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我們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消費麻煩、糾紛。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作為計量工作的主管部門,加強對市場計量器具的管理,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定,制止缺斤短兩現象,讓消費者放心。
對於銷售者的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早在1993年10月9日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原國內貿易部和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零售商品稱量計量監督規定》,主要對以重量結算的食品、金銀飾品的計量負偏差等進行了規範。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在2002年4月19日發布《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保證。
現實中,銷售者的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或零售商品實際量與標註量或者實際量與結算量不符,計量偏差超過《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規定》或者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對銷售者的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給用戶、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第二,銷售國家對計量偏差沒有規定的商品時,其實際量與結算量之間超過國家規定的計量器具極限誤差。對銷售者的上述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給用戶、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並處以罰款。
作為一個普通的消費者,要有基本的保護意識,儘可能多掌握一些生活知識,使自己在日常的消費活動中避免更多的失誤。以下是識別電子秤作弊的方法。
電子秤作弊主要有以下幾種手法:
一是墊角法。秤放不平則不準。為了坑害顧客,有的商販故意將桌子放斜,或是用硬幣、紙板墊高秤身一角,造成缺斤短兩。
二是連盤出售法。商販有意不將秤盤放在秤上,待顧客購物時,按上單價數字后,再將放有商品的秤盤放在秤上秤量,結果盤的重量也就成了商品的重量,計算在價款之內了。
三是留底數法。空秤時字幕應該全市零,但有些商販卻在左面重量的數字中先儲存一定的底數,顧客購物時,那先儲存的底數,也就連同所購商品以並記入了價款。
四是衝擊法。空秤時將商品重重丟進秤盤,衝擊力使秤的重量數在一瞬間被人為地加大,待顧客還未來得及細看時,商販手快嘴快已將商品拿起,隨口報出價款。
五是遮字幕法。有的商販故意將商品等物堆於電子秤的字幕前,使顧客看不清字幕上的單價,然後信口開河、亂報重量和金額。
為了防止少數經營者在秤上作弊,損害自己的利益,消費者在購物出發前可把隨身攜帶的較重物品(如鑰匙串等)在標準秤(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年月日發布的《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中規定,集貿市場的主辦者要設立公平秤)秤一下,作為一個驗證標準。如果購物時懷疑秤不準,可以用此秤秤一下所帶物品的重量,如果顯示的重量與所知道的不符,那麼這秤就有問題。總之,一旦發現個別經營者的計量作弊行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國際計量日經驗交流材料—消費者維護心中要有桿秤 標籤: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