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社團評優評獎細則
為鼓勵社團健康發展,調動會員積極性,社團部每學年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評估,並組織開展優秀社團評比活動,對優秀社團、社團負責人和積極負責分子給予表彰獎勵。
一、評比條件
優秀社團:
(一)組織制度健全,成員團結友愛,富有活力。
(二)活動準備充分,組織過程嚴密,效果良好,宣傳工作抓得好。
(三)積極配合社團各項活動,活動報賬及時清楚,活動后及時總結並報社團部。
評分細則
1、為社團部出謀獻策 +5
2、會議考勤缺勤一次 -1——8
3、學期報表弄虛作假 -2——4
4、社團社員的名單(不詳細、模糊不清或未交) -2
5、學期報表缺交或遲交 -3
6、學期的活動總結和活動計劃缺交或遲交 -2——8
7、自行解決活動經費問題 +8
8、造假帳 -2
9、在規定時間內,未將經費送交院團總支學生會 -3
10、未經社團部同意而擅自向院團總支學生會領導申請經費 -3
11、向社員亂收費現象 -8
12、進行的對外活動 +4——6
13、在校內組織舉辦除學術講座以外的各類活動 +4
14、學術講座 +2——4
15、社團之間交流合作(包括外院、系) +2——6
16、主要負責人的產生未同社團部協商討論而直接指定 -5
17、未經院團總支學生會同意擅自舉辦培訓班 -6
18、未經院團總支學生會同意擅自進行對外交流活動並造成不良影響 -8
19、積極配合校團委、學生會工作 +4——6
20、無正當理由,而拒絕承擔院團總支學生會布置的工作任務 -6
21、本社團的持續年限為準,一年加1分
優秀會員:
(一)積极參加協會活動,且表現突出的。
(二)對章程修改提出建設性意見,並被採納的。
(三)其他內容以各協會章程為準。
(四)成績良好,本學年度無補考現象。
(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評比。
1、在院級及其以上各類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
2、在院級及其以上各類重點刊物中發表學術性文章者
3、為本協會及學院第二課堂活動爭取經費贊助者
優秀社團負責人:
1、認真組織本社團成員圓滿完成社團部和社團布置的各項任務,在各方面表現突出。
2、在活動安排上,組織嚴密,宣傳及時,活動經費賬目清楚。
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工作態度認真,能充分發揮本社團優勢,勇於創新,活動有特色,並在院內影響教大。
4、所在社團為本年度優秀社團的負責人為當然優秀社團負責人。
5、沒被評為優秀社團的,但責任人表現積極,工作認真,符合前三條的要求的負責人經過考核也有可參與評比。
二、評選指標
優秀社團:
10個(含10個)社團以下評兩個。
10個至15個(含15個)社團以下評四個。
15個至20個(含20個)社團以下評五個。
優秀會員:按各社團本年度招新人數的8%的比例評定。
優秀社團負責人:視本年度優秀社團情況而定,一般不得超過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