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話“墓園奇災”
陳宣章
2012年9月20日《新聞晨報》A26版《颱風襲寧波,上海人墓穴損毀不少》(以下簡稱《颱風襲寧波》)是“康寶萊杯頭條新聞大賽”的報道文章,作者是晨報特派記者趙磊、李東華。看了以後總有點不是味,仔細分析,疑慮重重。
一、墓園災情。
2012年8月8日,今年第11號強颱風“海葵”於8日凌晨3時20分在浙江象山縣鶴浦鎮登陸,登陸時最大風力14級。強風暴雨襲擊浙江、江蘇、上海等地。據《颱風襲寧波》:“一個月多月前,颱風“海葵”與上海擦肩而過,但在寧波,多個墓園管理方遇到了麻煩:因為“海葵”的破壞,不少墓碑面目全非難以辨認,而這些被毀的墓碑不少是上海人認購的。”五鄉墓區一帶,有大大小小33家墓園,基本每家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毀。文章重點提及永安公墓第一墓園、寶幢公墓、鳳凰公墓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墓區及寶幢朝霞公墓。據說:1。永安公墓第一墓園內,部分墓穴被黃土掩蓋,墓碑也被泥水沖走。“總共10000多座墓穴,有近2000個遭到損毀,較嚴重的有200多座。”這些“水毀墓”墓穴被泥水沖平,已看不出墓穴的樣子,需要重建。2000座受損的墓穴中,近半數是“葉落歸根”的寧波籍上海人。2。寶幢公墓共有4000多座墓穴,在颱風中有60多座墓穴損毀嚴重。3。鳳凰公墓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墓區及寶幢朝霞公墓有1000多座年久失修的墓穴。今年,這些墓穴也在颱風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失。
颱風引起墓園災情,原因主要是山體滑坡,而強風暴雨本身把墓碑颳倒、刮斷的可能性極小,因為:1。墓碑是很厚的石料,吃風面積不大,又用水泥固定在碑基上。2。墓碑是朝南的,而颱風“海葵”是東西向的。物理學家很容易計算出颳倒、刮斷一座墓碑需用多大的風力。
“部分墓穴被黃土掩蓋,墓碑也被泥水沖走。”掩蓋的黃土可以清理;沖走的墓碑可以尋找。據說,“在永安公墓第一墓園的辦公室牆上張貼着數張表格,上面標記着‘水毀墓’的編號、石碑姓名等,有些石碑已經碎裂,成了‘無名墓’。”我弄不懂:石碑怎麼會碎裂?石碑碎裂怎麼會成“無名墓”?幾千年前的古墓碑、古瓷器也能修復,剛剛碎裂的石碑就成了“無名墓”碑。難道強風暴雨竟然把石碑上刻的字也刮跑、沖走了?
二、由於許多墓地建成較早,管理方很難聯繫上認購人。
墓園規定:1。購置墓地要付若干年管理費。年限將到期,墓園管理者就會發通知,繳納繼續使用若干年的管理費。如果不續繳,就作為無主墓予以作廢。2。國人對祖墳十分重視,既然年年來掃墓,怎麼可能“往年清明,工作人員看到有來自上海的掃墓者時,便主動提出希望他們留下聯繫方式,以便日後維修,但不少人擺手拒絕了。”難道他們不怕祖墳被作為無主墓予以作廢?3。既然繳納管理費,在使用年限中,墓園管理者就有日常維修的責任,怎麼可以“年久失修”?4。“年久失修”與颱風災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年久失修”是墓園管理者失職;颱風災情是自然災害。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三、墓穴維修。
《颱風襲寧波》指出:“輕微的損傷,我們可以負責修補,聯繫到對方后我們會告訴對方是免費維修,相信家屬也會通情達理地同意。但有的墓穴受損面積很大,需要重新弄根基、石材,成本很大。根據合約,屬自然損壞的,維修費由認購人負責。”
“因為沒有認購人的聯繫方式而難以動土修繕。”如果是“輕微的損傷”,也需要認購人認同才予以動土修繕嗎?這屬於日常維修。如果是“受損面積很大,需要重新弄根基、石材”,當然應該找到認購人,這不但是維修費的繳納,還有維修方案、石材選用等問題。但是,找不到認購人,這也是墓園管理者的失職。難道颱風“海葵”把墓園管理者辦公室的原始登記簿也颳走了?
雖然上海市由於動遷等等各種原因,原始登記簿上的聯繫方式會有變動,但是,怎麼尋找認購人還是有種種辦法的。“今年8月底,夏銀國和同事在當地的一家晚報刊登了一則公告,然而效果並不明顯,上海這邊基本不知道。”明明知道“2000座受損的墓穴中,近半數是‘葉落歸根’的寧波籍上海人。”為什麼不在上海的報刊登公告呢?這些老鄉(墓園管理者)真沒有老鄉味!颱風“海葵”已經過去40多天,這些老鄉的工作效率也太差了。
與此同時,一些墓區的工作人員則在考慮通過包括報紙公告、墓區網絡主頁、微博等方式尋人。寶幢公墓負責人唐利明說:“無論通過什麼方式,我們會一直找下去,這是對逝者負責,也是對他們親人的責任。”“墓區工作人員也表示,下次集中掃墓期,會盡量向掃墓客解釋,希望他們留下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以便將來能第一時間與對方取得溝通。”
我也是寧波籍上海人,但是我沒有寧波的祖墳。我只是為有寧波祖墳的老鄉抱不平。古人說:“老鄉遇老鄉,兩眼淚汪汪。”現在千萬不要:“老鄉遇老鄉,兩手要鈔票。”
四、墓穴維修價。
《颱風襲寧波》指出:“不少墓區的負責人也表示,不會藉此向逝者家屬漫天要價。”
誰都知道,現在地皮價格已“今非昔比”。一個普通墓穴,“不漫天要價”也是成千上萬。墓園災情屬於自然災害,你總不會把祖墳遷移或者作廢吧。所謂的“不漫天要價”會不會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呢?
五、墳墓險。
《颱風襲寧波》:“在採訪過程中,一位掃墓客反映,‘我們的先人埋葬在這裡,能不能為他們的墓穴買一種保險,以後要是再遭到損毀,就由保險公司出錢修繕?’”“記者就此聯繫了上海及寧波各家保險公司,得到的回應均為‘目前尚無該項業務’。”
保險公司是贏利機構,不是慈善機構。保險公司首先要考慮:建立一種新險種能否贏利?這種贏利不僅是“標的物(墓穴)的財產損失很難核算。裡面埋了些什麼、損失有多少,不太好計算。”他們還要考慮各種工作成本。
《颱風襲寧波》:“不少墓區工作人員坦言,一些墓穴認購合同里沒有規定修繕費用的承擔問題。而認穴證書上雖然註明‘有屬於自然損壞,維修費由認穴人負責’的字樣,但也比較籠統,其中並沒有涉及到具體怎麼修、修什麼、用什麼材質、多少錢、多久完成、錢怎麼支付等諸多具體細節。”殯葬墓區雖然屬於民政部門管轄,現在已經成為一種贏利(而且是贏大利)的機構。老百姓現在“死不起”。墓穴認購合同“比較籠統”,則解釋權在墓園管理者。如果搞細則,墓穴認購者肯定也不會得到什麼便宜。
假如有墳墓險,也只是墓園管理部門在墓穴認購合同里附加代收“墳墓險”,就像許多其他認購合同里附加的險種(例如:航空險)一樣。
上海人的後花園,是一個競爭的大市場。江浙滬的墓園都睜大了眼睛。《颱風襲寧波》是一個軟廣告文章。它將為寧波的墓園帶來財富。墓園的生意:1。出售墓穴。2。收取管理費。3。每年掃墓時的各種營業。現在要增加一項:墓園災情。所以有人提出“災害有益論”。不但墓園得到好處,而且拉動消費,造福全社會。當然,晨報特派記者趙磊、李東華也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