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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觀后感2篇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pp958

  篇一:《一字之差》觀后感

  今天下午第二節課,老師給我們觀看了《煩躁》和《一字之差》這兩部微電影,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字之差》。

  《一字之差》主要講述了一位外地打工者李先生到一家五金商店去打工,商店的陳老闆欠了打工的李先生3000元工資,李先生去向陳老闆討他2個月的工資3000元錢,可是陳老闆說過幾天給他,並給李先生寫了欠條。時間就像流水,轉眼又過了幾星期,這天,李先生又去向陳老闆討要工資,陳老闆對他說:“我這裡只有1000元,這幾天我們的銷售額越來越少,根本就沒有多少利潤。剩下的2000元我下次再給你。”說完,陳老闆在上次寫的那張欠條的下面寫了“還二千元”。又過了十天左右,李先生又去向陳老闆要剩下的工資。陳老闆便從口袋裡拿出1000元錢給李先生。李先生對他說,還差1000元工資呢?誰知,陳老闆竟翻臉,氣沖沖地對他說:“欠條上明明寫的是‘還二千元’,我已經還了你二千元了,今給你1000元,正好是3000元嘛!”聽了這句話,碎李先生跑出了門口,來到了橋邊,看見橋頭有一張大標語,寫着“有矛盾糾紛,找人民調解”,於是,李先生去了崑山市糾紛調處社會矛盾服務中心。解說員李建國告訴李先生:“雖然你有證據和證人,但是證人不承認,我們也幫不了你。”解說員又對陳老闆說:“除了你們兩個,還有其他人嗎?”。陳老闆說:“還有小鄭,我這就打電話給他,過了一會,小鄭過來了……解說員對小鄭說:“如果你想清楚了請在上面簽字。”小鄭斷斷續續地說:“讓我回去好好想想。”……最終,陳老闆知道自己錯了,他跑到解說員那裡去,把1000元交給了解說員,讓他交給李先生,並說出了原因。原來,李先生前幾天不小心打了幾塊青花瓷,陳老闆和小鄭一起想出了這個方法來糊弄他。

  這個微電影告訴我們:我們要誠實,不能像文中的陳老闆一樣。誠實不僅要求對人對事誠實,還要對自己·誠實,要認清自己,不能膽大妄為。

  趙美伊

  篇二:一字之差觀后感

  懷思佳

  一字之差這部微電影主要講述了一位男員工和他的老闆——陳老闆還有陳老闆的另一位員工之間發生的一件事情。

  故事情節是這樣的:“陳老闆的員工因為自己家裡有事,急需用到錢,可是他自己身上卻沒有錢,突然,他想起陳老闆還欠他兩千元工資沒有付。就立刻來店裡,向陳老闆討回自己的工資。可是陳老闆卻推辭說:‘那個,這兩個月公司的生意不太好,你就再等等吧!只要公司的生意好,我一定會還你的,你就放心好了!’員工不信,陳老闆只好從抽屜里拿出了一千元錢,還拿了一支筆和一張紙,寫了一張欠條,上面寫着‘xxx還xxx兩千元,以此為證。老闆接著說:“還剩2000元我過幾天再還給你。”十天以後員工又向老闆討工資,老闆給了他一千元,讓員工把欠條給他改一下。又過了十幾天,員工再次向老闆討錢時,老闆卻說錢已經還了,不相信的話就看欠條。他那出欠條給老闆看,指着上面的字說:‘這上面明明說你還欠我一千元。”老闆說:“這上面明明說還了你一千元。”老闆又說:“你不想干就別干,大街上像你這樣的人多得是!”員工聽了很生氣,憤怒的拿起欠條轉身就走。

  員工一直獨自在大街上徘徊,有一天他走在大橋上的時候看到:‘化解矛盾就找人民。’他找到調解員,告訴調解員當時的情況,並把欠條給了他。他看了欠條以後,叫員工把老闆叫過來,碰面以後,兩人又開始大吵特吵,老闆說自己有證人,調解員讓他把證人叫過來,可當他們向調解員說明當時情況結束的時候,調解員對證人說:‘作偽證是犯法的。’那個證人就想老闆說自己不想作偽證了。最後,因為陳老闆證據不足,那個員工勝訴了。”

  看了這部微電影,使我明白了我們做人應該要誠實,不能為一己私利,而傷害他人的個人安全,這麼做是很不正確的選擇,還有如果因此觸犯了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更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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