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報告強調:“共產黨員首先是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努力運用說服教育、示範引導和提供服務等方法,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團結和帶領群眾不斷前進。”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始終作為黨的主要任務,貫徹到黨的建設和經濟建設的各項工作中去。
必須用真情實感對待群眾
群眾觀點是我們黨最基本的政治觀點,群眾路線是我們黨最根本的工作路線,政治問題主要就是對人民群眾的態度問題、同人民群眾的關係問題。作為基層幹部首要一條是自覺擺正與人民群眾的關係。人民群眾是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幹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姓“民”名“公”;幹部是人民群眾的“公僕”,不是“父母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幹部的根本宗旨,絕不是“為民做主”或“為民賜福”。只有擺正了關係,才能放下架子、摘下眼罩、伏下身子用真情實感去對待群眾。只有脫了“皮鞋”換上“布鞋”,走出辦公室,走進千家萬戶,深入田間地頭,坐到門洞炕頭,才感到群眾最可愛。只有同群眾交朋友,聽群眾講真話說實話,了解他們想什麼、盼什麼、怕什麼、急什麼,才會感到群眾最可親。只有站在群眾的角度上想問題,做決策,依靠群眾抓落實,相信群眾的能動性和創造力,才會感到群眾最可敬。只有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間,像對待自己的雙親和同胞姐妹那樣,情為民樂、利為民謀、真心以待、真情奉獻、急之所急、全身心地為之服務,才會感到“群眾最可憐”。只有知道群眾之事無小事,知道群眾眼裡揉不得沙子、耳里聽不進空話、心裡裝不得腐敗,才會感到“群眾最可怕”。
必須把政策和道理交給群眾
只有落後的領導,沒有落後的群眾。各級黨員幹部要牢固樹立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黨要依靠群眾前進的觀點。作為基層幹部要明白群眾是實踐的主體,要相信群眾的覺悟和智慧。戰爭年代群眾生生死死跟黨走,重要的原因是目標明確、道理簡單、政策到位。今天,通過現代化的信息傳輸設施群眾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尤其是結構調整、稅費改革、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等關乎到切身利益的事雖有了最基本的了解,但是理解得不深不透。這就要求基層幹部把政策和道理原原本本、詳詳細細地給群眾講清。在宣傳政策和道理的過程中幹部必須具有相應的素質和能力:一是對政策理解、把握得要透、深、細,有較高的政策水平;二是對當地的實際情況掌握得要實、准、多,把握群眾的脈搏、熟悉錯綜複雜的關係;三是善於站在群眾所處的環境和認識水平上研究問題;四是有一張能說會道的“黃鸝嘴”,有兩條不辭辛苦的“螞蟻腿”,有一副能裝酸甜苦辣的“泔水肚”。在工作藝術上:一是善於把大道理化成有血有肉、群眾感興趣的小道理,並能平和可親地講給群眾;二是善於把政策與實際相結合加以細化並通過民主、合法的手段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三是善於從利益動因上把握群眾思想動態,帶着群眾干,干給群眾看,把講政策、講道理同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有機地結合起來;四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舉例、算賬、串門、嘮嗑中讓群眾感受到黨的溫暖,在潛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必須在謀求發展中服務群眾
“發展是硬道理”。200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加強和完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切實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實改進政府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作為基層幹部既要把帶領群眾謀求發展增加收入作為第一要務,同時應充分尊重群眾的經營自主權。農村工作千頭萬緒,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最大的事,也是解決一切問題的關鍵所在。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已逐步完善,土地作為基本生產資料掌握在農民手中這一客觀實際下,繼續強迫群眾種這種那、搞這搞那,勢必違背經濟規律、挫傷群眾的積極性,甚至引發許多矛盾。那麼,如何調動群眾的生產積極性,發揮群眾的聰明才智和主動性、創造性、揚其所長、避其所短,使群眾在入世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減少失誤,得到實惠,答案只有一個,就是在謀求發展中服務群眾。首先,工作職能要變管理為服務。在增強服務本領上下功夫,熟練掌握幾技之長;在搞好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上下功夫,爭取上級投入,政府全力投入,協調集體投入,引導群眾自願投入;在市場信息服務和產銷銜接服務上下功夫,主推產業掛靠龍頭企業,解除群眾的後顧之憂;在科技培訓、推廣和服務上下功夫,為群眾的生產提供技術保障;在引進新品種、強化農產品質量監督、打造地方名牌產品等方面下功夫,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其次,工作方法要變命令為引導。黨員幹部親自實踐干給群眾看;抓示範戶,運用典型示範的方法引導群眾應用新品種、新技術、搞產業結構調整;引入市場管理機制,引導群眾組建自己的專業服務組織或協會,壯大經紀人隊伍;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引導群眾改變“種田為吃飯”的落後觀念,兩眼瞅着市場轉,主動參與市場競爭;返租群眾手中土地經營權,無償提供給發展主推產業群眾規模經營,獲得規模效益;政府各部門實行一廳式服務辦公,節約群眾從事生產經營寶貴時間和路途費用。
必須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教育群眾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以來,農村廣大群眾的民主意識越來越強,要求民主的呼聲也越來越高。作為基層幹部要儘快適應民主法制進程的要求,保護和利用好群眾的民主熱情。擴大農村基層民主,加強基層民主法制建設,關係到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關係到促進農村各項改革和建設事業的全面發展,關係到農村的穩定,是確保農村長治久安的“法寶”和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有效手段。但是,實踐中一些群眾只講個人權利,不盡責任和義務,有的甚至打着民主和法制的旗號瞎折騰。這就要求基層幹部必須在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中教育好群眾。一方面幹部必須自覺講求民主依法施政。自覺學法、懂法、用法,依法依規辦事;運用法律的手段和程序公道、公正地解決和處理農村出現的各種糾紛和矛盾;運用各種載體和有效形式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將工作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認真執行和落實《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處理好黨的領導同村民自治的關係,處理好還權於民同如何把黨和國家的政策變成群眾自覺行動的關係。另一方面幹部必須在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教育群眾。教育群眾不是管住群眾,而是讓群眾知法、懂法、守法,讓群眾知道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教育群眾就是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文明程度和法制觀念;教育群眾就是通過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的機制把基層民主納入法制化軌道,使群眾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程序內履行民主權利,不致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在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全過程中,只當“裁判員”不當“教練員”,同時進行全程指導和監督,教會群眾怎樣講民主;敢於碰硬,敢於依法嚴懲那些無視村規民約、無視法律法規、損害多數群眾利益的“村霸”、“刺頭”,利用反面教材教育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