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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恩怨評說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辜鴻銘先生贊小腳,鄭孝胥先生講王道,林語堂先生談性靈。”這是魯迅譏諷林語堂等人的一段話。不過這段話很多人未必能知道。在我的青年時代,林語堂在中國的出名,更多地是拜魯迅所賜。他的一篇《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使一般的中學生得以知道有林語堂這麼個人,不過林是被批評的對象罷了。

  其實,林語堂和魯迅曾經是朋友。和周作人一起,都曾經是語絲派的成員,一度曾經很親密,不過後來卻走向了對立。魯迅曾經說,論語社(林語堂編輯的刊物)所提倡的,都是我不喜歡的。可見思想意識的差異,導致了二人的分離和魯迅對林的怨恨。林語堂曾經一度提倡性靈,後來又提倡幽默。和周作人一起翻印明代小品文,特別推崇明代袁中郎的小品文。周作人呢,據說鑽進苦雨齋,陶醉於文學無用論里。這是魯迅等人無法接受的。因為那個時代往前看才是重要的,才是有用的。林的所作所為,無疑是復古。這也許是魯迅的看法,魯迅說林語堂是“抬出死人來說法。”據說在一次集會上,魯迅勸林語堂,翻譯一些英國名著。因為林語堂的英文呱呱叫,翻譯名著不僅對今天有用,對以後也有用。心地坦然的林語堂說等老了再說。這引起了魯迅的不滿,以為林語堂把他的良言當成了暮氣,從此二人最終分道揚鑣。

  林語堂是自由主義者,不會強迫別人做什麼或不做什麼,自由主義者本質上有寬容的美德,但這卻無法要求魯迅。魯迅是不主張寬容的,至死也不寬容。魯迅有一篇文章叫《拿來主義》,大意是說好的拿來,不好的像鴉片什麼的當然不能拿來。不過問題是什麼是文藝上的鴉片呢。你是否煉就了一雙火眼金睛,一眼就能認出白骨精來。既然不能,還是自由主義一點好。畢竟人人都有說話的權利,無論是對還是錯。

  對於幽默文章,我還弄不清,沒讀過。但對於以袁中郎為代表的明代小品文,我卻有興趣讀一些,感覺很喜歡。對於不喜歡讀古代散文的我來說,卻能讀一些明代小品文。因為此,對於魯迅的批評林語堂談性靈,自然也就不以為然了。即便以魯迅和那些極不喜歡林語堂的普羅作家的功利標準有用還是無用來看待性靈文學,我也不認為性靈的文字完全沒有價值。至少它解放了人的心靈,讓人說自己的話。看過安徒生《皇帝的新裝》的人都知道,有時說自己的話很難,卻很重要。石破天驚,需要點傻氣。

  林語堂在《四十自序》里說,生來原喜老百姓,偏憎人家說普羅。這裡有林語堂與普羅作家的一段互不所喜的過去。林語堂對普羅作家很不屑,曾經說“他們連一篇像樣的批評讓我接受的也沒有。”如果說魯迅對林還算是一種批評,普羅作家在林語堂眼裡則太多的謾罵。文革時,紅衛兵對知識分子凌辱、暴打,登峰造極。這裡頭有沒有聯繫我不知道,但歷史上卻有這麼一段故實、公案。

  這裡順便說一下作家沈從文的事。抗戰時期,據說有一次,警報響起,西南聯大的師生都往外跑。逃跑中的沈從文恰遇也正在逃跑的劉文典教授 。這位劉教授此時還沒忘記教訓一下沈從文:“我跑是為了保存國粹,為學生講《莊子》;學生跑是為了保存文化火種,可你這個該死的,你什麼用都沒有,跑什麼跑啊!”這個叫劉文典的說話可謂霸氣。不過他若知道直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還有大學生喜歡沈從文的作品,西方的漢學家們也非常推崇沈從文的話,不知他該做何想,大概會搖頭嘆氣後輩這些人還是不識人才吧。

  說來說去,還是自由主義一點好。人可以沒有一雙慧眼,但卻不可以不給別人點自由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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