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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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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督主體:區紀委,鄉鎮紀委

  (五)普遍檢查

  1、認真檢查。區鄉兩級紀檢監察機關每年組織檢查組,對區涉農部門、鄉鎮和村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履行情況進行普遍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責任主體:區紀委,鄉鎮紀委

  監督主體:區紀委

  2、涉農部門認真履職盡責。區涉農部門建立相應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對本部門工作開展和機制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向同級紀委專題報告。

  責任主體:區涉農部門

  監督主體:區紀委

  3、建立督查情況及時上報制度。鄉鎮紀委、區涉農部門每月要向區紀委報告1次工作開展情況。

  責任主體:鄉鎮紀委,區涉農部門

  監督主體:區紀委

  (六)重點核查

  1、做好自查自糾。區財政、發改、審計及其它涉農部門和鄉鎮各職能機構認真履行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四督四查”機制的有關要求,做好項目備案、自查自糾等工作;重點加強對涉及強農富農惠農政策落實和強農富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查出線索快速處理,並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再監督;加強制度建設,從機制上預防和減少基層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發生。

  責任主體:區涉農部門,鄉鎮職能機構

  監督主體:區紀委,鄉鎮紀委

  2、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區鄉兩級紀委對各涉農部門和鄉鎮的自查情況,進行重點檢查,特別是對未納入“一卡通”的財政惠民補貼資金進行檢查,對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及時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

  責任主體:區紀委,鄉鎮紀委

  監督主體:區紀委

  (七)專項巡查

  1、針對重點領域、重點人員、重點程序開展專項巡查。區委按照“一次一組建”、“一次一授權”的原則成立專項巡查組,每年確定2至3個鄉鎮,2至3個區涉農部門,通過聽取彙報、質詢問題、座談走訪、查閱賬目等形式,對其履行職責、服務群眾、紀律執行、制度落實以及維護群眾權益等情況開展專項巡查,接受群眾舉報,收集案件線索,及時發現和糾正在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巡查結果登記備案,作為基層黨員幹部考核評價、考察任用、獎懲調整的依據。

  責任主體:區委

  監督主體:區紀委

  2、針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開展專項巡查。針對強農富農惠農資金使用管理、“三資”使用處置等涉農工作開展專項巡查,發現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對涉事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責任主體:區涉農部門,鄉鎮黨委

  監督主體:區紀委

  (八)及時調查

  1、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案件線索直查快辦。按照管理權限和線索指向,針對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和群眾舉報線索實時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基層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責任主體:區紀委,鄉鎮紀委

  監督主體:區紀委

  四、實施步驟

  完善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建設時間為1年左右,從20**年1月啟動,20**年6月見到實效,20**年11月底前檢查驗收,分4個階段推進: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1月至20**年2月)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省市區關於“四項機制”建設和完善基層黨風政風“四督四查”機制等文件要求,在開展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明確日常工作機構,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通過召開動員會,組織骨幹培訓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營造輿論氛圍,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二)監督檢查階段(20**年3月至20**年6月)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根據《河南省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區委《關於建立基層黨風政風“四督四查”機制的意見》的要求,紮實開展“四督四查”工作,着力構建區鄉村三級聯動監督體系。要採取集中檢查、聯合檢查、專項檢查、指定檢查、案件調查等方式,依法依紀組織開展轄區內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基層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把村級組織換屆及換屆后履職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配齊配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創造條件保障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要按照“三轉”工作要求,強化“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認真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注重發現案件線索,有效懲處腐敗、糾正不正之風;強化責任追究和“一案雙查”,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定期不定期地進行明查暗訪,深入推進基層黨風政風工作。

  (三)健全機制階段(20**年7月至20**年9月)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建立權利運行公開機制,強化民主監督,推進村民自治。進一步完善農村基層信訪處置工作機制,通過公開公布舉報電話、網站等方式,暢通信訪舉報渠道,保障基層群眾的合理訴求及時有效得到解決。要加強對基層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責任追究和基層信訪、“三資”管理、基層審計等制度的督促指導,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完善鄉鎮、街道景區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嚴格執行“五個不直接分管”和落實末位發言等制度,明確制度落實的責任主體和監督主體。

  (四)總結提升階段(20**年10月至20**年11月)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及時對工作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問題,總結經驗,完善提升,深入探索、創新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的新模式。根據各自實際,適時篩選示範點,組織現場觀摩,進一步交流推廣經驗。屆時,區紀委將採取專項督導和聯合檢查等形式,對照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黨委要把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切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堅持“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職責,做到機構、人員和辦公條件到位,合理安排進度,切實抓緊抓實。要把各級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情況納入年度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考核,探索建立與組織人事部門考核結果運用相掛鈎的考核獎懲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職責,搞好組織協調,充分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認真謀划,把握進度,積極推動基層黨風政風“四督四查”機制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二)周密安排,確保實效。各級黨委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部署,每個階段結束后及時召開轉段工作會,查擺問題、分析原因、總結經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案件查辦貫穿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建設的全過程,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轉辦、督辦、查辦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通過“四督四查”,嚴肅查處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對查處的大案要案,要堅持“一案雙查”,落實“兩個責任”,嚴肅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要把查辦案件與警示教育相結合,選取一些典型案件公開通報曝光。

  (三)實踐創新,整體推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各級黨委的統一安排下,認真研究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的內涵和外延、實施主體、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注重與基層民主科學決策機制、基層便民服務工作機制、基層矛盾調查化解機制等三項基礎制度和機制的相互配合,探索建立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制度和工作機制,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有益經驗,要加大培植試點的工作力度,適時篩選示範點進行現場觀摩,交流經驗,實現全區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工作的整體推進。提倡並鼓勵各基層組織積極開拓,勇於創新,創造性的開展工作,積極發揮典型帶動和示範引領作用,及時向全區全市總結推廣。每個階段結束后,各單位都要及時上報工作小結,整體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全面總結提煉、宣傳示範最新成果和典型經驗,提出建議,撰寫各地工作報告。

  (四)建立台帳,強化督導。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台賬化管理制度,把基層黨風政風各項工作任務和責任層層分解到區、鄉鎮、村以及相關職能部門,作為基層黨風政風“四督四查”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一要明確專人負責,把日常工作情況記入台賬,工作資料及時整理歸檔,實行台賬化管理。二要建立監督檢查月報告制度。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及涉農部門每月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1次涉農資金、村級財務、集體“三資”監督檢查情況。三要建立信息周報告制度。各單位每周至少上報1篇工作信息,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要抓住“四督四查”這個載體,進一步強化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把推進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建設與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結合起來,深入推進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建設。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根據階段性工作安排,及時跟進督導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運用到單位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考核中,對工作主動、效果良好的單位通報表揚,對積極性差、工作緩慢的單位通報批評,工作落後的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

  四督四查工作方案(三)

  為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確保基層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糾正、有人追究,根據省委辦公廳《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責任追究辦法》(豫辦〔20**〕34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基層民主科學決策機制、便民服務工作機制、矛盾調解化解機制、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的意見》(宛辦〔20**〕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全面推行以教育強監督、以公開促監督、以明責嚴監督、以制度保監督,深入開展普遍督查、重點檢查、專項巡查和及時調查的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機制,以下簡稱“四督四查”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堅持標本兼治、查防結合、糾建並舉、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以基層黨風正、政風清為目標,以實施“四督四查”機製為抓手,以糾正基層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為重點,着力加強對我鎮基層站所和行政村的黨員幹部及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班子成員和主要負責人等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直接服務群眾的黨員和工作人員廉潔履職行為的監督檢查,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促進基層黨員幹部作風改進和社會和諧穩定,為新甸鋪鎮經濟又快又好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二、主要內容

  (一)紮實開展“四督”

  1.以教育強監督。教育是基礎,只有抓實教育,才能強化監督。鎮黨委、政府及鎮直部門要加強基層幹部廉潔履職教育培訓工作,把《廉政準則》《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職若干規定》等黨紀條規和政策法規列入基層幹部培訓規劃,着重開展財政法規、財經紀律、財務管理等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幹部依法依規辦事意識。針對鎮和村組幹部的特點分類施教,特別是對初次進入鎮領導班子和初任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監委會主任的,要優先培訓。要重點開展基層違法違紀問題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基層幹部廉潔履職意識。要深入推進廉政文化進鄉鎮、進農村,加強廉政文化載體建設,利用宣傳欄、活動室、圖書室、文化廣場等設施,通過標語、廣播、村報、文體活動等形式,營造崇廉尚廉文化氛圍,為推動基層黨風政風監督工作創造良好環境。

  2.以公開促監督。公開是前提,只有公開透明,才能促進監督。鎮黨委、政府及鎮直部門要切實加強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基層站所辦事公開工作,鎮每年要確定公開目錄,依託公開欄、電子屏、公開網站等載體,對黨務政務事項進行公開;積極推進所轄基層站所辦事公開,對公開的基本要求、內容、形式等進行規範,明確程序、紀律和時限;加大村級財務及集體資產、資金、資源使用和處置情況的公開力度,凡涉及“四議兩公開”決策的事項要全部公開,村組重大支出、專項資金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內容要隨時公開。財政所、審計站、農辦、民政所、衛生院、中心校等職能部門,要將涉及本部門的強農富農惠農及其它民生資金的用途、補助標準、補助對象以及其它要求在事前向社會和群眾公開的事項,以適當的形式予以公示;強農富農惠農及其它民生項目實施結束后,相關部門也要及時向群眾公布資金使用情況,切實維護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規範幹部權力運行。各部門要將公示等情況及時向鎮紀檢委備案。

  3.以明責嚴監督。明責是關鍵,只有鎮村及鎮直各部門責任明,才能做到監督嚴。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鄉鎮是關鍵,村組是重點。鎮黨委要將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和工作機制,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責化、規範化、制度化。鎮黨委對轄區內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幹部廉潔履職情況負領導責任,鎮紀委負監督責任。財政所、審計站、農辦、民政所、衛生院、中心校等職能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職責範圍內的民生政策措施、工程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負監管責任,確保各項民生措施宣傳到位、執行到位,資金款項落實到位。村支部書記對本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第一責任,“兩委”班子成員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責任。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兩委”成員、村組負責人履職情況負日常監督責任。

  4.以制度保監督。制度是保證,只有制度完備,才能保證監督。鎮黨委、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對基層幹部的監督制度,健全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五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發言制度,完善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落實基層黨組織生活會制度,健全基層幹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組幹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和民主評議制度,建立和完善基層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財政所、審計站、農辦等職能部門既要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項強農富農惠農及其它民生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也要協助鎮黨委、政府完善鎮、村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審計監督和村民民主理財等制度,進一步規範銀行賬戶、銀行存款、現金、債權債務、票據使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確保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規範有序、廉潔運行。

  (二)深入進行“四查”

  1.普遍督查。鎮黨委、紀委要重點督查村支委、黨組織,職能部門班子及其成員在基層黨風政風建設方面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履行情況,具體包括: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是否有力,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是否得到有效治理;村務監督委員會是否健全,作用是否得到有效發揮;群眾訴求受理機制是否暢通,是否及時通過信訪窗口、基層便民服務中心、網格化管理等機構和機制,受理和解決群眾利益訴求;基層黨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通過公開網站、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等渠道向群眾公開;財經制度是否規範,農村“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是否進行標準化建設;財政所、審計站、農辦、民政所等職能部門在基層“三資”管理、惠民政策和資金落實發放、農村集體財務規範方面,是否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2.重點檢查。鎮財政所、審計站、農辦、民政所、衛生院、中心校等職能部門要將本年度強農富農惠農及其它民生資金的名稱、來源、數量(包括本級匹配)、項目安排去向、實施單位等情況,在項目安排后的15日內連同相關文件報鎮紀委備案。職能部門所確定的專項資金監督檢查事項,一併報鎮紀委備案。各職能部門對職責範圍內的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結束后,及時向鎮紀委報告發現的黨員幹部違紀違法線索。鎮紀委負責對部門依法依規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情況以及報告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源線索情況進行再監督、再檢查。對再監督再檢查中發現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及其它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部門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因監管不力,造成職責範圍內發生重大腐敗和嚴重違紀行為的,要倒查部門監管責任,嚴格實行“一案雙查”。

  3.專項巡查。鎮紀委按照“一次一組建”、“一次一授權”的原則成立巡查組,採取聽取彙報、質詢問題、座談走訪、查閱賬目等方式,對村兩委及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服務群眾、紀律執行、制度落實以及維護群眾權益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巡查,並對巡查單位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實現事前監督,關口前移。在巡查中發現群眾反映強烈、久拖未決的問題,將查究涉事一把手的責任;在巡查過程中發現違紀違法的問題,予以嚴肅查處;巡查結果要記錄在案,並作為基層黨員幹部考核評價、考察任用、獎懲調整的依據。

  4.及時調查。鎮紀委要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轉辦、督辦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嚴肅查處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對群眾反映、媒體披露,以及工作督查、巡查、檢查中發現的基層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線索,鎮紀委和相關監管部門要組織力量,直查快辦,回應社會關切,並充分利用案件查辦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舉一反三,以糾促建。

  三、保障措施

  (一)實行上下聯動。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工作,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鎮紀委組織實施,鎮直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參與支持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鎮紀委要協助鎮黨委、政府依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鎮紀委成立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鎮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副書記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鎮紀委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鎮紀委成員分別聯繫各村,指導並推動工作開展。

  (二)規範督查行為。參與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肅監督檢查紀律,規範監督檢查行為。在監督檢查過程中,應主動公開信息,確保群眾知曉,暢通監督渠道,規範工作方式。開展督查要有方案、有小結、有建議;信訪辦理要有登記記錄、有辦理意見、有結果反饋;案件查辦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有批辦意見、有調查報告、有辦案結果、有案件剖析;各類工作事項要有痕迹記錄,檔案資料有歸類、有整理、有順序。

  (三)強化約談通報。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反映強烈、民意測評滿意度較低的村和鎮直單位,由鎮黨委或鎮紀委負責同志約談其主要負責人,督促工作開展。鎮紀委每月統計上報本地查處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侵害群眾利益問題情況,每季度至少通報一次典型問題。對一個季度內無情況通報、無典型問題、無人員處理的村,鎮紀委進行重點檢查。

  (四)嚴格責任追究。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工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評先評優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頂風違紀、造成不良影響和干擾阻礙監督檢查工作,以及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檢查措施不力、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和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多發的,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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