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報紙和各種新聞媒體對國內發生的幾個安全事件(山西煤礦潰壩事件,三鹿奶粉有毒事件,等)都進行了報道和譴責,作為一名公民不僅要問一問:難道這些工作都沒有法律來規範嗎?難道生產安全和食品安全問題各級領導都沒有部署和強調嗎?
不!這是一個責任和落實的問題,看似個別,其實不然。因為類似的現象在我們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太多了:某項工作,鎮里部署都快一個月了,到那裡了解有關貫徹落實的情況,常常是既無規劃,又無部署,讓人懷着希望而來,掃興而歸;鎮里開個調度會,就某項工作聽取彙報,常見有人因工作不落實,當眾東拉西扯,或者人云亦云,彙報半天就是說不到點子上,而且涉及到許多具體事情,一問三不知,總是遞不上“當票”……
如此種種,說得輕一點是進取心不強,工作缺乏熱情;說得重一點是工作不盡責,有負於黨和人民的重託。這就不難找到,為什麼許多工作上邊三番五次強調要抓落實,而下邊就是不溫不火,大象屁股推不動的真正原因所在了。有些工作,鎮里開了會,發了文件,部署了工作步驟,規定了階段性的任務,有些人會開了,精神領會了,就是不去抓;各項制度制訂了,上牆了,就是不去做,這一切是不是等於零啊 特別是有些責任重的工作,有的人不敢於負責,不大膽負責,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推諉扯皮,一天能幹完的非得等上一個禮拜,看看前邊,等等後邊,就是不往前趕,生怕惹鬼上身;還有甚者,明明是他自己應該負責的工作,總是怕得罪人往後撤,不管事情重要不重要,拿人民的利益當兒戲,甚至有的是牽扯到生命財產的大事,事情一旦出了,付出的代價是無法彌補的,就算處理了人,也於事無補,損失是找不回來的,後悔葯也無處可買。
責任重於泰山。作為國家公務人員理應把責任放在首位,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勇於承擔責任,敢於負責,做到“人到崗”、“心到位”、“活到手”。
責任與落實 標籤:關鍵在於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