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婚姻介紹所服務章程
第1條 總 則
第1條 本婚介所的會員必須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可以結婚的單身公民。
第2條 本婚介所立足本區,輻射本市,同時吸納周邊省市各個層次的單身朋友加入,為廣大會員架設溝通的橋樑,積極組織各項交友,擇偶聯誼活動。
第3條 本所的婚介服務實行會員制。入會會員可以自由選擇不同的收費標準、服務期限和服務等級。
第2條 任 務
第4條 鼓勵廣大單身朋友樹立正確的戀愛觀;促進交友,擇偶者的觀念改變。為單身朋友提供和擴大社交範圍,幫助單身朋友結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婚介所會員以個人為主,同時歡迎各機構申請團體會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婚介所須具備如下條件:
1) 遵守本婚介所章程;
2) 會員必須認真、誠實地填寫資料登記表,保證所提供的證件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供的是虛假證件資料,會員要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負全部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會員權利
1) 加入自願、退會自由。會員可隨時退出,但不退會費。
2) 自願參加本婚介所舉辦的各種交友活動。
3) 可享受紅娘為你不間斷推薦相適合的會員。
4) 自主決定是否公開自己的資料檔案(包括在網站發布)。
5) 自由查詢本婚介所提供的擇偶信息。
6) 會員享有個人資料保密的權力,管理員不經會員本人許可,不得泄露會員的資料。
第八條 會員義務
1) 遵守本婚介所的工作章程。
2) 如實、詳細地提供個人資料,發布真實的照片,按時交納各項費用。
3)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禁利用本婚介所從事宗教活動或其他違法、違規活動。
4) 未經當事人同意,不隨意泄露其他會員的資料。
5) 積极參加本婚介所的各項活動,並為網站的各項活動獻計獻策。
6) 會員有義務維護本婚介所的聲譽,不做有損本婚介所形象的事。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心緣婚姻介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