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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角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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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賞《街角的祝福》作文600字


面對早已不屬於她的他,她只有在對街默默的祝福他,不讓他看到,然後默默轉身,黯然離去。把那祝福留在街角。 

  ——題記 

  多少日子以前的他,她,是那樣熱烈的在街角擁抱,她,是幸福的她,他是幸福的他。心有牽挂。 

  “多少個秋,多少個冬,我幾乎快被治癒好……”秋去冬來,女孩的傷幾乎快要痊癒。只是聽到他的名字亦還會心動。卻不曾想會在同一個街角遇到他,和,另一個她。女孩的心是裂了。卻亦是“不讓他看到”。只因為自己亦還愛着他。這是精神升華的愛。為愛犧牲,“只因為我不想打擾,只因為他接受不了……”只要他幸福,他快樂,他受再多的苦也無妨。 

  看到他,她現在就在對街擁抱,才發現自己根本忘不了他,他的一舉一動都牽挂着她的心。女孩在痛苦中決定。“假裝我看不到,將祝福留在街角……”為了自己的愛,拋棄了自己,讓自己痛苦…… 

  戴佩妮唱得很好。將一個失戀女子為愛拋棄了自己的情感唱得淋漓盡致,我整整聽了一個晚上,也哭了一個晚上,戴佩妮把悲傷唱的感人至深,可謂下了一番功夫。但我覺得還少了一點什麼,現在想來應該是那份堅強,失戀了,不錯。但她堅定的選擇了退出,只應為“現在他眼裡的她比我重要”,他更愛他,她就可以放棄,只要他喜歡。在放棄后,也要堅強的祝福他,只因為愛他,就可以為他付出一切,堅定的女孩子,柔弱悲慘的外表下掩蓋的是十分的勇氣!有勇氣去愛,也用勇氣面對失敗! 

  一遍遍地聽《街角的祝福》,就一遍遍流淚,為她的凄慘,為她的悲傷,為她的執着,為她的勇敢!聽多了《街角的祝福》才發現。自己早與她融為一體,化進她的世界了!

2、街角之左作文1100字


  自己也總算是本分地呆了5個多月。

  5個月都是在恍惚中度過的。問我做什麼些什麼。似乎我也真的答不上來。自己看來,只有能被記住的事才算是做過的,其他循規蹈矩的,也只是一種形式罷了。

  就像每天會上上學,看看書,翻翻某箱子里的影集,嘗嘗零食的味道,點着鼠標聽聽軟得讓人發困的歌。

  睡着之後,再醒來,便一定會沿路走走。

  然後拖拉着鞋子漫無目的地成為挺大的小區里的一點。像是走迷宮一樣地轉彎,轉彎,再轉彎。

  逛轉角。更確切地來說。是街角。我想挺有感覺的。就傻冒地冒充了一下文學小青年。

  我沿路飄的時候時間還是算傍晚吧。天空是說不出的顏色,伴着路兩旁我說不出的樹木。懵懵地想自己原來也僅僅知道小區的名字。僅此而已。原來還有那麼多的說不出。就像說不出錯綜複雜的心情。

  街角僅是一片灰白。以至於讓人覺得這本就該是它的顏色。小時候的記憶也驀地模糊,最清晰的也荒廢在寫滿公式文字的腦海里。終究是敵不過那滿腦子的本分。

  街角有樹。很高很大的那種。樹榦因為冬天被塗上白漆,樹枝零落得掛着幾片葉子。很大的葉子。像是可以承載很多東西一樣。我看它,也需仰起頭。還要小心隨時飄下來的巨大的葉子。

  樹旁邊是有個貼通告欄的地方的。我拖拉着腳走過去看。滿牆都是白花花的紙,目光庸懶地掠過,最終停在一張寫着“拆遷電廠樓房”的幾個字的通知上。

  我承認自己記性不好。但是我還是能夠記得2個月前的事。

  比如賦。

  小時候的夥伴,就是在看到這一張紙之後就搬離了。走的時候甚至都沒有人通知我。我好歹也搞個什麼歡送PARTY之類的,可是忘了賦安靜的性格。關於賦的記憶也只能零落地忘記在回憶里。

  我想這張紙挺偉大,能讓人留下就留下,讓人走就走。

  不由分說地我就嘩地撕了下來。哪天,我要看到拆遷**小區,是不是我也得搬走?離開我的樹,我偷種的因為2個星期沒理的花生,離開手工製作的不穩的鞦韆,離開我埋藏玻璃瓶的地方?

  沒理由的。我才不想走。苒跟我住同小區,她說她喜歡住新房子,說搬家多好。說我死板。說我看通知的時候那目光就像魯迅。

  “嘁,就因為這個,我嚮往麗江。”我塞上耳機說道。

  苒不管。依舊大談着自己未來的小屋,似乎馬上我們也要搬家的一副樣子。

  也許新的東西固然好吧。但是舊的卻依舊讓人忍不住心跟着柔軟起來。新的東西總是那麼生硬地在印象里烙下痕迹,舊的只是一道淺淺的墨痕。然後再留點余香。

  等拖着腳走從街角拐向右的時候看到一個雜誌上幾米的一段話:

  一艘小紙船,悠悠地飄過來,吸飽水分,漸漸沉沒。世界上所有的美好東西,都有有效期限。

  心突然沉了沉,風突然冷了冷。

  我在左想着春暖花開。街角右,遇見冬天。


3、轉過街角說,對不起作文900字


似曾相識的畫面浮現在腦海里。只有閉上瞳孔,才能不讓人知道,我在回憶… 

——題記 

  Part.1 

  那個地方還保存着你淡淡的香味。所走過的路,淚涔涔,但是很堅毅。純潔無暇的笑容搖曳在面前,可是,怎麼也摸不到。想幫你拭淚,可是,碰到的,只是冰冷的空氣和霧。終於放棄了,抓不到就讓他消失吧… 

  那個充滿泡泡的夢幻地帶,為什麼變成了永遠也不想觸及的傷口…街角的歡笑變成了離別的痛苦。看着,終於撕心裂肺,肝腸寸斷。眼淚,也想點綴這裡的涼,可我不會讓它流下來,即使咽下去,也不能哭。原來,眼淚這麼苦澀,別人還說眼淚是鹹的。 

  等待着等待不到的等待。或許是我唯一能做得… 

  Part.2 

  早已習慣拚命忍淚的生活,自然很熟悉這種苦澀,但是,這次真的太苦了… 

  苟延殘喘的活了下來,曾經還很慶幸,現在我寧願自己死去。別人問我,只能用苦笑來答應。 

  滄桑中,有什麼值得我笑顏的事物?躍然紙上的,只不過是平行線的痛苦罷了。 

  言我,復何求? 

  時間展開猙獰的笑容,警告我,蹉跎已所剩無幾。但,我還是沒有勇氣轉過街角說,對不起。只能無視一切的悲哀,強顏去快樂。幸福已經沒有什麼意義,Angel對我來說有什麼期待?祈禱中,回應我的只是抓不到的餘光。 

  蜷縮在角落,永遠不醒… 

  Part.3 

  光陰與日月都在勸我,勸我鼓起勇氣轉過街角說,對不起。但是,我只能做到夢裡歡笑,但是每一次枕頭都是濕的。 

  暈厥了,麻痹了。看不透雲霧籠罩在上空,他們都在哀號,可到最後還是變為天空的眼淚了。外面,白茫茫的世界,那麼殘忍,那麼分裂。或許真的傷到了,不停地咽下眼淚,但是,這次卻是無味的。緩緩滲透到身體每一個角落,涼徹。 

  海枯石爛的離凄,我終於感覺到了。 

  有種東西在促使我到那個街口,我不受控制地亂走。危險地來到了那個轉角。眼淚如清澈的小溪,在岩石的消磨下噴灌而出,一點點都沒法抓住。模糊的影子,在轉角召喚我,我傀儡地走過去,看到了朝思暮想的身影,卻是屬於另一個人的。他的笑容,終於屬於另一個人的了,我該放手了… 

  釋懷地笑了一下,臉上的雨水和淚水刺激我。但是,我沒有負擔了,我該輕鬆地過着滿是蹉跎的時光了…真的很舒服 

  後記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4、你的信,遺失在街角。作文300字


她等着這個周末去寄信,從家住的藍刺街一直走,左拐到琅陵街走段路右拐到絮欣街再一直走走走去櫻花街的郵筒,因為她知道,這個郵筒每天最早來收信,是6:00,但是路很遠。

  周六擱好鬧鐘,很早,早到天還沒亮就響了。奈米以最快的速度出了家門,大衣里裹着給木夕的信,單手騎車。正準備往左拐,突然一個男生走了過來,撞車了。

  男生坐在地上,摸摸頭,扶起被自行車壓着的女生,問道,你不要緊吧?奈米看了看錶,呀,5:56了,來不及了。連忙扶正車子跨上去直往前沖。倒在地上的男生還沒怎麼反映過來,正想站起來,看見一封信,用淡黃色的信封包着。他急忙那起信,朝女生叫:“喂,信。你的信!”

  奈米只顧趕郵筒,卻不知道她給木夕的信,遺失在街角。

5、街角作文3800字


第一章 

  今日的陽光又是那麼好,可我依然睡到了11點。這漫長但對我卻不是很足夠的假期讓我的生物鐘徹底亂了。 

  一個雜亂的小房間,一個疏懶的大男孩。不過這些在下午將變得井井有條。因為有她在,我原本亂無章法的生活變得似乎有些條理了。我一般不會在睡完懶覺后享用早餐,但飯桌上依然有一杯牛奶和一些包子——普通但卻適合我。正當我在理我那亂如蓬草的頭髮時,家裡的門開了——輕而不慢,顯然是個熟悉的動作了。進門的是一個叫做艾小清的女孩。

  “你看看你,每次都是這個樣子。”

  “又是這句話,我都聽煩了,反正你不會嫌棄我的,我怕什麼啊。”我抱着她說道。

  “去你的,誰稀罕你呢。我要去做飯了,今天是蛋炒飯,我去的晚了,沒買到什麼菜呢。”他把我推開,準備進廚房。

  “你做的我都喜歡阿,特別是蛋炒飯噢!”這話絕對是真的,因為我這個人天生不愛山珍美味,只一碗她做的蛋炒飯我就滿足了。說著,我就進了衛生間,繼續洗漱。我出來時,面前已是一個幾凈的房間。為了感謝她了(其實只是個借口),我給了他一個吻。此時疏懶的男孩也變得精神了,這就是她的力量——一個女性無形中擁有的力量。

  午飯的時間是寧靜的,我們無語,只是互相給對方夾菜,雖然今天的菜只有一盤花生米,但我們依然延續着這個傳統。她以往的確是從不在進食的時候講話,但今天似乎有什麼急事他一定要現在說。

  “我昨天作了個夢,想聽聽嗎?”

  “是不是夢到我拿着999朵玫瑰在你樓下向你求婚阿!”令我奇怪的是,我無意的調侃,竟然把她給惹生氣了,我看得出這次是真的有些生氣。

  “人家說正經的呢!你怎麼這樣!”

  我只能因莫名的原因向他道歉,她這才放下筷子,慢慢的說下去。

  “我昨天夢到我們結婚的那天了!”從她的話里,我卻聽不出喜悅。

  “真的嗎,那天我帥嗎?我想應該很帥的!”

  她似乎沒聽到我的玩笑話,繼續說下去:“可是。。。。。。我看到了你旁邊的新娘了。她的確很漂亮。。。。。。。”

  “你誇自己,也不臉。。。。。。。”

  “新娘是小妮!”

  我的話頓了一下,卻沒有吃驚。片刻,我開始笑了起來。她一臉茫然的看着我,問道:“這很好笑嗎?難道你不會愛上她的嗎?”

  “你說這個可能嗎?就算我不再愛你了,我也不會喜歡上你的妹妹阿,你知道我是不喜歡像那樣活蹦亂跳的女孩子的。”一邊說著,一邊笑:“你到底怎麼了,怎麼竟是瞎想瞎想的,問那麼白痴的問題?!”說完,我夾起了最後一顆花生米,放進了嘴裡,完全沒注意到她獃滯的表情——這種獃滯從她進來時就好像有了,說到這越發的明顯了——我只管自己拿起了報紙看起來。

  午餐后,她在洗碗時的臉一直是灰灰的,但不像是因為疲憊造成的,而是某種其他

  原因。這些,我是很難猜透的。

  

  

  第二章

  

  午後,小清去上外語補習,我習慣了了疏懶,除非工作需要時再也不願想曾經上學一樣學習了。所以,每次周末或者假日實在無趣的時候,就一個人去街角的那一家老茶館坐坐。今天就是如此,電視里翻來覆去就是那麼幾部無聊的肥皂劇,網上的朋友的大多又都不在,我便取來一本書和一隻MP3去了那家茶館。

  店的名字叫做“清茶館”,不過和小清沒關係,因為它早在小清還是個小女孩時就在這裡了。不過現在看來,“清”這個字正的很符實。因為現在茶館的生意就像裡面的賣的綠茶那樣清淡。或許是我們這的都有點喜新厭舊,人們都去了“清茶館”對面的新開的咖啡廳了。我是比較喜歡中國的“老傳統”的,實在沒法對那些洋東西有太多興趣。

  我照舊坐在茶館里靠窗的位子,這裡光線好,看書方便。說來慚愧,我常來這裡,卻至今分不清龍井與碧螺春,只知道好喝就一直點它,也算是孤芳自賞吧。我不特別愛看書,所以閱讀的速度比較慢,但對於一個想渡過無聊午後的人來說,讀得慢反倒好些。上周才看完《達芬奇密碼》,今天手裡的是村上春樹的《天黑以後》。雖然為了能理解而一字一句的讀者本書,但終究沒有完全看懂。不過讀這種有些深度的書籍比較有趣,至少沒有昏昏欲睡的感覺。

  在這個夏日的午後,書邊飄着茶香,聽着自己愛聽的慢歌,自認為是無比愜意了。在我讀書正入神的時候,我的左耳邊傳來了類似敲門的聲音。我轉過頭看去——是小妮,她手裡拿着一疊紙條,正坐着要進來坐坐的手勢。我絲毫沒有留意中午的那件我看來像玩笑的事,就點頭讓她進來聊聊。

  她雖然張得有些像她姐姐,但兩人性格卻截然不同。她很外向、開朗而且健談,總能把我們逗笑。她點了杯冰茶,一飲而盡,立即就要續杯,然後放下手裡的紙條,就和我聊起來。原來她剛才去送花—— 因為她在花店工作,所以送花是常事——回去花店時正好看到我,就進來坐坐偷個懶。她說有事要我幫忙,但沒說是什麼,坐了一會兒說這個地方不適合她,就匆匆走了。這倒不像以前的她,以前他都會和我聊很久,什麼都聊,我也從她那裡了解了不少關於他姐的事。當時,我也是先認識她後來才和她姐認識的,我們不是常常見面,但她像個小女孩,很惹人愛,我的有幾個同事幾次還托我與她認識,後來不知怎麼樣了。

  她離開了茶館后,我繼續聽歌看書,似乎沒有人來過。耳邊是周迅的《偶遇》,倒是滿符合這個情景,只不過我們的關係與歌里的不同。

  

  第三章

  

  我一直在茶館待到黃昏,然後回到家裡放好東西,乘車去父母家吃晚飯。因為我和小清認識了不到1年,也沒有正式見過她的父母,所以她不能來為我做飯,我就去父母那裡,也好陪陪他們。到了大概10點再回去,一般沒有什麼人約我,所以我大多都是在家裡上網,偶爾也去市中心逛逛,不過一般是與小清一起,一個人很少去。

  今天我吃過晚餐,很早就回了家,正準備開電腦上網,我的手機就響了。一個不熟悉的電話,卻是一個熟悉的聲音。

  “我是小妮啊,你在那呢?”

  “我在家阿,什麼事?”

  “沒什麼,就是想找你出來,有空嗎?”

  我想她們姐妹經常在一起,小妮在,小清應該也在,反正也無聊呢,出去轉轉也好。

  “行嗎,沒空就算了。”

  “可以阿,我正好也沒什麼事呢。”

  我們說好了在10路車站等,然後我就出了門,乘公車去了。路上我在想和小清去哪裡,不知不覺就到了車站。可是,我只發現小妮一個人,於是,我問她:“你姐沒來嗎?”

  “我姐?你們認識的嗎?”

  我這才想起來,我是沒有在她面前說過和她姐的事。

  “哦,沒什麼。找我有什麼事啊?”

  “我有點不高興,找你來陪陪我啊。”

  她早些時候還是很開心的樣子,實在看不出有什麼不順心的事發生。跟令我有點驚訝的是,我和她只不過是大學同學,現在雖說有聯繫,但並不是很密切,她怎麼會找我?我開始有些一頭霧水了。

  “走啦,你不會就想讓我在這裡談吧?”

  “嗯,是,去哪呢?”

  “跟我走就對拉。”她似乎不像多說,邁開步子就走了,我只好在後面跟着。

  走了大約,10分鐘,到了一家小咖啡廳,我們進去坐下來,我聞到裡面好像有有一種熟悉的味道,但就是想不起來。不知道我該說什麼,就點了杯冷飲,一個人喝着。就這樣又過了10分鐘,她終於說話了。

  “覺得這裡怎麼樣?”

  “不錯挺雅緻的,你常來嗎?”

  “以前是的,但以後不會來了。”

  “為什麼?”

  “我昨天和我男朋友在這裡分手了。”她原本甜甜的聲音帶了一點哭音。

  聽到這句,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能沉默了,我沒有再看着她的臉,而是轉向外邊:稀少的行人和車輛,整齊的行道樹,筆直的公路還有一塊很大的海菲思的廣告牌。我好像記起了什麼,但又被小妮的話打斷了。

  “我想你做我的男朋友!”

  我從來沒見過這麼直接的女孩子,以至於我開始懷疑我的耳朵了。當我正在為她的話而驚訝的時候,我又聞到了那種味道。終於我記起來了,那是海菲思的味道,是小清頭髮的味道,今天是小清的生日!我竟然把這個忘了,不過不遠處一個白色的身影讓我明白了一切。

  “不行,這不可能,我有愛的人了!”我回答的樣子好像很為難,但心裡卻暗自竊喜,因為,我知道今天這個突如其來的約會只是一個它們姐妹倆早已設好的來考驗我的局,那個不遠處的白色身影就是小清,她今天穿的是她最喜歡的白色長裙,再加上那個味道,和這個突兀的要求。我開始為我的智慧而暗自竊喜了!可是我竟然看到了小妮的眼淚,那個不遠處的身影也在靠近,當我看清楚時我才發現她竟然不是小清!我站了起來環顧四周,也沒有小清的身影。

  我這才意識到我犯下了一個對小妮來說很殘忍的錯誤。這難道就是我要為自己的自作聰明而付出的代價嗎?看着眼前悲傷的小妮,我手足無措......


6、街角餃子攤兒作文700字


  “賣餃子啦,新鮮的餃子啦!”聽,又是李叔在吆喝了。看,一鍋鍋形狀不一,各具形態的餃子在沸騰的水中活潑的舞動着。聞,一股股濃濃的豬肉香味撲鼻而來,口中已滿是口水。

  “李叔!”我一邊喊着一邊向餃子攤兒跑來,拿起五元遞給李叔高興地說:“叔,來碗餃子!”“好類!”李叔應和着,見我來了便開始慌忙做起餃子。只見李叔把火打開,輕輕地拿起一把大勺子伸入桶中兜了兩勺涼水。然後蓋上了鍋蓋……水不停地滾動着,掀開蓋子,一股白色煙霧湧上來——水開了。接着李叔又趕忙把包好的新鮮餃子小心翼翼地丟到鍋中,再次蓋上鍋蓋,待水因壓力而湧出來時,再掀開蓋子,拿起勺子再到桶中兜一勺涼水,再蓋上蓋子,再等水湧出來時……這樣做反覆3次,香噴噴的餃子就出爐了。

  李叔把餃子從鍋里撈出來,輕輕地放入碗中,勺一勺子餃子湯,微笑着向我走來,小心翼翼地放在我的餐桌上。這時的我早已餓得發慌,看見香噴噴的餃子浮現在我眼前。還沒來得及動口,從碗里就飄來一種勾魂似的香氣,口中的口水早已經受不住誘惑,已是‘飛流直下三千尺’。

  我拿起筷子,輕輕的夾起餃子,皮很嫩,生怕夾破了。沾點醋,抹點辣椒油,慢慢地放入口中,津津有味地嚼起來。“嗯,好吃,香而不膩。”我滿意的讚許道。我夾起第二個餃子,再沾一點醋,再抹點辣椒油,放入口中。“咦!味兒不同了,這次不光香而不膩,還滑而爽口,真好吃!”我又一次讚賞道。只見李叔在一旁幸福的笑……

  吃過後,我又喝了一碗餃子湯,心裡很是舒服,想:“真是人間美味,如果李叔開一家飯店,一定生意會紅火。”

  事後,我告別李叔,向著家大踏步走去,心裡像是有一股暖流,暖暖的……

  河南安陽湯陰縣實驗中學初二:聞舉


7、街角處轉身作文400字


陽光散而斜,淡淡的暖意落在我身上,我在街角處留戀的轉了個身,懶散的望着落下的紅陽。 

  有些習慣總是在不經意之間形成的,改也改不掉。 

  比如,我喜歡在報刊亭買書。但只在從左數的倒數第二家買書,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後一家,而是那最容易讓人忘記的倒數第二家。 

  比如,我喜歡賣報紙。但只在街角處的賣報人那裡買,雖然在去街角處時,路上總會有幾個賣報人,但我卻會走到街角處再買。 

  比如,我喜歡慕思蛋糕。但只在沁園買,儘管美之味就在學校附近。 

  比如…… 

  走在熟悉的路上,在這吵鬧的街市裡,似乎只有街角處才有寧靜,似乎只有街角處的時間是凝固,街角處總飄有種靜靜的香味,我在街角處又轉了一次身,即使紅陽已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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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那種無法描述的感覺,又是那種腐朽的空洞,我的心開始疼痛。 

  血紅,一點一點暈漾在凝固的時間之中,是誰在哭? 

  飛舞的碎雨掩蓋不了淚水,我不知道該如何……

8、街角的一場戲作文500字


  曾經很高傲,曾經很天真,曾經很倔強,曾經很無謂,曾經很開朗,曾經很悠閑,是不是,太過於放縱。

  獨椅街頭,眉頭不自然的皺起,看到另一個街角一副無所謂,要打要罵隨便的小女孩。倏爾記起,曾幾何時,自己也這樣無謂過。

  風,涼涼的,吹得自己和那個同樣角落罰站的女孩瑟瑟發抖,只見她咬緊嘴唇,任憑風的捶打,依舊站着……猛的一顫,因為,在記憶里,自己也這麼無可救藥的倔強。

  這時,街的那頭,出現幾個男孩的影子,他們帶着嘲諷的笑容嘴一張一合。但是聽不清他們在說什麼。總之,是一些諷刺無謂的話語。女孩不屑的拍拍褲子上的灰塵,翻了個白眼,抬起頭來,漆黑的眼眸里只有淡然,沒有其他的一絲情緒。幾個男孩氣沖沖的走了,女孩才望着他們離去的背影眼瞳發出不屑的光芒。呵、連氣人,和這種曾經的高傲,都很像啊!

  到了黃昏,天空暗淡下來,女孩不顧父母在屋子裡的大吼大叫,大搖大擺的哼着歌“陽光總在風雨後……”踢開家門。心劇烈的一抖,望着女孩矮矮的,不失生氣的背影,唇角漸漸的勾起。啊,連這種獨一無二的悠閑都那麼那麼的……相似……呢!

  街角轉身,心中祝福:女孩,不要再這樣放縱了。因為曾經我跟你一樣,現在後悔了。

  獨秀初中初二初二:慕思流


9、別讓我在下一個街角相遇、作文500字


下一個街角冰冷、 

 路燈,幾乎照不亮我的眼睛。 

我走了,別讓我在下一個街角遇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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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是殘缺的,我們在殘缺的屋檐下,也有着殘缺的感嘆。 

  我們還是孩子,一個在父母眼中永遠也長不大的孩子,我們所做的只不過讓自己有生之年不那麼心痛罷了。 

  我離開了那個曾經看了又看,跑了又跑的地方,離開了現在讓我眷戀而又眷戀的地方,我已經變得堅強了。 

  歲月隔不住時間的摩擦,回想起曾經你們給過我的快樂,將給我聽得幼稚的兒童笑話,簽過那幼稚的兒童銀行。 

  對不起,我錯了 

  我現在才知道,自由多麼重要,我不要在被任何的枷鎖所查封,我是個孩子,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原諒我的過錯,為什麼心裡不會一絲的傷痛,因為現在可能我變得足夠堅強了吧。 

  我會認真的考慮以前他們對我的淳淳教導,好好上體育課,別吃那麼多零食… 

  謝謝了,我不會讓你們失望 

  從我走出來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了,其實生活是靠一個人走出來的,即使你的後會站很多一直凝眸你的人。 

  我想不要在讓我在下一個十字路口碰到你,希望你也再碰到我被你咬傷的疼痛傷口,謝謝你教會了我--一個人走下去,別有什麼奢望依靠別人。 

  我們不是公主,也不是王子,更不會有童話般的幸福。

10、街角含羞草(1)作文1800字


 街角含羞草

  

  文:孩子氣  序  各位好,我是韓修。我是個很害羞的孩子,今天與我的好朋友一起轉學到‘溪沙中學’。雖然說名字有點土,但卻是這個小鎮里有名的初中呢!  來介紹一下我的好朋友吧!她叫安雅,我覺得她應該改名叫林黛玉!為什麼呢?因為此人和林黛玉一樣是個消極分子。但是行為、舉止來說,還是與林黛玉相差甚遠。 

   壹:新班級,新學校  此時,教室內。  “那個,我是韓修。”額,該死,我竟然會緊張耶!  “韓修?我看你乾脆改名叫含羞草吧!哈哈……”台下那個深藍色頭髮的臭小子,竟然敢嘲笑本小姐!馬上告訴老爸,看你還敢那般囂張的大笑,真是討厭死了啦!  “安雅,14歲。”額,安雅啊,你到底是不好意思,還是裝酷啊?說的話也太少了吧!  “十四歲?哇!小妹妹耶,來,叫哥哥!”這到底是不是市裡最好學校里的班級啊?怎麼這麼混亂啊?老師還管不管啊?  安雅低下了頭說道:“不要!”  “那就叫老公吧!”底下的人很囂張的笑道!  “你們!鬧夠了沒有!”底下的同學們,被我的獅吼功嚇得,突然間鴉雀無聲。氣死我了,竟然這樣對待安雅。雖然說,安雅看上去像那種好欺負的小女生。但是,他們這樣對待安雅也太過分了吧,真是討厭!更何況,安雅‘身後’還有一個靠山……  “那個,這位同學,你活的真是很有勇氣呢!竟然能在那麼多人的注視下,成長、茁壯起來,而且越來越進步。我真的是很敬佩你呢!”安雅抬起頭,很甜的對底下那個喊的最凶的臭男生笑了笑。認識安雅的人應該都知道,安雅的甜美笑臉,就像霸王花(話說,安雅的笑臉要比霸王花要好看一億倍!)一樣,美麗而又危險。  “對呀,同學你可以去打工耶,正好巴黎聖母院,少個敲鐘的,我看,你就能去,而且非常合適。”  “你們……”臭男生頓時間被氣得半死。  “好,好,好!孩子們,別吵了!來,隨便找個位置坐坐吧!”突然間,才發現,那個被我們無視了N久的‘慈祥’的老師……老師啊,對不起!我發誓,我和安雅不是故意的。 

   “請問,我可以坐這裡嗎?”  “恩,快請坐吧!對了啦,我叫奇瑞瑞,大家都習慣叫我奇瑞QQ,你也可以這樣叫噢!我呢,是個愛好非常廣泛的人!我滴第一最喜歡的事是看帥哥,第二喜歡的事是和帥哥聊天,第三喜歡的事是偷拍帥哥!……”歐,老天啊,我承認,我後悔了!我現在不想和這個女生坐同桌了,她的話未免也太多了吧!而且,還是個嚴重型花痴!55…我真倒霉。  “哦,你的愛好還真是廣泛呵!”額,為了同學之間的友好關係,也為了我的‘太妹學好’計劃,我豁出去了啦!  “沒錯,沒錯!我就是@#¥%*……”這個該死的奇瑞QQ,反而話更多了啦!真想一鎚子垂死他!  突然,飛過來了一個粉筆頭,正巧砸在了奇瑞QQ的頭上。哇,哇,我想說,砸的好啊!“奇瑞瑞同學,請你不要打擾新來的韓修同學!”  “是,楊老師!我知道錯了,我再也不會打擾含羞草同學了!”  ‘啪!’又是一個粉筆頭!“同學之間要互相尊重,聽清楚沒有啊!”小老頭氣得咬牙切齒,我要是他的話,可能早就把奇瑞QQ打得滿地找牙了!唉,小老頭的脾氣真是太好了!  “對不起,喜羊羊,我知道錯了,請您放過我吧!”  “什麼!”小老頭張開他那肥肥胖胖的小手,在手指與手指的間縫中夾了四隻粉筆,然後像在舞蹈一般擺弄起了他那雙肥肥的手,“喜,羊,羊?!奇瑞瑞,你給老爹我站到教室外邊去,讓老爹我,好好給你上一堂思想政治課!”小老頭每說幾個字便向奇瑞瑞小姐發送一個粉筆頭。小老頭先生……您真是太帥了啦!  “唉,為什麼‘小老頭’聽到‘喜羊羊’二字會這樣憤怒啊?”我一時間沒有明白過來,便問道前座的女生。  女生回過頭,非常禮貌的對我笑了笑:“因為楊老師的大名叫作:楊陽希,瑞瑞她第一次聽到楊老師名字的時候,就很興奮的大喊一聲‘喜羊羊’。所以呢,楊老師,才會這麼憤怒呢!”哇!這個女生真是太淑女了!說話的聲音真是好聽!她如果去做聲優的話,一定會馬上就出名的呢!真是太敬佩了!  “噢,我叫韓修,很高興認識你!”  “我是李黛!”連名字也是如此的優雅啊!如果將李黛和安雅結合在一起的話,那不就是林黛玉了嗎!李黛的優雅、友好,安雅的病氣、消極…真是太完美了啊!“很高興認識你!”  “小修,你又在想什麼鬼主意啊!”安雅那張病氣的臉突然出現在我的面前。  “額,小雅?你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啊?”我很是驚訝。  “因為我和小黛是同桌啊!”  “小黛?”  “就是李黛啦!”得了,‘林黛玉’還真的結合了!

11、街角的童話作文1200字


走過邂逅的路口,相遇花開的季節,找個借口的停留,守望街角的童話。人世界愛是不可輸的夢想,童話世界里我們都是最幸福的。如何面對人生的寒冷?有時只想靜靜的等天荒地老,誰把誰真的當真?誰為誰心疼?夢裡知多少,誰是誰的唯一?忘憂草,童話世界里一定有,天涯海角,在哪裡?想一些人時,天色已黃昏。 

  每打一個字,童話幾乎離我越來越遠。永遠有多遠?每次看到小孩子一起在嬉戲,我微微一笑,感覺那是一群小太陽,很可愛,很感動。有些的到最後都化作烏有,那就是長大么?葉子飄落時,落花滿天飛。冷冷的夜裡,雨無情的落下,想起飛,卻眼前一片黑夜,誰來給黑夜燈光?靜靜的認真的看着每寫的每一個字,外面卻下雨了。我想要忘憂草,把曾經的一切傷痕,洗得徹底,很不想永遠有那些傷痕,永遠的期限是多少?閉上眼,多少人走進我的腦海里,我珍惜着。有時我活着的是別人編織的謊言的世界里,而我還傻傻的自得其樂。是不是我們一個人被騙多了,就成熟了。成熟是眼淚在轉,心卻給自己結冰鎖門,這就是所謂的成熟嗎?每天只是今天的過往,是自己的倔強還是固執?當看着自己寫的字,每一個筆畫在溫柔的毛筆中顯得那麼的典雅。當我說對不起時,我知道了什麼是委屈和傷痛。我努力的去理解,我只想靜靜陪人走得好遠好遠,只希望從來就沒有盡頭。風吹落了最後的一片葉,心就開始下雪。 

  整條街,我有傘,卻不去撐傘,因為我覺得那是一種慶祝,對我的慶祝。我一直活在記憶裡頭,聽,那是雨中的風聲。太多的也許,太多的人闖進心裡,可生命註定有人進就得有人出,只是一直以來進的人太多,而出的人太少。為什麼生活總需要人來猜?保持沉默的悲傷沉痛是給我的寄託嗎?什麼是人想要的結果?回憶的畫面在腦海里徘徊,人生若只如初見,一切上天會安排的。曾經的某個人跟我說過,走了,散了,沒了。走了,散了,沒了……或許當人無奈或心冰涼了,就會做出的選擇。 

  經歷太多,懂得太多,就會為了有些人着想得太多。誰是誰的誰,一切只是未知。仰望藍天,抬頭,連流眼淚都是我的錯。引用阿央說的,又不是很熟,見面何必打招呼呢。改造下,又不是很熟,何必要我記得你呢。當我的心不知不覺沉淪時,心跳都是那麼不安分。我期待的心總說不出的來迴流血,陽光下我要留一個最燦爛的笑。人生的靈魂在心靈里。 

  微風吹着紅臉頰,頭暈到漫無目的,校園還是那樣的安靜,靜得給我自己呼吸的空間。偶爾幾對人走過,而我只想聽着歌就這樣的走着,他們成不了我的風景。看着花圃,很想那裡面有我的氣息。酒不是個好東西,它只會讓人暈到勾起傷痛,受不了,只得找個無人的角落給自己喘氣。葉子飄落,湖水微波,有時在想我若縱身一躍,那我想我肯定是神經病了。有時想回到過去,回到曾經,可自己清楚每個階段都是有自己需要去坦然面對的。我輕輕來過,就已滿已……生命的世界里,我要我們的精彩! 

  有時想離開得好遠好遠,想着沒有我的日子,沒有我的世界。沒有過不去的生命,沒有捨不得的草地,沒有流不盡的淚水。當夜靜靜來臨,下雨時,世界一片安靜。生命無需等待,而愛卻需等待。輕輕的走來,匆匆的離去,是何等的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