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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情操論》讀後感

白雲飄飄範文網 編輯:小景

  社會公正與市場競爭——《道德情操論》讀後感

  近日,寫了一篇單位要求的習作,純粹系練習之用,極盡抄寫之能力。然而,學而時習之,不亦樂乎!這種境界彷彿得之。不嫌淺陋,搬至網上。

  有觀點認為,生意場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方,我不在乎別人是否會欺騙或欺詐我。正因為我願意別人對我進行欺詐或欺騙,如果我也打算欺騙或欺詐別人,這在道德上也說得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人們認為這是基本道德的黃金規則。這條黃金規則的問題是,“如果你願意讓別人用不道德的方法對待你,那麼你就似乎也可以用不道德的方法對待他們”。

  所有人相互之間的不道德行為產生最為嚴重的情況莫過於“中國人的一天!”所揭示的程度:“早起,買兩根地溝油油條,吃個蘇丹紅鹹蛋,杯三聚氰氨牛奶,吃完開着錦湖輪胎的車去上班。 中午,吃瘦肉精豬肉炒農藥韭菜,再來一份人造雞蛋鹵注膠牛肉,加一碗石蠟翻新陳米飯,泡壺香精茶葉。 下班,買條避孕藥魚、尿素豆芽、膨大西紅柿和石膏豆腐,回到豆腐渣房家,開瓶甲醇勾兌酒,吃個增白劑加硫磺饅頭。飯後,抽根高汞煙,去地攤買本盜版小說,回去上一會盜版操作系統的電腦,晚上鑽進黑心棉被窩。”

  中國食品安全問題,說明了把生意場看作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方是多麼的有害!市場參與竭盡所能的破壞市場競爭的規則是多麼的有害!我們需要一個建設在道德基礎之上的市場經濟,而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則可以為我們建設基於道德之上的市場經濟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一、人究竟是利己,還是利他?

  亞當?斯密,一個蘇格蘭啟蒙思想家,世人皆知他是經濟學之父,《國富論》作者名聲享譽世界。但是同時他也是一位倫理學家,是一位道德哲學的教授,其撰寫的《道德情操論》是一部影響深遠的道德哲學著作。但是,非常不幸的是,《道德情操論》的理論光芒卻被《國富論》所覆蓋,因此人們往往只知《國富論》,竟不知還有《道德情操論》的存在。如何理解亞當?斯密這兩部著作的關係,這形成所謂“亞當?斯密”問題,也即《國富論》中建立的“富國裕民”的古典經濟學體系和《道德情操論》中闡明的“以公民的幸福生活”為目標的倫理思想關係問題。

  人們普遍認為亞當?斯密研究經濟世界的出發點就是“利己主義”。正是在這種利己心的指引之下,人們參與市場競爭,最終通過“看不見的手”調控達到資源的優化配置。可以說,個人利益是人們從事經濟活動的出發點;而從利己出發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就是亞當?斯密所架設的經濟人。

  我們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飲料,不是出自屠戶、釀酒家和麵包師的恩惠,而是出於他們自利的打算。決不要向他們談論我們自己需要什麼,而應當談論他們自己的利益,如果能夠刺激他們的利己心,告訴他們,給我們做事對他們自己是有利的,那我們要達到的目標就容易多了。只有乞丐才會把自己的生活完全寄托在同胞的施捨上。——《國富論》

  但是,亞當?斯密對於何謂“人”的理解是多角度的,也是立體的或綜合的。如果僅僅把人純粹理解成為僅僅具有利己心的經濟人,就是對亞當?斯密的以偏概全。人還是那個人,但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無論人們會認為某人怎樣自私,這個人的天賦中總是明顯的存在着這樣一些本性,這些本性使他關心別人的命運,把別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雖然他除了看到別人幸福而感到高興之外,一無所得。這種本性就是憐憫或同情,就是當我們看到或逼真地想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時所產生的感情。——《道德情操論》

  《道德情操論》開篇,亞當?斯密就講人性之中的另外一種傾向——利他心。可以說,利己心和利他心共同組成所謂的“人”,也就是說人既是經濟人,同時也是道德人。亞當?斯密說到:這本來就是“無所不知的上帝”創造人類的時候,為了人類的幸福打算而在每個人的心田培植的兩顆種子。

  對自己幸福的關心,要求我們具有謹慎的美德;對別人幸福的關心,要求我們具有正義和仁慈的美德。前一種美德約束我們以免受到傷害;后一種美德敦促我們促進他人的幸福。在不去考慮他人的情感是什麼、應該是什麼或者在一定條件下會是什麼這些問題的時候,那三種美德中的第一種最初是我們的利己心向我們提出的要求,另兩種美德是我們仁慈的感情向我們提出來的要求。——《道德情操論》

  顯然,亞當?斯密對利己心對於人類幸福的作用評價更高於利他心。亞當?斯密沒有簡單的從道德角度評判說利己心優於利他心,相反,正是因為,利己心、自愛心以及每個人改善自己的生活狀況的自然努力是值得保護的,符合人之為人的本性。

  毫無疑問,每個人生來首先和主要關心自己;因為他比任何人更適合關心自己,所以他如果這樣做的是恰當的和正確的。因為每個人更加深切地關心同自己直接有關的,而不是對任何其他人有關的事情;或許,聽到一個同我們沒有特殊關係的人的死訊,會使我們有所掛慮,但這對我們的飲食起居的影響遠比落在自己身上的小災小難小。——《道德情操論》

  可以說,《道德情操論》是亞當?斯密對於人的綜合的研究,而《國富論》則是在《道德情操論》所論述的人性基礎之上,側重於人之利己心引發經濟社會發展問題的研究。可以說,利己心是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正是人的這種利己本能決定現代社會生活市場競爭領域的基本結構,是一個基於自我利益的利己主義者成為經濟活動唯一動力。

  但是,如果通讀《道德情操論》,我認為側重於人之利己心引發經濟社會發展是基於特定條件的。沒有這些條件,僅僅依靠人之利己心是不可行的。這些條件至少包括以同情為基礎的公正旁觀者作為內心的監督和以公正為核心原則的法律制度作為社會運行的基本框架。而同情和公正則是利他心所產生的美德。因此,我認為利他心是經濟社會發展得到穩定的前提條件。

  二、誰是公正的旁觀者?

  不言而喻,孤立的個人不可能有道德情感、道德判斷的餘地。原來利己的本性和利他的本性本身之所以具有意義,無非是因為人或多或少的參與社會生活,具有社會的個人特徵。因此,兩種本能的協調問題也是以豐富的社會生活已在那裡作為構建“理想社會”的營建為前提。由於怎樣協調利己心和利他心也許是最合乎目的形成?斯密心目中的“理想社會”的事情,由此基於本能的行為(利他的和利己的)才會具有道德意義。

  在亞當?斯密看來,判斷某種行為是不是與“道德”相適應的行為標準,不應在兩種本能之外的地方尋找,他確實存在於這兩種本能的“合宜”之中。那不是限制神授的本能、扭曲其動力這個意義上的“合宜”,而是使他們最充分發揮和發展的東西。

  如果一些行為表現為某種情感的合宜而又公認的對象,那麼這種情感立即直接促使我們去報答別人,或者為之服務。同樣,如果一些行為表現為某種情感的怨恨而又公認的對象,那麼這種情感也立即直接的促使我們去懲處別人,或者處以刑罰。獎賞,是回報,是補償,是以德報德;懲罰,也是回報,是補償,只是方式不同,後者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道德情操論》

  那麼由誰就行為作出合宜或不合宜的判斷,或者人們怎樣將他人的判斷理解為對自己的本性行為的批判呢?對此,亞當?斯密作了這樣的回答:

  一個人若在其整個一生中或一生中的絕大部分時間堅定而始終如一的仿效謹慎、正義或合宜的仁慈這種思想,則其行為便主要受到這樣一種尊重的指導,即對那個想象中的公正的旁觀者、自己心中的那個偉大居住者、判斷自己行為的那個偉大的法官和仲裁者的情感的尊重。——《道德情操論》

  通過這個觀察者判斷當事人的行為合宜與否,來決定其道德性。觀察者斷定當事人行為或感情是否合宜,主要取決於“觀察者”作對同胞對當事人的行為或感情能否表示同情。無論是利己行為,還是利他行為,只要得到公正的旁觀者的認可,都是可以斷定為合宜的行為。

  三、何謂旁觀者之公正?

  每個人只要按照上帝所賦予的利己本能的趨向行事,對於來自上帝所賦予的其他本能,即利他心的最低限度要求——複合“一般人道”標準,則只要將它看作“正義規則”不予侵犯就可以了。因此,亞當?斯密也說過:“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那些假裝為公眾幸福而經營貿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同時,亞當?斯密又說:

  人類社會中所有成員都互相需要,同時也彼此傷害。但是,只要人們因為愛、感激、友誼和尊敬而互相幫助,那麼這個社會將會繁榮興旺並充滿快樂。如果社會中的所有成員都伸出友愛之手,那麼社會將會變成一個美好和諧的公共中心。(亞當?斯密,《道德情操論》)

  可以說,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就是在論述保證經濟生活有效運行賴以為基的倫理行為,希望通過社會條件的改善和社會機制的約束,減少包括謀殺、偷盜、通姦、欺詐在內的不道德行為,增加以公平、自製和責任為核心的道德行為。而以公平、自製和責任為核心的道德行為才是人們之間相互信任的基礎,才是社會文明的本質。亞當?斯密藉助公正的旁觀者調節着利己心和利他心,使得每個人的行為成為符合道德的行為。

  既然我們總是深深地為任何與己有關的事情所動而不為任何與他人有關的事情所動,那麼是什麼東西促使高尚的人在一切場合和平常的人在許多場合為了他人的更大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利益呢?這不是一種人性溫和的力量,不是造物主在人類心中點燃的仁慈的微弱之火,既能夠抑制最強烈的自愛慾望之火。他是一種在這種場合自我發揮作用的一種更為強大的力量,一種更為有力的動機。他是理性、道義、心中的那個居民、內心的那個人、判斷我們合法行為的偉大的法官和仲裁人。每當我們將要採取採取行動影響他人的幸福時,是他,用一種足以震懾我們心中的衝動的激情的聲音,向我們高呼:我們只是芸芸眾生之一,絲毫不比任何人重要;並且高呼:如果我們如此可恥的和盲目的看重自己,就會成為憤恨、憎恨和咒罵的合宜對象。——《道德情操論》

  事實上,《國富論》充分論述利己心與分工之間的關係,認為分工無論是在技術分工還是社會分工或職業分工的意義上,都是從“利己心”或“自愛心”出發而發展起來的。通過分工進而形成“互通有無”的市場。但是,通過任何觀察就會發現,僅僅依靠“利己心”是不夠的,或是不完備的。經濟生活的有效性要在很大程度之上依賴於某種程度的倫理行為。純自私的行為其實同任何既定的經濟生活都不相容。經濟生活中總是存在某些信任和向新的因素。有很多生意都是在口頭保證的基礎之上做成的。

  公正的旁觀者認為,如果有人參加競爭活動但又破壞規範競爭的規則,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為什麼?因為如果規範競爭的規則受到如此普遍的破壞,這些規則就不再成為規則。如果規範規則受到普遍破壞,規範就不再可能。這種行為具有兩種意義的自我否定性質。規則的普遍破壞就會使得規則無效。又因為規則被用來使競爭避免陷入混亂或變成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所以普遍破壞規則使得增進福利的競爭也把自身給否定掉了。

  作為一種美德和統治社會關係以及政治關係的原則,公正既是一種禁止傷害他人的消極原則,也包括一種被亞當?斯密稱之為“公平競爭”的積極內容:“在多數情況之下,單純的公正只不過是一種消極的美德,只是阻止我們不去傷害鄰居罷了。我們可以坐着不動就能滿足一切公正原則的要求。”與此同時,按照斯密的說法,如果某個人很公正:

  他的行為要遵循公正的旁觀者能認同她行為的原則。在對財富、榮譽和顯赫地位的爭奪中,為了超過所有的對手,他可以竭盡全力,活動每一根神經,調動每一塊肌肉。但是如果他要對那位進行挑釁,或者把那位打到,那麼,旁觀者的遷就將徹底終結。因為他違背公平競爭的原則,這是他們不能許可的。——《道德情操論》

  按照亞當?斯密的觀點,公正是我們唯一可以使用外在力量確保的美德,唯有公正原則才可以平等的、不帶偏見的應用到所有人身上。為了符合道德,人無需仁慈,但他有責任不傷害他人,並且參與公平競爭。因此,對於“社會生存而言,公正比仁慈更為根本。社會少了仁慈雖說讓人心情不暢通,但他照樣可以生存下去。然而,要是一個社會不公行為橫行,那它註定要走向毀滅”。

  四、何以讓社會達至公正?

  亞當?斯密的公正旁觀者歸根結底不過是個“心路之上的路人”,這個“心路之上的路人”可能會被外部的呼聲壓倒而可能做出錯誤的判斷。讓這個外部呼聲儘可能地具有“公正”的本來含義,就是讓社會逐步達至公正的境界。

  首先,亞當?斯密肯定政府作為對於文明社會的維持必不可少:一個文明的國家不同於那些野蠻沒有開化的國家,她有許多必要的支出。軍隊、艦隊、防禦嚴密的供電、公共建築、法官和國家稅務官的費用支出都是必需的。如果這些支出被忽略的話,那麼這個國家的混亂也將隨之而起。

  政府可在公共工程和教育方面具有積極作用,亞當?斯密簡要描述政府的職責:

  按照自然自由的制度,君主只有三個應盡的義務:第一,保護社會,使其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侵犯;第二,儘可能的保護社會上各個人,使其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壓迫,這就是說,建立嚴正的司法制度;第三,建設並維持某些公共事業。——《國富論》

  其次,亞當?斯密特別提出教育的重要性。知識可以在一個文明的社會中有着雙重的功能:在指針工廠,專業知識的應用可以促進經濟繁榮;在學校,知識豐富了社會各階層人們的生活,特別是對那些在指針工廠里每天麻木的做着枯燥單調的不幸者們。

  再次,亞當?斯密也對那些尚未把公正感覺作為內心準則的人,公正的法律就是必要的、恰當的替代物。這樣我們就會更為容易的理解並接受公正交換的事實,哪怕它的實施並不符合我們的自我利益,雖然我們自己並非總是會從是公平的活動。當然,亞當?斯密對於法律的實施並不總是樂觀的;

  制度制定者似乎認為他可以安排一個龐大的社會體系中的不同成員,就如同用手安排一個棋盤上不同的棋子一樣自如;他沒有考慮到棋盤之上的棋子除了手施加在其上的外力之外沒有其他的移動法則,但是在人類社會的大棋盤上,每一個棋子都有一個他們自身的移動法則,這種法則不同於立法機關對其施加的法則。——《道德情操論》

  最後,亞當?斯密認為讓社會達至公正還需市民美德的現實擔當者。這種美德不是以貴族、僧侶及其他以往的特權階層為中心的傳統美德,而是應有新興的社會階層來承擔的美德。亞當?斯密認為“中等和低等的階層是“謹慎之美德的真正擔當者”。

  亞當?斯密關於市民美德的現實擔當者之論述受到阿爾佛雷德?馬歇爾的否定。阿爾佛雷德?馬歇爾認為:

  騎士時代並沒有結束。我們知道,要過上高貴的生活,物質和道德環境是多麼的重要。雖然我們不信任強權的社會主義,但是我們很快就意識到,沒有人能夠高枕無憂、心安理得,除非它能貢獻自己的一部分時間和所得來保證其他人也能夠得到合理的收入並因而享有過上高尚生活的機會。——馬歇爾:經濟學騎士精神。

  馬歇爾在維多利亞時代這樣描繪具有騎士精神的商人:他們可以迅速提升財富的社會化使用,顯示出公共精神,拿出自己的財產慷慨的資助公共事業,也為公共利益自覺地提供服務,並且在社區中提倡道德品質。

  這裡也讓我想起老子之著《道德經》的一段話:

  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於大順。

  老子不提倡不以智治國,這是因為如果僅僅以智治國者,常會毀掉規範競爭的規則,按照老子的說法就是“智慧出,有大偽”;而如果市場競爭賴以存在的規則不符存在,那麼市場競爭也就淪為一場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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