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因為我想忘記,忘記是不需理由的。從小到大,我的劣跡布滿全身,將我包裹在一片黑暗的森林中,我見不到陽光,見不到雨露,見不到自信。現在在我身上的,只有暴力、失望、自卑……
打小起,我就不喜歡管教。我不喜歡!
三歲,就因調皮而將燒飯的鍋弄翻,因此,上天對我的懲罰就是在我的膝上留下一個永久的傷疤。我想自己真是有點兒威猛之氣。七歲在學前班就會把同班學生的書本給撕破,留下一個坐地發誓哭垮長城的男孩,而自己管也不管,走自己的路,揚長而去。
這一切都已灰飛煙滅,只是留下我一個人痛苦的回憶。
或許,我是叛逆,但缺少那種性格或許我是另類,但缺少那種沉寂。我想自己是一個特畸形的人,因為造物主忽略了完美而賦予了我缺點。
我又開始了自己常有的不勞而獲的策謀。
整個假日不見人影去山裡偷柑桔,直到夕陽落山,書包裝滿進而,便開始盜竊錢財,從小偷小摸開始,漸漸地大了,大大地偷竊。在十二歲,會將家裡的水管拿去賣掉,會將弟弟的生活費偷到手,會將爺爺的錢拿去買吃的。這一切,又將我推進到一片新的黑暗中,比小時候的黑還要黑。心裡想的,只有那令人垂涎的小吃,夢無虛幻的遊戲機。一直想,錢才是萬能的,錢能讓我做到原本我做不到的事。
老師又進行了幾次教育,可我,一個不安分的靈魂怎麼會聽?怎麼聽得進?老師口中的“每日三省吾身”倒不如“每日三數吾幣”實在。
現在,我已見過好多次地獄之門了。它撲過來,要將我收進去,但我還有一點兒良知,儘管已不多。
一次次的罪孽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
我只想忘記,想忘記自己的一切罪孽,但靈魂深處的愧疚,是永遠也無法忘卻的。
當人們一再提起那些不光彩的事時,我非常地難堪,它們成為我心頭揮之不去的痛。我想忘記,可我又無法失憶,我實在太想忘記了,忘記罪孽,忘記自己身上創口無時不散發著的污濁的氣息。
想忘記,我自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