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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已驗收“五五”普法即將展開--基層普法工作現狀及對策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四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已完畢檢查,“五五”普法又即將展開,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我們在“四五”普法檢查時進社區、訪農戶、聽彙報、看資料的一個多月里,時時感受的是一縷縷法制陽光;在參與機關管理、企業決策和村民自治的座談中,迎面吹拂的是一陣陣民主春風。但是,我們在調研、檢查中同時發現,基層的普法工作離公民的要求有差距,也明顯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普法工作抓得不實。不少單位反映,城、鄉新華書店難以買到適合本系統、本部門適用的普法讀本,上級普法主管部門對基層普法工作缺少指導。相當一部門基層單位的普法工作處於放羊式狀態,有的單位普法工作只是講在嘴上、寫在文上、掛在牆上,普法工作缺少近、遠期計劃,有些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想起來重要,講起來必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普法工作為其他工作讓路現象屢見不鮮。

  二是普法宣傳缺少親和力。有的地方普法經費不到位,致使正常的普法工作缺少經費保障,從事這方面工作的人員積極性不高,加之他們平時學習少、投入少、研究少,在普法宣傳中難以將法律講得深入淺出,貼近實際,不少人僅會照本宣科,讓聽者感到枯燥乏味。

  三是普法宣傳缺少完整性。不少地方將專業宣傳任務交給了相關的執法部門,從印發的宣傳材料看,普遍存在斷章取義、為我所用的問題,摘錄的儘是一些兇巴巴的禁止性法律條款,讓人看后只見義務、責任,卻不見權利保護的相關規定;有的單位甚至別出心裁地將“罰款”、“清家”、“坐牢”等詞編入普法標語,藉機嚇唬老百姓;有的執法人員只講法律賦予的權力,卻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時常以言代法、以罰代法,把極為嚴肅的執法和嚴格法律規定的處罰隨意化,把既保護公民權利又限制執法者違法行為的法律執行走樣,致使有的公民感受不到法律的公正,甚至對法律產生恐懼心理。

  普法宣傳工作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影響深遠,任務艱巨。那麼,怎樣才能使普法工作取得預想的效果呢?筆者建議:一要制定分層次普法措施。吳邦國委員長指出:“法制宣傳教育必須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應當講層次,對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筆者認為,吳委員長的這段話對做好當前乃至今後的普法工作具有極強的指導性,各地應因地制宜制定具體的普法規劃,對每年普法做出具體安排,及早編製不同類型的普法教材,為城鄉居民、鄉村幹部、公職人員、執法者、司法人員、領導幹部提供各自需要的法律讀本;地方政府應對普法宣傳教育提出具體要求,為求普法工作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同步進行;二要突出向領導幹部普法這一重點。“四五”普法規劃明確將各級領導幹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列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張福森部長強調“要把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普法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筆者認為,各級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是各項事業的組織者、管理者,向他們普法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對他們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才能幫助他們樹立法治觀念,強化法律素質;只有他們帶頭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才能實現領導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只有他們帶頭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才能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的法制水平,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三要找准普法工作的突破口。普法教育是整個社會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千家萬戶,關係到每一個公民,在普法宣傳中,學校不應成為法律的盲點,而應成為普法主渠道,普法部門、教育行動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大學的普法工作的研究,制定長遠的、科學的規劃,將普法宣傳教育與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本資料權屬文秘家園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家園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早日實現普法教育進教學大綱、進教材、進課堂;各地應及早採取應對措施,有計劃地對中小學、大學的班主任、政治課教師分期分批進行教育、培訓,使之成為學校普法工作的骨幹;努力實現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既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又是學法、懂法、守法、護法的現代公民。四要提升普法宣傳的實效。普法工作應堅持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的特徵,顯示時代的氣息,普法應根據不同教育對象來選擇不同載體,不斷創新普法形式,時時想普法對象之所想,急普法對象之所急,努力實現由單向灌輸向雙向互動轉變,由被動講授向主動服務轉變,實打實地把法律服務一項項送到每一公民的手裡,把法律信仰一天天樹立在每一公民的心中,讓普法工作在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推進政治文明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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