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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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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

  虞政辦發〔2014〕151號

  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切實加快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和改善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質量,按照《上虞區“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區委辦〔2014〕2號)文件精神,結合東進閘排澇河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

  東進閘排澇河,起點驛亭西陡門至終點新東進閘,全長21.8公里。其中驛亭鎮約0.6公里,小越鎮約4.5公里,謝塘鎮約3.9公里,百官街道約2.0公里,蓋北鎮約2.2公里,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約8.6公里。

  二、目標任務

  通過全面落實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管理,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東進閘排澇河主幹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範圍內達到無雜物漂浮、無違章設置、無護岸坍塌,無污水直排、無污泥淤積“五無”目標,努力營造水清流暢、岸綠景美的東進閘排澇河新環境。

  三、職責分工

  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實施按照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進行,具體實施單位為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區科技局為聯繫部門,區農辦、水利局、環保局、農林漁牧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水務集團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政協辦、黨校、法院、檢察院、人武部、建設局、規劃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廣局、廣電總台、審計局、安監局、城管執法局、服務業發展局、圍墾局、港務局、城改局、公積金中心、國土局、供電局、聯通公司、民生銀行、人保公司等為分段聯繫單位。

  各成員單位具體職責如下:

  ⒈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6個鄉鎮(街道、開發區)作為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的責任主體,要對本區域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質量負總責,負責做好轄區內東進閘排澇河主幹河道和支流的垃圾、雜草、漂浮物的清除和攔截;負責東進閘排澇河主幹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範圍內的各類污染源、違章建築(含污染源)、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和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側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範圍內以及河岸內灘涂陸域的日常保潔和沉船打撈工作。

  ⒉區科技局為工作聯繫部門,負責上情下達、信息收集報送等聯繫工作;按照總體工作目標和要求,根據實施單位上報計劃,負責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解落實,開展督促考核。

  ⒊區農辦負責農村生活污染排放管網建設,加快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村莊生活污水納管;負責指導監督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按照美麗鄉村建設要求,加強沿線農村環境整體建設。

  ⒋區環保局負責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指導;負責水質監測的設點和定期檢測工作;做好污染源治理計劃的編製,着重抓好工業污染治理;嚴厲查處各類環保違法行為。

  ⒌區農林漁牧局負責牽頭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主幹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範圍內的農業面源和水產養殖污染治理以及做好漁籪的管理工作,指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政策制訂;負責原國營農場水面保潔工作。

  ⒍區水利局負責牽頭指導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主幹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範圍內的河道違章搭建清理、河道清淤整治和配合有關部門及鄉鎮水面保潔等工作;負責水體置換工作。

  7.區交通運輸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8.區財政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9.區城管執法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10.區國土局根據自身職責配合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治理。

  11.水務集團配合建設局、各有關鄉鎮(街道)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中的截污工程建設。

  區級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根據《上虞區“河長制”管理實施方案》(區委辦〔2014〕2號)文件精神,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共同推動“河長制”工作落實。分段聯繫部門要加強日常聯繫支持,確保東進閘排澇河治理工作績效。

  四、內容及措施

  ⒈加強對工業污染源執法監管。認真執行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嚴把水污染項目落戶。持續實施產業轉型升級,對重污染行業產業轉型升級進行量化考核、綜合排序和分行業排序,對排名靠後的企業依法實施排污權指標削減和限期整治等綜合措施,倒逼轉型升級。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專項行動。依法採取高額罰款、追繳超標排污費、停產整改、媒體曝光、人員拘留等嚴厲措施,不斷加大對東進閘排澇河沿線水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清除沿線排污口。

  ⒉加快工業污水收集處理。加快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百官街道、蓋北鎮、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切實提高污水納管率。

  ⒊清理整治沿線畜禽養殖和水面養殖場所。限期清理關停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岸100米畜禽養殖禁養區內畜禽和水面養殖場所,整治限養區內主河道兩側200米及支流縱深500米兩側200米範圍內的畜禽和水面養殖場所。限養區內存欄200頭以上的生豬養殖場實行全面治理,配套農牧循環處理設施,實行生態養殖;存欄20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場應結合“三改一拆”專項整治逐步實施關停。

  ⒋加快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加快百官街道、驛亭鎮、小越鎮、謝塘鎮、蓋北鎮等集鎮污水管網建設,加強“六小行業”污水整治,努力提高集鎮污水收集處理率。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有序推進村級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對農村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理。

  ⒌全面清理、整治東進閘排澇河兩側河道環境。全面清理、整治東進閘排澇河主河道兩側各200米支流河道上溯500米兩側200米各類違章建築、沿河瓜棚、非法漁業養殖設施、垃圾集中收集點、廁所,及時清理河面打撈上來的垃圾堆放點。

  ⒍切實加強河道保潔管理。進一步健全東進閘排澇河河道長效保潔機制,東進閘排澇河水域範圍和主河道兩側200米範圍內的日常保潔由區域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具體負責。區財政按年度考核得分情況,“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補助,具體補助標準為3000元/公里·每年,不足部分由鄉鎮(街道、開發區)配套〔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保潔長度匯總表見附件3〕。

  7.確保河道安全暢通排澇。按計劃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河道清淤常態化管理,實施河道沉船打撈、魚籪、魚網(魚箔)、船屋整治任務,保障河道排澇順暢。

  8.加強東進閘排澇河水體水質監測。在東進閘排澇河沿線各鄉鎮、街道設立固定監測點,加強水質監測,掌握水質動態變化情況,力求斷面水質逐年好轉。

  五、時間安排

  ⒈調查摸底階段(1月6日——4月24日)。完成東進閘排澇河主幹河道兩側各200米和沿支流上溯500米河道兩側各200米範圍內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分佈狀況和沿河河道環境情況的調查。

  2.動員部署階段(2月1日——2月15日)。召開動員大會,啟動整治工作方案。

  ⒊綜合整治階段(4月25日以後)。根據《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按照責任和分工要求,逐年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按計劃完成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沿河河道環境整治。

  六、工作要求

  ⒈加強領導,形成合力。成立以胡文煒常委為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局,陳榮榮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逐年列出整治計劃,按期推進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支持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促進“河長制”管理工作順利推進。

  ⒉嚴格執法,營造氛圍。要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各類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鞏固河道綜合整治成果,減少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各種媒體和宣傳平台開展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工作宣傳,增強全體群眾保護水環境的意識,使人民群眾真正了解並參與支持東進閘排澇河整治工作,形成良好氛圍。

  ⒊規範制度,強化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東進閘排澇河轄區“河長制”實施工作進行考核,對工作進展、整治措施落實情況及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以明查、暗訪等形式強化督查,定期通報,督促落實,並建立起“河長制”聯席會議制度。各單位要落實目標責任制,逐級抓好落實,並將工作開展情況於每月底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結果與“以獎代補”資金和幹部實績掛鈎,並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東進閘排澇河“河長制”工作成績突出、成效明顯的單位及“河長”給予獎勵。對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單位及“河長”,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附件:1.東進閘排澇河 “河長制”管理實施工作責任分解表

  2.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段污染源數量明細表

  3.東進閘排澇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保潔河道長度匯總表

  4.東進閘排澇河2014年—2016年水環境治理工作計劃表

  5.東進閘排澇河水環境治理2014年度工作任務表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