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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韋素園君讀後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得得9

  憶韋素園君讀後感(一)

  韋素園,這樣一個平凡的名字,卻有着一顆不平凡的心。他這一生似乎都與未名社有着極大的牽連,他一愛一未名社,所以對它傾其所有、盡心儘力。未名社,何嘗不能稱它為“素園社”呢?

  韋素園對自己重視珍惜之物皆是如此,未名社必在其中,其朋友們也亦然。韋素園是何等高人呢?然而,他不是擁有無限財富又或者是擁有至高權力的人,他再平凡不過了,人如其名,樸素至極。那是“一個瘦小,一精一明,正經的青年”,在那樣的年代里幾乎是隨處可見。他們或為學習而惱,或為前途而憂,或為生活所迫,他們都在這紛繁匆忙的社會裡忙忙碌碌、兢兢業業;他們會害怕遭到老師批評,他們會害怕將來會庸碌無為,他們害怕突然失業;而韋素園卻悠閑地待在破寨里,一精一心經營着他的未名社。他是尚且還沒有迷失在這花花世界里的人,始終堅守如一,作為旁的人,我們也佩服他的毅力和決心,也嚮往他看似遠離塵囂的纖塵不染的生活。

  然而,未名社這樣本該清凈的地方,也是避免不了硝煙的,就像每個人都不可能像韋素園一樣單純得像個小孩子。而他們又都像小孩子,意見不統一的時候,就會像小孩子一樣吵吵鬧鬧,甚至鬧得未名社被封,社裡的人被抓了去。韋素園為何憎恨他的名字所涉及到的兩個字,我仍是不解,只是為了某些必須困擾着他的使他正義地恨着它們的原因,他可以改掉名字,換叫“漱園,就足以看得出,這個人是一愛一憎分明的。

  這又使我想起了北京高考作文題科目中的列車員老計,其實他們都是一樣的人,他們都是無名的基石、無名的泥土,甘願為自己熱一愛一着的或必須擔負起責任的事業默默地做出貢獻,他們都有一種切切實實地、點點滴滴地做下去的實幹一精一神。這世間萬般無奈,老計真的是出於熱一愛一這份職業才如此堅持的嗎?我們都無從知曉,或許是,又或許不是,但那都必須是責任。老計尚且如此,何況本身就熱一愛一着未名社的韋素園呢?他豈不是要付出更多的心血?然而老計怕也是幾近做到了極致吧。

  韋素園善良的本一性一文章中處處都有滲透,不論是身負重病卻仍是天然地輪着守寨,還是對自己的即將去世表現得分外坦然,又或者是勸妻改嫁……韋素園,當真是樸素之人,卻有着普通人無法做到的超脫和大度。他就像是傲雪中一枝獨立的素梅,遇風不倒,只是等不過花期,便也自然地落了。落入塵土裡,還是逃不過這世界的輪迴,我想,說到此,縱是老計也大抵敵不過韋素園君了吧!

  憶韋素園君讀後感(二)

  魯迅先生的《憶韋素園君》,讀來讀去,都覺得好。然而真要說出怎麼地好,卻又無話可說。似乎本來就應該這樣。這就是所謂的拍案叫絕,也只能叫一個“絕”字拉倒。忽然想起曾在網上瞥見一個對魯迅的撇嘴:他作文就喜歡“語不驚人心不死”。真是“幸乎不幸乎”,解讀這篇文章的鑰匙,得來全不費功夫。

  上回《讀〈憶劉半農君〉》時說過:魯迅生在容易死人的年代,結交的又是容易死的朋友。所以說死人的文章很有幾篇:《為了忘卻的紀念》、《紀念劉和珍君》、《憶劉半農君》和這《憶韋素園君》。若要篇篇有“驚人語”,實在不是易事;而我們是一個很重慶賀和紀念的民族,更有好聽喜話的耳朵,小孩的滿月酒要許“當官發財”的謊,成人婚宴要侃“諧老好合”的空,死人的喪席要騙“不朽永念”的鬼。要說反其道的“驚人語”,不但是難事,而且要闖禍的。

  且看魯迅怎樣地“心不死”

  一、“我自己覺得我的記憶好像被刀刮過了的魚鱗,有些還留在身體上,有些是掉在水裡了,將水一攪,有幾片還會翻騰,閃爍,然而中間混着血絲”——“刀刮過”且“混着血絲”的“鱗”,不嚷那“疼”啊、“苦”啊之聲,就說了這“憶”的痛楚的真切。這種寫法,先生曾交代說不稀奇:“唐朝人就知道,窮措大想做富貴詩,多用些‘金’‘玉’‘錦’‘綺’字面,自以為豪華,而不知適見其寒蠢。真會寫富貴景象的,有道:‘笙歌歸院落,燈火下樓台’全不用那些字”(《而已集革命文學》)。這裡透露“驚人之語”卻是不能用“驚人字”來堆砌的!然而這類文章實在少,不知是反對着祖傳妙法,還是實在“窮措”。

  二、認識素園是在“一間小房子”;“這一間小房子,就是未名社”;這未名是“‘還沒有名目’、恰如孩子的‘還未成丁’似”的;將要出的書,是因“出版者和讀者的不喜歡”、“特別冷落”的翻譯“小叢書”;“這裡有一點小例子。——我們是只有小例子的”——這多處的描述都用了小字,卻不是做作、玩笑或又和哪個正人君子的賭氣,而是不加粉飾的白描,因為對應出場的人物,是“實在並沒有什麼雄心和大志”的豪傑。

  三、“最分明”的是“笑影少”,讓人“覺得和他是很難交往的”;其次,因為憎惡的人與自己同名,就“好一晌”改了自己的名;再有,對於辯不清的社內人的搗亂,竟會去“作文登在雜誌上剖白”——用着“點點滴滴”的小事實,“切切實實”地畫出真模樣:韋素園是一個正經的、認真的、因而很容易受傷的青年。魯迅給他最大的美譽是未名社的“骨幹”,卻又跟着“小半好像也因為他生着病,不能上學校去讀書,因此便天然的輪着他守寨”的嘀咕——這裡,是當眾人都在吹泡泡時,不吹就是“驚人”。

  四、“我最以為僥倖的是自己到西山病院去,和素園談了天……但我在高興中,又時時夾着悲哀:忽而想到他的愛人,已由他同意之後,和別人訂了婚;忽而想到他竟連紹介外國文學給中國的一點志願,也怕難於達到;忽而想到他在這裡靜卧着,不知道他自以為是在等候全愈,還是等候滅亡;忽而想到他為什麼要寄給我一本精裝的《外套》(“這明明是他送給我的一個紀念品,莫非他已經自覺了生命的期限了么”)?——這裡由“僥倖”帶出的,卻不是欣慰,而是幾個“忽而”的悲哀,這或許就是“會翻騰,閃爍”而“混着血絲的鱗”。雖只幾片,卻傷人眼目:素園真是被陀思妥夫斯基“置之萬難忍受的,沒有活路的,不堪設想的境地,使他們什麼事都做不出來”(《集外集〈窮人〉小引》)的不幸人物。那麼,“笑影少”的緣由,也順手給了交代。

  四、“素園的一個好朋友也咯過血,一天竟對着素園咯起來,他慌張失措,用了愛和憂急的聲音命令道:‘你不許再吐了!’我那時卻記起了伊孛生的《勃蘭特》。他不是命令過去的人,從新起來,卻並無這神力,只將自己埋在崩雪下面的么?”——先生筆下的這個“勃蘭特”,也如先生自己一樣:關心朋友,卻無神力。“我忽然接到……素園翻譯的《外套》。……打了一個寒噤:這明明是他送給我的一個紀念品,莫非他已經自覺了生命的期限了么?

  我不忍再翻閱這一本書,然而我沒有法。”

  五、曾見有人發這樣的疑問:魯迅竟把“紀念”寫為“記念”!那意思自然是說這是錯的。我以為似乎可以這麼解:在原來的“懷念”中再加“書寫”的意思。這篇文章的開頭,有兩個“記憶”,中間有過兩個“紀念”,收尾則有兩個“記念”——可見先生此“記”是有意的(在這方面,胡適之對魯迅的認識值得稱道。比如魯迅曾把活着的汪原放稱“古人”,就是已經“死掉”之意。胡先生知汪先生其實健在,卻不敢笑魯迅錯。還以為“是說他做過許多工作,已足以表見於世的意思”《熱風望勿“糾正”》。這就如我一樣地迷信“魯迅哪裡會錯”)。

  六、蓋棺的定論是:“但素園卻並非天才,也非豪傑,當然更不是高樓的尖頂,或名園的美花,然而他是樓下的一塊石材,園中的一撮泥土……”——只是石材泥土,正和文中多處的不顯大而相呼應。“但……他在默默中支持了未名社”,“而未名社的譯作,在文苑裡卻至今沒有枯死的。”那麼,“但對於我們,卻是值得記念的青年!”

  七、“不知道以後是否還有記念的時候,倘止於這一次,那麼,素園,從此別了!”——既不念影像會永留人心的哄鬼,也不唱精神會長傳世間的騙人。“從此別了”,是“驚人之語”,更是實話:兩年兩月零三天後,魯迅先生自己也與世“別了”。

  這些“驚人語”,其實是學不來的。因為天才首先是把握了社會前進的方向,只有從血管里出來的,才能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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