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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觀后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篇一:《一字之差》觀后感

  徐紫雅

  今天,我們在下午觀看了兩部關於法制的微電影,看了兩部之後,令我最深刻印象深刻的是《一字之差》,那部微電影講述了一位員工的姐姐打電話給他說:“媽媽生病了,急需要錢,叫他寄點錢回來。”而那時老闆欠員工2000元,老闆給員工謝了欠條,說是要過幾天再還給他,可是員工急需要錢,過了好多天,老闆依然沒有還員工錢,員工等不及了,他迫不得已去找老闆要錢,他找到老闆要錢時,老闆只拿出了1000元,那位年輕人非常好奇的問:“怎麼只有1000元?欠條上明明寫的是2000元啊!”原來,老闆叫了另一個員工把欠條上得錢動了手腳。年輕人實在不理解老闆為什麼這麼做,年輕人很生氣,拿着欠條轉身走人。

  過了幾天,員工在大橋上來回的走,看到上面寫着:化解矛盾,就找人民。看着上面的地址,年輕人就去找了調解員,他把當時的情況來來回回的都說了一遍。後來,調解員把老闆也叫來,問老闆:你是不是欠了那位先生2000元?老闆像沒做過一樣直爽的說:“我沒有,如果你懷疑我我可是有證據的呢,看,這紙上的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啊!”老闆用的詞可真是鄰牙俐齒、振振有詞啊!調解員留給他們一點時間,讓他們商量商量,告訴他們如果誰製造假證,會告上法庭接受嚴重處理,那年輕人說了再多的話,但還是沒證據十分氣惱,會後,那個改字的員工找到老闆,說要放棄做偽證……

  在這個世界上,不乏有黑心老闆為了貪點小便宜在背後做違背法律的事或直接耍賴,不承認,許多年輕人也想電影中的一樣,為了家付出了許多心血,可結果非常的殘忍,這樣的人如果一直這樣乃至整個社會的道德風範會受到嚴重影響。

  我想告訴同學們:從現在起,告誡自己也告誡身邊的人,不要在自己的一念之間,而犯了對不對自己良心的事,就算不為自己着想也要為那些關心、愛你的人着想。所以做人要誠實守信,不能撒謊騙人!

  篇二:一字之差觀后感

  劉思吟

  在下午第二節課,我們看了微電影《一字之差》這個微電影,講述了發生在崑山的一件事。

  電影剛開始就出現了 一位男子,故事就發生在這位男子的身上,男子正常地上下班,在上班時,他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里的人是這位男子的家人,家人說:“家裡急需用錢,”男子聽了后,就趕快去找他的老闆,他的老闆欠他3000元,那位男子就去要他的錢,男子說:“老闆這兩個月的工資您都還沒給我呢。”老闆說:“最近的貨都買不出去經濟不如以前好。”男子着急地說:“不可以呀老闆,我家急需用錢。”老闆說:“我這隻有一千元,就先給你一千元錢吧。”老闆拿出了一千元遞給了男子,男子說:“那剩下的兩千呢?”老闆說:“下次給你,我們把欠多少寫在欠條上。”男子拿出了欠條,老闆在紙上寫了“我還欠款兩千元,”男子拿了錢就走了,過了十天後,男子又來到了老闆這裡,男子對着老闆說:“老闆您欠我的兩千元什麼時候還。”老闆說:“什麼兩千元。”男子說:“都過了十天了,您還不還我嗎?”老闆拿出了一千元遞到了男子手裡,男子說:“是兩千元。”老闆說:“你把欠條拿出來。”男子快速的把欠條拿出來,老闆看了看欠條說:“這明明寫得是我還欠條兩千元。”男子說:“這是欠我兩千,不是還兩千。”兩人爭了起來,隨後他們就來到了法院,調解員說了許多調節的方法,可是最後他們都不答應,眼看就和解不了,老闆說清了事情的真相,這件事就圓滿的結束了。

  看了以後,我覺得這個老闆真是貪得無厭,這個故事就是一個“還”字造成的,但是這個老闆到最後還是澄清了事情的真相,只要悔改就是好人,不然冰冷的監獄就等着你,希望這個老闆不要在犯下這樣的錯誤了。

  篇三:一字之差觀后感

  陸麗潔

  今天,下午第二節課學校讓我們觀看了一場微電影名叫《一字之差》,剛開始聽到這個名字我覺得很生疏,也很陌生。看了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和普通的電影區別並不大。

  我寫的《一字之差》,主要內容是寫一位來崑山打工的李先生被老闆欠款的故事。一開始,李先生來到他老闆的五金商店打工,時間就像流水,轉眼間二個月過去了。這一天,李先生的姐姐打電話來說:“弟弟呀,媽媽生病住院了。我也沒有錢了,你寄點錢過來吧!”李先生說 :“姐,我的工資都寄來了。”後來他回到店裡對老闆說:“老闆你把我前二個月的工資發給我吧!”老闆說:“小李,你也知道,我們店這幾天的銷售也不好,經濟收入也不好。要不我先給你寫張欠條吧!”過幾天我來還你吧。十天之後,老闆只還了二千元,還有一千元]有發給李先生。一天李先生向老闆說:“老闆這都過了十天了,我的工資可以給我了吧?”李先生的老闆說:“什麼工資呀!不是給你了嗎?”你還有一千元沒有給我。

  後來李先生就去了人民調解局找到了調解員李建國,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調解員約來了小陳(李先生的老闆),過了一會兒,調解員讓李先生出來控制一下情續。又回到屋裡,小陳說:“我有證人。調解員讓小陳把他約來。證人提供的時間是早上十一點,錢是從抽屜里拿的,而小陳說的時間是早上九點,錢是從口袋裡拿的。自相矛盾。後來小陳說:“因為小李前幾天,把我的幾塊好磚給摔破了。我一時動起了這個腦筋。我把欠他的一千元帶來了。請你幫我轉交給他。“好的。”調解員說道。 陸麗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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