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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第一次裁縫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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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秋,10歲)

  峰市,因為原來的經濟基礎較好,小手工業者人數較多,所以,對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在這裡也較早開展。到1954年夏末秋初,爸爸參加峰市手工業聯合社的“縫衣組”已經快要一年了。

  這一年,家中最受益的就是我,住在爸爸店裡,到峰市中心小學讀書,整天無憂無慮;同伴中最受益的也是我,中午不用吃冷飯,走路又比他們少。然而,我卻不知道爸爸這年的苦衷。

  因為加入了縫衣組,統一攬活,統一配活,統一計酬,八九個師傅分攤活計,收入自然也搞“平均主義”。這樣,以往手藝較好的師傅,領到的活計就要減少,而過去手藝較差的師傅,領到的活計反而增多,加上扣除管理費之類,好師傅的個人收入明顯下降許多。——這是當時合作組織初創、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直接後果。於是,縫衣組內部意見日益增多,最後終於導致分裂。

  爸爸的裁縫手藝是峰市街數一數二的。過去,上水片的活計,一半以上都可能落到爸爸的名下。旺季時節,爸爸主要負責攬活、裁剪、縫衣,而針線活時常要媽媽、哥哥去幫工。當然,這樣的結果是,收入要比別的師傅多,一家六口的生活也因為“農副業結合”,過得比較穩定。但是,自從加入“縫衣組”,實行“大鍋飯”的管理模式,媽媽、哥哥因為是“農業人口”,不能再接針線活,爸爸就成了最為吃虧的幾個師傅之一。

  縫衣組的解體,爸爸本以為又可以恢復以往的興旺景象了。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相關部門卻以要保證城鎮居民生活為由,不許“農業人口”的裁縫師傅再在峰市街開店,只允許在鄉下攬活。因為爸爸和長化的阿細伯、下水的童師傅,都在土改時將戶口遷回農村,分得了一份田產,因此他們都在“農業人口”之列。不過長化的阿細伯,因為在上街頭有自己的店鋪,所以他固執地要在自己的店鋪里當裁縫,政府也拿他沒辦法。而爸爸和下水的童師傅因為沒有自己的店鋪,租用的店鋪又被政府收回,不得不告別峰市街,回到鄉下去。

  爸爸從14歲(1924年)開始學縫衣,18歲(1928年)開始在峰市街“合店頭”(給老闆打工),26歲(1938年)那年他才自己開張。先在新橋頭做了幾年,到我出生那年(1944年),因為被盜賊偷走了縫紉機頭,於是轉到峰市街上街頭獨立開店經營。轉眼間,爸爸在峰市街又廝混了10年。這次爸爸離開峰市街,雖然十分不情願,但還是不得不要回到新橋頭去。他租用了一間政府沒收來的公產房作店面,簡單布置一下,也沒有寫招牌,就這樣重新開張了。

  新橋頭,雖然地處上水片的咽喉之地,但畢竟是鄉下,人們想要添置衣服,必須到峰市街去剪布。除非十分知己的老顧客,會將布匹帶回來交給爸爸加工製作,一般的顧客往往懶得走回頭路,在峰市街就交給其他師傅了。顯然,爸爸的活計起碼要減少了一大半。何況有些不明真相的人,還作出種種猜測,妄加評論,隨意流傳,這就產生了對爸爸更為不利的影響。

  到了這年冬天,眼看生意還是十分清淡,於是爸爸決定帶着我哥哥一起,深入農村山區,到各家各戶去,為他們做新衣、搞縫補。

  沒想到這一招還真管用。爸爸服務上門,為每家每戶量身定做。他用布計算精確,材料不會浪費;尺寸因人而異,新衣合身得體;幹活日夜加班,能夠及時應急;伙食抵扣工錢,東家減少負擔。爸爸的做法很受歡迎,東家們把一家人讓爸爸量好身材尺寸,定下布料款式,赴墟時到峰市街把布料買回來,交給爸爸加工,又省人工又省錢。所以,爸爸在這家剛剛做完又得趕往那家,在這村還沒有做完那村又來下定。整個冬天,爸爸都趕着活計。可惜的是,媽媽除了耕田還要照顧三個孩子,特別對我,媽媽每天都得早早起來為我準備兩頓飯菜,——因為這時的我也當“寄午生”了——沒法前去幫忙。

  這年冬天,爸爸和哥哥一直干到大年三十下午才回到家。一家人高高興興地過了一個團圓夜。

  吃年夜飯時,爸爸說:“下鄉幹活雖然更累,但是心情舒暢,跟東家就像一家人。”啊,爸爸跟上水片鄉親們的關係拉得更近了。

  【補記:峰市縫衣組解體之後,經過政府的深入細緻的工作,全部屬於居民戶的縫衣師傅重新組合“縫衣社”,隸屬領導幾經變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也基本解體,縫衣師傅都是另立門面,各自經營,必須按時向管理部門上交一定的管理費用而已。】

  20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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