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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感想:扶貧要“挖根”重點在“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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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貧感想:扶貧要“挖根”重點在“扶人”

  李長庚

  導致一個家庭長期貧困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其中貧困人口自身“人的因素”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人的因素”是指扶貧對象的道德品質、文化素養、知識技能、精神狀態、人際關係、經營能力等自身主觀因素。這些因素的改變直接決定和影響着扶貧工作的質量和長遠效果。

  “扶人”是扶貧工作的關鍵。精準扶貧要徹底“挖根”,就要把重點放在“扶人”上。最終把“人”扶起來,讓人依靠自己雙手,依靠勤勞和智慧,就能過上幸福生活。“扶”是脫貧致富的外因,被扶的人自強不息,勤勞奮鬥,自力更生才是脫貧致富的內因。外因是發展的條件,內因才是事物變化的根本,外因只有通過“激活內因”“催化內因”才能長久地起作用。短期依靠政府、社會救助扶貧,可解“燃眉之急”,但是長期地脫貧致富則必須主要依靠政府提供公平的發展機會,依靠貧苦戶自身脫貧致富。扶貧工作中的救濟好比“輸血”,而提高貧困戶自身的發展致富能力,就像培養“造血”功能。一味盲目“輸血”,而忽視培養扶貧的對象

  “造血”功能,忽視發揮脫貧的主體作用,那麼扶貧工作只能扶起當下,扶不了長遠。相對於龐大的困難補助需求而言,扶貧的財政資金不過是杯水車薪,真正使用起來往往捉襟見肘,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大面積貧窮問題。扶貧的財政資金“彈藥”有限,要“精準扶貧”,就要求節約使用,真正把“錢、財、物”用在刀刃上,送給那些最需要的貧困戶。扶貧工作追求長遠效果必須着眼於給貧困戶提供公平競爭的市場機會,培養貧困人口的“造血”功能。

  扶貧重在“扶人”就是要求在救濟、幫助的同時,考慮採用什麼樣的扶貧方式更有益於提高貧困戶人的素質和能力,有益於培養他們勤勞致富、勤儉持家、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風貌,有益於激發他們自我發展,自我脫貧的潛力。扶貧方式最起碼不能助長部分人不勞而獲,好吃懶做的習慣,也要防止導致部分群體為爭取“低保”名額而產生矛盾,心理隔閡,影響社會和諧。基層扶貧工作人員要將貧困戶組織管理起來,對於因為殘疾、重病、精神障礙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財政可以“兜底”,把他們養起來。對於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盡量為他們創造致富機會,而不是直接救濟。與其直接發放補助金,不如讓其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勞動,然後以勞務報酬的形式發放補貼。例如,在農村,讓一些貧困戶人員從事清理垃圾、打掃衛生、道路養護等公益活動。對於那些參與聚眾賭博,封建迷信活動的、存在鋪張浪費現象的貧困戶要及時警告、批評教育,不聽勸阻者取消其享受“低保”的資格。對一些脫貧積極性高的貧苦戶要進行文化、科技、教育扶貧,通過道德教化、教育培訓、實習鍛煉的方式,提高其勞動能力和綜合素質。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扶貧要有利於培養傳統美德和良好的社會風氣。要破除部分貧困戶“等、靠、要”的依賴思想,改變他們的精神面貌,激發他們致富脫貧的志氣,信心。“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重點要為貧苦戶創造機會,培養謀生能力,從職業教育、農技推廣、拓展信息流通渠道入手,培養他們的科技素質、職業技能、經營意識與能力。扶貧工作的考核也要有長遠眼光,不能搞短期評估,要考慮長遠綜合效果,杜絕

  “脫貧又返貧”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