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生態保護區建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工程,加快荒山造林,加強防護林體系建設。對公路、河渠、堤壩沿線進行植樹種草、綠化美化,建設“綠色通道”。切實加強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和防止亂采濫伐等工作。採取以糧代賑、退耕還林(草)、封山綠化、個體承包等措施,強化水土流失治理。到2008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積800平方公里,退耕還林還草55萬畝。
第四節保護治理環境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監測制度,實行排污總量控制。把防治工業污染與調整產業結構結合起來,重點在能源、冶金、化工、建材等行業推廣清潔生產技術,使工業污染排放達到規定的標準。加強水資源保護,抓緊治理水污染源,削減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控制有機物排放量。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切實保護好飲用水源。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行垃圾無害化與危險廢棄物集中處理。強化城市大氣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噪音污染的綜合治理。開展農村環境監測,重視防治鄉鎮企業污染源,以及不合理使用化肥、農藥、農膜帶來的農村化學污染。開展環保教育,完善地方法規,加強執法監督,提高全民環保意識。
第六篇改善人民生活
第十二章積極擴大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努力開拓就業渠道、擴大就業。初步建設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樣化、保障制度規範化和管理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一節多渠道擴大就業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加大力度支持有市場前景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和中小企業,努力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提倡自主就業、家庭就業、非公有制就業和季節性就業等就業方式。努力開拓國際國內勞務市場,擴大勞務輸出。加強在職和再就業培訓力度,提高職工技能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引導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轉變就業觀念,提高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就業和創業能力。力爭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繼續實行自謀職業的小額信貸優惠政策,積極引導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發展和規範勞動力市場,推進勞動力合理流動。
第二節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依法擴大養老保險範圍,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調整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範農村養老保險的運行,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按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模式,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積極推進醫療機構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健全和完善醫療保險費用分攤機制,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發揮商業保險對社會保障體系的補充作用。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制度,逐步實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完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深化農村牧區救濟制度改革。推進社會保障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
第三節發展社會福利事業
發展社會福利、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保障事業。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社會保障對象管理和服務方面的作用。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積極發展慈善事業,加強對捐助資金的監管。重視人口老齡化的趨勢,發展老齡事業和產業,加強老年人活動場所建設。貫徹落實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切實保障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幫助殘疾人康復、就學和就業,創造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發揚團結互助的優良傳統,動員各方面力量對口支援,扶貧濟困。
第十三章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
建立全體人民充分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機制,合理調整積累和消費的比例,不斷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廣大農牧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改善社會公共服務,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第一節千方百計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採取大力發展服務業,多渠道擴大城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等措施,增加城鎮居民收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確保機關公務員和由財政開支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發放,以及確保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費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通過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牧業的後續效益;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餘糧;大力發展小城鎮,促進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增加農村牧區服務設施建設,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切實減輕農牧民負擔。
第二節改善社會公共服務
推進公共服務設施管理社會化、市場化,把人人享有社會基本公共服務作為社會發展的首要任務。強化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實施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工程。繁榮民族文化,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完善醫療服務、預防保健、衛生監督服務體系,加強重大疾病預防,保證城鄉人民的基本衛生需求,進一步降低嬰幼兒、孕產婦死亡率。進一步加強農技、衛生基礎設施建設,鞏固和加強三級衛生網,發展合作醫療,努力解決農牧民基本醫療問題。抓好疾病、疫病控制、醫療應急體系,遠程醫療及衛生信息管理網絡等項目的實施。繼續抓好農牧民健康工程,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大力開展全民健身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加快向社會化、產業化方向發展。
第三節加強防災減災
堅持經濟建設與防災減災工作一起抓,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加強防禦地震、旱澇、白災等自然災害安全網的建設,搞好預測和預報。逐步健全責任制和監督檢查機制,依法管理防災減災工作。抓好救災物資儲備倉儲設施緊急救援體系和防災減災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救災捐贈工作,加大重災戶救濟力度。推廣防災減災科技應用,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增加安全設施投入,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節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進一步提高居民吃穿用等基本消費水平,重點改善居民住和出行條件。促進社區服務、文化娛樂、教育培訓、體育健身和衛生保健等產業發展,擴大服務性消費。消除不利於擴大消費的體制障礙,改革福利型消費方式。建立健全個人信用制度,拓寬消費信貸。積極發展滿足不同消費層次的商品住宅。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提高廣播電視收聽收看質量和覆蓋率,提高電話普及率。提高城市供水質量和農村居民自來水普及率,提高供電質量,實現城鄉同網同價。
第七篇加強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設
第十四章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發揚“愛國愛鄉,知難而上,團結奮鬥”的精神,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全面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塑造烏拉特中旗“山川秀美、經濟繁榮、文明禮貌、熱情好客、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新形象。不斷提高各族人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學文化素質,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節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弘揚主旋律,培養“四有”新人。進一步強化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輿論力量,價值觀念,道德規範和文化氛圍。探索新時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法;抓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質教育。強化法制觀念,加大科普宣傳,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文體活動,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重視對社會思潮及其表現形式的認識和引導。加強對新聞輿論,休閑娛樂等各種思想文化陣地的建設和管理。深化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強化公民誠信教育,不斷提高社會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
要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城鎮、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社區、十星級文明戶等創建活動,使精神文明建設深入到全旗各行各業和各族人民心中,繼續抓好“文化精品工程”、“五個一工程”,充分發揮精神文明建設對經濟建設的促進作用。
第二節繁榮民族文化
弘揚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抓住建設“民族文化大旗”的機遇,把握時代精神,堅持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充分發揮烏拉特中旗少數民族文化多樣性的優勢,擴大對外交流,加強民族文化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積極發展民族文化藝術事業,使文化產業的增速接近國內生產總值增速,儘快形成新的增長點。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經濟規律與文化規律的統一,充分發揮我旗民族文化豐富多彩的優勢,注意文化與教育、科技、新聞、體育等事業及旅遊產業相結合,積極鼓勵發展民營文化產業,走政府引導、社會投入,市場運作的產業化道路。
加強對民族文化遺產及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和整理工作。突出展示烏拉特中旗多樣性文化特別是少數民族特色文化的獨特風韻,大力扶持和開展各民族民間群眾文化活動,創作一批具有濃郁地方特點和民族特徵的文化精品,全面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文化科學水平。
第三節建設完善文化基礎設施
多形式、多渠道增加文化、廣播電視、醫療衛生、體育、標誌性民族文化設施、公共設施的投入,繼續搞好文化館、圖書館及鄉鎮文化站建設,加強邊疆民族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牧區衛生三項建設,高度重視治理農村牧區的臟、亂、差現象;加強城鄉老年人和職工的文化、體育設施以及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推進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積極推進文化體育社會化、產業化發展進程。
第十五章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堅持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按經濟體制改革和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健全地方法規體系,切實推進依法治旗。
第一節加強民主政治建設
加強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進一步改進政府工作,繼續實行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堅持多方案擇優決策等民主、科學決策程序。積極探索和建立新形勢下促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監督的制度與方法,保證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大的法律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職能。加強社區民主制度建設,擴大公民政治參與。大力推進政務、廠務、村務公開。繼續做好信訪工作,強化群眾監督。
第二節加強法制建設
嚴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全面推進依法治旗,實現執法、守法、護法的同步發展。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用法律、法規規範行政行為,實現機構組織、職能、編製和行為的法定化,促進政務公開,糾正部門行業不正之風。要嚴格執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司法機關和司法程序各環節的內部約束機制,從嚴治警;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約束機制,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推進廉政建設法制化。加強政法和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繼續從技術裝備、信息化等基礎設施方面加強政法和行政執法機關建設,保證辦案經費,改善執法條件;全面培訓政法幹警和行政執法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加快司法改革步伐,防止司法腐敗,維護司法公正。深入持久開展普法教育,強化法律服務和法制保障工作,增強全體公民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制意識,建立良好的法制環境。
第三節維護社會穩定
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深入持久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和做好幫教工作相結合,堅決查處非法宗教活動。增強群眾識別抵制邪教,封建迷信和各種偽科學的能力。切實有效地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大“掃黃打非”工作力度,有效遏制“黃、賭、毒”的滋生蔓延,凈化社會風氣。積極探索治安管理的有效辦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全面確保社會政治穩定。深入開展國防教育,提高全民國防意識。進一步密切軍政軍民關係,做好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和民兵預備役工作。
第八篇五年計劃實施
第十六章健全宏觀調控體系
建立健全旗級經濟調控體系,加強計劃、財政、金融、價格及其他經濟槓桿的相互配合和制約,運用有效的經濟、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強化各項改革措施的協調,為規劃實施創造必要的宏觀調控環境。
第一節建立健全宏觀調控體系
經濟調控的總體要求是:圍繞烏拉特中旗五年規劃主要奮鬥目標,認真貫徹中央各項調控措施,引導和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擴大就業規模,促進社會全面進步。
經濟調控政策的基本取向是:貫徹國家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實行零基預算,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建立既防範金融風險,又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新型銀企關係。
第二節轉變政府職能
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要求,學習和熟悉國際通行的貿易規則,最大限度地發揮加入世貿組織的正面效應,提高抗風險能力。切實轉變政府職能。要把精力主要放在搞好宏觀調控和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上,減少經濟具體事務,規範經濟社會管理行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實現政企、政事、市政分開,切實解決政府職能“越位”、“錯位”和“缺位”問題。切實轉變計劃、財政職能,調整支出結構,加強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和使用效益。金融部門要根據產業政策,投資導向,優先支持已列入計劃盤子的重點建設項目,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更大貢獻。適時運用經濟、法律手段,促進結構優化和經濟增長。按上級部署,改革和精簡政府機構,建立廉潔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行政管理體制。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推行政務公開,讓各類經濟主體充分了解政府經濟調控的意圖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克服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加強行政監察,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大力整頓和規範經濟秩序,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進一步健全市場法規,嚴格執法,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和市場秩序。完善市場監督和管理機制,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破壞金融秩序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加大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和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干擾執法等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執法工作順利進行。整頓和規範建築市場。嚴肅財經紀律。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破部門、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
第十七章保障計劃全面落實
實現五年規劃的主要目標,關鍵在於加強領導,狠抓落實。要緊緊依靠各級幹部和各族人民,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同心同德,精心組織,開拓進取,紮實工作。
《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