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為認真吸取事故和近期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會議精神,決定開展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建設戰線必須迅速行動起來,按照統一部署從嚴從細的要求,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通過排查推進建築安全生產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防範安全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等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建設局質安科、區質監站、安監站及各街道建辦(科)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質安笠,負責日常協調聯絡工作。
三、排查內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內容
以重點工程、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及地下工程為重點,對全區建築工程進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內容為:
1、地下管線保護情況。所有挖掘施工作業是否在開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線(包括電網線、水網線、燃氣管網線等)的分佈情況,是否同燃氣集團公司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是否管線保護措施。
2、質量安全受監登記情況。建設工程是否輸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是否依法納入監管程序。
3、大型垂直運輸設備安全管理情況。如塔吊、施工電梯、井字架等大型街運輸設備是否制定拆裝方案,是否履行檢測、驗收手續,現場拆裝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臨時用電使用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是否按照三相五線制布設,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是否符合要求。
5、現場安全防護情況。“三寶”的配備、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護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6、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況。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單獨編製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工程,施工單位是否組織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二)整治措施
1、對未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土石方開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簽訂保護協議後方可施工;對未簽訂燃氣管網保護協議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補辦燃氣管網保護協議,逾期不辦的,一律停工改正。
2、對施工現場存在以上2-6項問題的工程,一律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錄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停工整改的工程項目須經區安監站逐項複查合格後方允許復工;複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從嚴處罰。
四、排查時間安排
本次排查自年月日開始至月日結束。排查工作應結合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一同開展,由區安監站負責組織具體實施並對排查結果進行跟蹤,落實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充分認識我區建築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強化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根據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按時完成排查工作任務。
(二)各街道城建辦(科)要根據項目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對各自轄區範圍內未輸報建手續的工程項目進行排查,並將排查結果於月日前報區建設局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內容認真進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隱患。
(四)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實、檢查細緻、嚴格要求。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嚴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進行整改。
(五)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檢查不到位、走過場或因檢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六)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我局將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