最小的松鋪厚度不小於10 cm。如路基內填築材料不同時,同一材料層總厚不得小於 50cm。

  4.每一層填料均用平地機整平,以確保路基填築層的寬度、橫坡度、標高及平整度。在碾壓時壓實機具應從邊到里,先輕后重碾壓,有超高的路段應先從內側向外側碾壓,控制碾壓速度不超過5km/h。

  5.要嚴格控制路基填築的壓實度。應按《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範》要求配備足夠的壓實機械,確保填方的壓實度得以有效控制。

  C、石方路基填築

  1.在施工放樣后,對原地面進行填前處理和壓實,經駐地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石方路基填築。

  2.在填石路基時,應將石塊逐層水平填築,每層厚度不得大於 50cm,石料強度不應小於 15MPa,石塊最大粒徑不得超過20cm;15cm 以上的石料應人工鋪築,大面向下擺放平穩,緊密靠攏,所有的隙縫用小石塊或石屑填補,15cm以下的石料,可直接分層填築、分層碾壓。

  3.填石路基應使用重型振動壓路機分層洒水壓實,在碾壓時繼續用小石塊或石屑填縫,直到壓實層頂面穩定不再下沉,無明顯輪跡為止。

  4.施工中壓實度檢測應按設計規定進行。

  D、路堤與路塹交界、施工分段接頭路段的填方

  路基填方施工中應把路堤與路塹交界(縱、橫)、施工分段接頭等非連續地段作為質量控制的關鍵點,並按以下要點控制施工。

  1.認真清理原坡面上的雜物及浮土。

  2.按照設計及規範要求開挖台階,台階寬不小於 2m, 高不大於 1m 並做成向內傾斜 4% 的橫坡。

  3.如施工圖設計要求在縱、橫向的填挖交界處鋪築土工格柵的,格柵鋪築應平整,不得出現折皺,並應用鋼筋固定牢固,格柵的搭接寬度不小於 1m 。如按設計要求(包括變更)進行強夯處理的,應按強夯的技術要求認真進行。

  4.施工分段接頭或相鄰合同段接頭,必須清除先填築段落的虛土,然後按照設計及規範要求開挖台階。

  E、構造物的台、牆背回填

  1.構造物 (包括橋涵台背、錐坡、擋土牆牆背、隧道進出口過渡段等)的回填,是指構造物完成後,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層填築結構物與路基之間的遺留部分,對柱式、肋板橋台應先回填土再進行蓋梁施工。

  2.回填的材料宜選用透水性較好壓縮值較小的材料如砂礫、碎石、礦碴或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濕陷性黃土路段不可以用透水性材料填築,並在填筑前要對原地表進行封水處理方可填築。

  3.台背回填順路線方向長度,頂部為距翼牆尾端填土長度不小於台高加 2m,底部距基礎外緣不小於2m;涵洞台背填土長度每側不應小於 2 倍孔徑長度,對於台背的路基填土,在構造物未形成整體受力前,填土高不能超過台身高度的 1/3,且不能對台身造成損壞。

  4.構造物處的回填土應分層填築,每層的壓實厚度不得超過 15cm,壓實度要求從基底至路床頂面均為 96%,涵洞頂部填土時,嚴禁用振動壓路機振壓,第一層的壓實厚度不得小於 25cm。為了施工時好控制層厚,可在構造物上用油漆標記每層填土的標高線。

  5.在台背回填壓實過程中,兩側應對稱回填壓實,並保持結構物的完好無損。對壓路機無法到達的窄小工作面,可用小型壓路機或高性能的衝擊夯進行夯實,每層厚不得超過10cm。對於挖石方基坑工作面又窄小時可採用片石混凝土或漿砌片石填築。

  6.台背回填應儘可能與兩側路基同步施工,以利於充分壓實,並減少縱向銜接。如不能同步施工,與台背接合部位路基應每層挖出寬度不小於 2m , 高不大於 1m的台階。

  F、高填方路堤

  (1) 高填方路堤沉降

  1.高填方路堤填料盡量採用強度高、水穩性好的材料,或採用輕質材料。受水淹、浸的的部分,應採用水穩性和透水性均好的材料。當以細粒土作為路基填料時,則應保證路堤的壓實度,為減少路堤的工后沉降,上、下路堤的壓實度均應控制在 96% 以上。

  2.施工過程中應按設計要求預留路堤高度和寬度,並進行動態監控。

  3.高填方路堤在填築過程中和填築完工後,均應進行沉降觀測,並定時測量,作好記錄。施工過程中按照設計要求控制填築速率。工后沉降速率趨於穩定並小於 10mm/月時,方可進行路面及其它附屬工程的施工。

  (2) 高填土路堤穩定

  1.高填方路堤宜優先安排施工。

  2.基底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特殊地段或承載力不滿足的地基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

  3.填築時除按正常壓實外,每4m進行一次強夯。

  (3)高填土路堤邊坡變形監測

  A、施工安全監測

  1.在施工期對邊坡的位移進行監測,測點布置在邊坡體穩定性差或工程擾動大的部位,力求形成完整的坡面。

  2.在穩定地段設置測量基準點,在被測量地段設置若干個監測點,採用精度高的大地測量儀器或專門用於邊坡變形監測的設備定期監測測點和基準點的位移變化。

  3.測量內容包括邊坡體水平位移、垂直位移以及變化速率。

  B、邊坡處治效果監測

  邊坡處治效果監測時間長度不少於一年,數據採集時間間隔為 7-10 天,在外界擾動較大時,如暴雨期間,可加密觀測次數。

  C、高路堤沉降與穩定動態觀測

  ①沉降觀測

  1.觀測點布設在路堤中心及兩側路肩,根據路基高度,每50-100m 布設一觀測斷面。

  2.觀測頻率:施工期每填三層觀測一次,路堤填高超過極限高度后,每天觀測一次,因故停止施工,每三天觀測一次;預壓期間第一個月每三天觀測一次,第二個月至第三個月每七天觀測一次,從第四個月起每半個月觀測一次,直到鋪築路面前。

  3.水準點應設在不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變形影響的堅固的地基上或永久建築物上,其位置應盡量滿足觀測時不轉點的要求,每三個月用路線測設時設置的水準點作為基準點校正一次。

  4.為保證觀測數據的準確性,要求每個月校正一次水準儀。

  ②穩定觀測

  1.位移觀測點(位移木樁)布設在路堤兩側的坡腳處,基樁(水泥混凝土樁)必須布設在坡腳外路堤沉降影響範圍以外,建議布設在離坡腳 30m 以外。

  2.採用全站儀或紅外測距儀量測位移樁與基樁之間的距離。觀測工作在路堤填高超過極限高度后,應每天觀測一次,在路堤填高未到極限高度之前可適當減少。

  (二)挖方路基

  A、土方路基開挖

  1.土方路基開挖應按施工圖設計要求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亂挖或超挖。

  2.土方路塹的路床應按照設計進行必要的翻鬆后重填或換填並碾壓密實。路床面開挖超過施工圖設計要求時,承包人應自費回填壓實,並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

  3.雨季施工應注意路基施工過程中臨時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系統的及時施作。上邊坡開挖前應先做好截水溝,防止造成邊坡沖刷,並應注意排水系統與自然水系的銜接。雨季施工挖方邊坡留20厘米暫不開挖,等交工驗收前一次刷坡成型。

  4.挖方作業應保持邊坡穩定,不得對鄰近的各種結構物及設施造成損壞或干擾。對有防護工程的邊坡,嚴禁超挖回填,控制好挖方邊坡坡面。

  B、路基排水

  1 路基排水應使全線的溝渠、管道、橋涵組合成完整的排水系統。施工前,宜先完成臨時排水設施,臨時排水設施應盡量與永久排水設施相結合。施工過程中,應經常維護臨時排水設施,保證水流暢通。

  2 路堤施工中,各施工作業層面應設2%-4%的排水橫坡,層面上不得有積水,並採取措施防止水流沖刷邊坡。

  3 路塹施工中,應及時將地表水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