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講理平台”
陳宣章
2012年8月22日《新華每日電訊》文章《從水潑空姐看“講理平台”的必要》說:“暴露出當下國人中一個讓人哀嘆的情緒:很多人並不習慣於橋歸橋路歸路的講道理,在節奏快速而各方面服務常常滯后的氛圍中,大家火氣都很大,心理經常很失衡,可謂一點就着,發火的方向,常常是比自己更弱勢的人,和自己比起來更沒有對抗能力的人;而對於比自己強勢‘不敢惹’的對象,總是能忍氣吞聲。”
這篇文章容易造成誤解:“中國人欺軟怕硬,死不講理。”這不是“哀嘆的情緒”問題,“心理的失衡”問題,而應該發掘其中的原因。為什麼中國人“大家火氣都很大”?乘客因為航班延誤而有心火,這是必然的。難道乘客還要拍手稱好?航空公司做好解釋及善後工作,這是他們的職責。實際上,航空公司對公眾卻屢屢缺少解釋及善後工作,認為飛機晚點的責任是老天爺,要乘客去與老天爺討說法。乘客與航空公司比,他們是弱者。他們到哪裡去講理?找誰講理?誰給他們“講理平台”?
文章還說:“不得不承認,欺軟怕硬,是很多人骨子裡的‘智慧’,罵服務員、罵保潔員、罵小護士,在我們身邊還少嗎?”如果沒有航空公司的欺軟怕硬,怎麼會發生乘客的欺軟怕硬?“硬”者有權力,“軟”者無權力。如果欺軟怕硬僅是社會的個別現象,責任是個別人的修養問題;如果欺軟怕硬成為社會的一種普遍現象,責任就是管理層。記者在強權面前也常常無奈,但是他們有媒體的“講理平台”。老百姓有嗎?
文章還說:“多數人會‘得理不讓人’,因為一般總認為‘理’是很清楚明確的,殊不知世界上大多數的理絕不是那麼是非分明。”在‘理’的問題上,是非不分明或者是非難分明的情況總是少數;有時候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甚至常常還有“有權就有理”。歷史上“逼上梁山”的事情還少嗎?為什麼沒有“講理平台”呢?封建社會中,民告官先要“滾釘板”。薄谷開來故意殺人,而且是指使重慶市委辦公廳原工作人員張曉軍投毒(氰化物),案發後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郭維國,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總隊長李陽,重慶市公安局技術偵查總隊原總隊長、渝北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鵬飛,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原常務副局長王智卻徇私枉法。如果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被矇混過關,被害人豈不含冤地下?
文章還說:“社會心理有時是躁動的,也是失衡的,及早搭建基本的社會講理平台,才是理順各種情緒、建構正派社會的最佳出口,這也是管理者的天然職責。”那麼,“基本的社會講理平台”是不是一點也沒有呢?不是!問題是:平民百姓有沒有講理平台?
人民法院既有刑事審判,也有審判;公安機關維護者社會治安;消費者維權機構、勞動總裁機構、律師事務所等等也應該是講理的。可是,那麼多“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那麼多平民上訪事件,有的公安機關成了黑社會保護傘,有的法官吃了被告吃原告……連這樣的“講理平台”也被異化,還要什麼“基本的社會講理平台”?
一個普通乘客因為飛機晚點,狀告航空公司,可能嗎?告得贏告不贏是一回事,航空公司有專職的法律顧問,老百姓有那麼多時間、精力、資金去耗嗎?再說,律師事務所並不以“理”為本,而是以錢為準,辯護也只是找法律的空子。曾經發生的不到半年時間“深圳富士康十連跳”事件,律師說“與富士康無關”;公安局證明是“自殺”;深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李銘僅是進行調查,並與該集團高層商討防範措施。“富士康更像一個封閉式的學校,並不是媒體報道的‘血汗工廠’,超時工作都有加班費。”北京心理危機與研究干預中心副主任李獻雲認為:“發生這樣的悲劇,跟企業制度、用工方式、企業對員工的心理關懷不夠等,可能都存在一定關係。”這些跳樓者有“基本的社會講理平台”嗎?
文章說:“如果航空公司只從自己出發,怎麼晚點都有理,顯然是罔顧消費者權益。”可是,航空公司什麼時候把乘客當做“上帝”過?
文章說:“如果能夠做到寬容,做到‘有理也讓人’,這個社會才會和諧。”這大概只是良好的願望。社會上有話:“有理的怕無理的;無理的怕不講理的;不講理的怕蠻橫的;蠻橫的怕不要命的。”社會怎麼和諧?一個道德滑坡的人群,有什麼和諧可言?
文章說:“一個社會的管理,必須努力建構起‘講理的平台’。”兩個人如果都是講理的人,“講理的平台”也要有裁判員(那些甲方乙方電視辯論還常常沒有結論呢),更何況一方是不講理的人。如果裁判員是“假金哨”,結果又會怎麼樣?
“理”是有階級性的。唯物主義者與唯心主義者辯論了幾百年,唯心主義者何曾服輸過?資本家說:“剝削有理”;蔣介石說:“攘外必先安內”;陳水扁說:“台獨有理”;日本人說:“大東亞共榮圈有理”……希特勒說:“把你腦袋割下來,你還有什麼‘有理’?”所以,必須從無產階級的理論作為是非標準,有堅強的判定是非的“講理平台”,才有可能建立和諧社會。否則,一切都是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