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食堂管理,為職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食堂工作人員、在XX就餐的職工。
第三條 辦公室、工會負責對職工食堂進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員和就餐職工的投訴。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條 食堂管理實行“主管負責制”,即由食堂主管對本食堂飯菜質量、衛生狀況、就餐環境、員工配備等全面負責,並對發生的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食堂工作人員負責為XX全體職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條 食堂採購要精打細算,勤儉節約、適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變質、浪費或者份量不夠。
第七條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樣品種要變化多樣,每天蔬菜、魚肉、瓜果必須新鮮、潔凈,無污染、無變質、無發霉,過夜變質食物嚴禁使用。
第八條 烹調菜肴時,肉魚豆類菜肴做到燒熟煮透,隔餐菜應回鍋燒透。食物不油膩,味精等盡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條 廚房操作間內的設備、設施與用具等應實行“定置管理”,做到擺放整齊有序,無油膩、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做到無污水、無雜物。
第十條 餐廳要清潔、衛生、通風,採取多種有效措施,不定期開展消滅蚊子、蒼蠅工作,應採用防蠅門帘、紗窗、電子滅蠅器、滅蠅紙、滅蠅拍、定時噴撒藥劑、實行垃圾袋裝等各種防護措施,將餐廳蠅蚊污染減低到最低限度,做到無蒼蠅、無蟑螂、無飛蟲叮咬。
第十一條 桌椅表面無油漬、擺放整齊,經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每月大檢查一次,保持清潔,玻璃門窗乾淨,地面乾淨、無煙蒂。
第十二條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乾淨,不能有洗滌用品殘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經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櫃中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誌。
第十三條 食堂工作人員要待領導、職工全部用餐完畢,清理好桌面,打掃好衛生後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食堂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定期身體檢查,出現不適合食堂工作的情況,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條 在職工食堂搭夥的所有職工要繳納搭夥費,具體收費標準由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XX食堂原則上提供早餐與中餐,但可以為在XX借宿的人員、晚上加班人員或有其它特殊情況的人員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夥的,需提前申請。
第十七條 各處室如有來客需在職工食堂搭夥的,3人(含)以下當天向辦公室申請,3人以上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第十八條 辦公室受理搭夥申請,並負責通知食堂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 菜肴標準原則上為3葷2素1湯以下。職工要文明就餐,應充分考慮當天就餐人數,打菜適量,遇有來客時盡量少打,避免出現菜肴不夠的現象。
第二十條 來客較多,有關處室又沒有及時申請的,該處室負責人、工作人員應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請食堂人員另外解決。
第二十一條 食堂內不能隨地吐痰,食物亂堆亂放,亂扔紙屑、垃圾,不得大聲喧嘩。
第四章 獎懲
第二十二條 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實行考核評分。考核內容以本規定第二章所列要求為準,具體評分標準由辦公室、工會制定。
第二十三條 考核形式可以採取公開考評,也可以組成考評組考核。辦公室要設置信箱,受理職工意見和投訴等。
第二十四條 考核實行百分制,每月考評一次。評分滿90分以上(含)為優秀,80分以上(含)為良好,60分以上(含)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第二十五條 連續三次不及格者,通報批評,直至解聘。評為優秀的年終給予適當獎勵。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和工會監督執行,自公布之日起執行。